
縣煤炭市場存在問題整改進展情況的匯報
- 更新時間:2020-11-07 12: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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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報材料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縣煤炭市場存在問題整改進展情況的匯報》,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市政協黨組督察發現并反饋我縣煤炭市場存在“商品煤質管控不到位,全縣煤炭一級、二級銷售市場配送體系運轉不暢,存在體外循環現象;燃煤結構比重較大,城郊和農村地區燃煤散燒現象比較普遍。”等問題。我局黨組高度重視,匯報分管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方案,推進問題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一、強化煤質監管,確保煤炭質量合格
建立煤炭質量管控制度,要求所有進縣煤炭必須有出礦單、煤質監測報告、確保煤炭來源合法、煤質合格。充分發揮煤炭質量監測點作用,在儲煤旺季對運煤車輛進行全面抽檢,確保進入縣域的煤炭質量全部達標。加大煤質監測力度,按照市上確定的目標任務,擴大煤質監測的覆蓋面,有效管控煤炭質量。有效利用一級市場煤炭監測中心,對二級市場煤炭進行不定期抽檢,全方位監測。
二、細化工作措施,確保市場運轉順暢
全面推動建立一級市場向二級市場配送,二級市場向農戶配送,覆蓋全縣城鄉的煤炭市場配送體系。一二級市場建立購銷臺賬,對購銷數量、種類、渠道、煤質檢驗情況都作詳細記錄;一級市場對二級網點要建檔管理,一點一檔;二級網點實現對所服務鄉鎮居民住戶全覆蓋。建立配送卡制度,對煤炭配送車輛發放煤炭配送卡,卡上標明該二級網點具體地址、經營者姓名、聯系電話、經營服務范圍及內容、配送服務方式、監督單位及監督電話、誠信經營承諾等,加強監管。
三、推廣新型能源,改善縣域燃煤結構
大力宣傳,積極推廣和普及無煙型煤、無煙塊煤,引導居民使用潔凈優質煤炭,逐步實現無煙塊煤、無煙型煤對煙煤、褐煤的替代。要求煤炭經營企業不得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無煙塊煤、無煙型煤。禁止煤炭企業向縣城規劃區和鄉村居民銷售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民用散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