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大院車輛管理暫行辦法
- 更新時間:20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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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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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大院車輛管理暫行辦法
按照全區“兩城同創”工作要求,為規范財政局大院車輛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秩序,特制定本暫行辦法,請院內各單位、住戶遵照執行。
一、所有出入小區的車輛,必須服從物業管理人員的管理,一車一位,有序停放。
二、本大院停車場僅供院內各單位公務車輛和院內住戶自用車輛進出、停放。謝絕院內各單位職工車輛、門面業主車輛及社會車輛進出。
三、院內車輛進出禁止鳴笛,車輛停放時嚴禁阻礙其他車輛通行,嚴禁占用消防通道。
四、為了大院的美觀和管理規范,請將自行車、摩托車、電瓶車、三輪車等停放在指定區域,嚴禁停放在樓道內、單元門口、通道上。
五、為維護廣大業主利益,對不按規定停車,不合理使用車位車輛,物業管理人員有權禁止其車輛停放,無法聯系或不聽從管理要求的,物業管理人員有權將違規車輛拖離現場,相關費用由違規車主承擔。
本暫行辦法從2016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