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店經營權轉讓
- 更新時間:2021-02-01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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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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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經營權轉讓第1篇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 酒店經營權達成本協議,具體約定如下:
第一條 酒店基本情況
甲方所有的 酒店位于 ,房屋總體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客房 間,辦公室 間。甲、乙雙方同意按酒店現狀進行轉讓及移交。(附酒店設備設施明細表)。
第二條 出讓價款以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以總價 萬人民幣(大寫: )轉讓給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乙方將所有款項一次性付清。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期限的經營權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負責調換和退款。
第四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轉讓協議前,將本酒店的債權債務結算完畢。乙方同意在簽訂本轉讓協議并接收酒店的管理后,因乙方所需的管理、經營、改造、裝飾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協議的三日內完成雙方的移交工作,并在移交明細表上簽字。(附:移交明細表包括:(1)酒店設施明細表;(2)酒店員工花名冊;(3)酒店現已簽訂的各種合同;(4)酒店與房屋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乙方同意繼續履行甲方對外簽訂的全部合同及協議,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消防合格意見書、特種行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移交給乙方,乙方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變更及相關手續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乙方經營期間,酒店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不能繼續經營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自行修復本酒店并繼續經營,經營權使用年限不變。
第八條 若乙方未按本轉讓協議第二條向甲方支付款項,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
第九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則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應該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簽訂日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年 月 日
酒店經營權轉讓第2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深圳市衛生防疫站,衛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深圳政府的規定及行為,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為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2、甲方指定一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3、甲方準備一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須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并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干凈達到乙方規定的衛生要求。
5、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衛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衛生狀況符合深圳市衛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6、對于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7、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8、對于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甲方必須為他們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及索賠。
9、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深圳環衛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后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10、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范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墻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設備。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并不屬于可賣垃圾范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2000-4000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為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于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肆仟元整(¥4,000.00)。
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聲明:下列物品屬于“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里)
各種供動物食用的垃圾 (人適合人類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賣垃圾,這類情況時,請參考第20條規定。
20、對于需要在酒店內使用的某些可賣垃圾,乙方可以隨時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愿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這些垃圾而提出賠償或補償。不過,乙方會保證這些垃圾在第21條規定的時間處理。
21、乙方聲明:按此合同規定,甲方是可賣垃圾處理的獨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內,就可賣給垃圾處理一事,再與第三方簽約。但是,若深圳市環衛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規定就不適用。
此合同的終止:
A、乙方將有權提前解除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解釋。
B、如果有關省市或政府部門通知乙方終止合同(或者施?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如果發生此情況,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損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預付風險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通知書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且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22、此合同之有效期為壹年,即2001年02月01日至2002年02月01日。
23、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24、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經營權轉讓第3篇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電話: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 賓館的經營權及所有權轉讓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賓館基本情況
本協議所指賓館位于 區 路 號 賓館。賓館面積為 平方米,目前經營場地為租賃(附租賃協議)
該賓館證照編號為:
二、轉讓范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 賓館的經營權及所有權變更予乙方。
2. 甲方負責辦理一切過戶手續,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
3. 賓館經營權及所有權價格(其中包括賓館內現有設備、設施)共計 元整(金額大寫 元整)。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按印之日起,該賓館的經營權及所有權歸乙方所有,該賓館內的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同樣歸乙方所有。
5.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本賓館所發生的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協議簽訂前發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6.該協議簽訂之日后,該賓館發生的各類糾紛及事故、債權等責任由乙方承擔。協議簽訂之前所發生的各類糾紛及事故、債權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在核對賓館內物品無誤,房屋租賃有效合法前提下,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自簽字之日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金額大寫 元整),甲方需在簽訂協議書之日起 天內向乙方辦妥該賓館經營權及所有權的法人變更。自該賓館經營權變更乙方為所有并交由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款,即人民幣 元整,(金額大寫 元整)
2.轉讓款由甲方按著收到款項的時間開具收據。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必須擁有該賓館經營的合法權利及所有權出讓權利。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該賓館變更費用不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著每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3.甲方保證提供該賓館證照的準確性,合法性時效性及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可變性。
4.無論任何原因甲方不能如期完成賓館經營權變更及經營地址變更,甲方需在延期一周內返還乙方已付款的本金,同時自第一次付款日算起按著已定金的每日百分之二十比例賠付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該賓館變更期間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該賓館經營管理相關的一切證照及手續。
2.因甲方提供不合法證照及手續損害乙方利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附件
1. 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2.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3.賓館房屋租賃合同
4.賓館物品清單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