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合同
- 更新時間:2021-04-06 1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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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民事合同》,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民事合同第1篇
甲方:×××(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者職務、住址)
乙方:×××(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者職務、住址)
甲乙雙方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名稱),經過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的內容(例如,租賃房屋合同,則寫明甲方出租×××房產的基本情況;如果是律師代理訴訟合同,則寫明代理訴訟的案件名稱)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 質量、數量等內容
第四條 價款或者酬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時間及條件(可以是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也可以約定另外的生效時間)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當事人各執___份。
甲方:×××(簽名或者蓋章)
乙方:×××(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2.說明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旨在明確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合同是一種很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所謂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例如公民之間訂立房屋租賃合同行為,就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依據合同,在租賃人和承租人之間產生了租賃房屋民法典律關系。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民事合同的有效要件是:①合同雙方當事人應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訂立民事合同;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訂立的合同為無效合同;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同意,才具備訂立合同的合法條件。②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即行為人的內在意志與外在表現一致,體現行為人的真實意思的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③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④合同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民事合同必須同時具備這四個要件才是合法有效的。
訂立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合同條款要齊全、完備。一般來說,民事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合同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違約金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2)合同的內容要合法。內容合法包括合同條款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的標的物必須是法律允許流通的物;合同內容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等。否則,合同就是無效的。
(3)合同的形式要符合規定。
民事合同第2篇
甲方(賠償義務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乙方(賠償權利人):身份證號:150429199007262520 委托代理人:
鑒于:
因廣告牌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上可能由設計人、施工人以及所有人、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甲方賠付的責任已經包含廣告牌所有人及管理人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稱“相關方”)應承擔的責任。故甲方積極履行賠付義務后,將不涉及相關方的任何法律責任。
2009年10月18日20時許,乙方步行途經北京市豐臺區木樨園橋東南曦大廈C座門口時,因遭遇大風天氣,被臵于樓頂的由甲方制作安裝并維護的廣告牌砸傷(具體傷情以醫院診斷報告為準)。乙方受傷后,甲方積極履行救助義務,立即將乙方送至北京天壇醫院及積水潭醫院住院治療。前期甲方已積極支付乙方住院治療等費用如下:1、住院費:65018.元(住院發票);2、10月19日付醫雜費:
4000元( 簽收);3、11月7日付醫雜費:2500元 (×××簽收);4、11月23日付醫雜費:4000元( 簽收);5、12月2日付醫雜費:7000元( 簽收);7、10月26日--11月16日付護工費、飯費合計1990元 (醫院收據)。以上合計:人民幣84508.元(上述費用已涵蓋上述費用已涵蓋醫療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費用)。
2009年11月19日病情穩定后出院。現甲乙雙方就賠償相關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由甲方按北京華夏物證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中確定乙方八級傷殘規定的標準對乙方進行賠償。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一次性處理該事件。甲方同意在支付乙方前期費用的基礎上,再一次性支付乙方人身損害賠償款項【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包括后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康復費用、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壹拾伍萬圓(¥:15萬元)人民幣。
三、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其在就醫期間發生的所有原始單據、鑒定意見書及相關材料。
四、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日內,將前述賠償款項打入乙方提供卡號的銀行卡內,乙方在確認收到款項后,為乙方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條。
五、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在實際收到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款后,乙方就自己遭受的人身損害無權再向甲方及相關方提出任何賠償要求,甲乙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六、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在實際收到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款后,乙方同意不再以本協議第二條項下所列費用項目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及相關方以訴訟或仲裁方式主張民事賠償或其他補充賠償責任,乙方同意不再追究甲方以及相關方的任何其他法律責任。
七、甲方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賠償款壹拾伍萬圓人民幣后,甲方以及相關方與乙方有關該事件的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終結。
八、甲、乙雙方均已了解協議的法律含義,并且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簽訂本協議。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委托代理人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民事合同第3篇
甲方:_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兒子: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兒媳: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大棚上班時,因工作失誤,造成右大腿受傷,導致“右側股骨下段骨折”。雙方均認可該次事故為工傷。為了解決雙方的勞動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傷待遇賠償金陸萬貳仟(¥62000.00)元,于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打入乙方________銀行,賬戶____________。該賠償金包括:①乙方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護理費用、③住院伙食補助費、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⑤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⑥傷殘就業補助金、⑦營養費、⑧繼續醫療費用、⑨其他因本次事故應當支付的費用。
二、在支付上述費用后,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系。
四、乙方住院期間向甲方暫借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出院時退回8666.71元),用于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醫療費用已在本協議第一條中的賠償金中作出補償。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支付賠償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協議第二條履行之情形出現,視為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000元。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認可沒有欺詐、脅迫、引誘或趁人之危等不誠實信用之情形。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______鄉調解委員會、______村村民調解委員會蓋章后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______鄉調解委員會、______村村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甲 方:________ (簽 名) 乙方:________ (簽 名)
________鄉調解委員會:________ (蓋 章) (簽 名)
________村村民調解委員會:________ (蓋 章) (簽 名)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