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影視音樂錄制合同
- 更新時間:2021-02-17 10: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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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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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音樂錄制合同第1篇
合同編號:XXX_
甲方:XXX_
法定住址:XXX_
法定代表人:XXX_
職務:XXX_
委托代理人:XXX_
身份證號碼:XXX_
通訊地址:XXX_
XX編碼:XXX_
電話:XXX_
電掛:XXX_
傳真:XXX_
帳號:XXX_
電子信箱:XXX_
乙方:XXX_
住所地:XXX_
身份證號碼:XXX_
委托代理人:XXX_
身份證號碼:XXX_
通訊地址:XXX_
XX編碼:XXX_
電話:XXX_
手機:XXX_
傳真:XXX_
帳號:XXX_
電子信箱:XXX_
鑒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制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其需要對計劃正在攝制的電影(電視劇)《XXX_》(下稱電影(電視劇))中的相關音樂作品進行錄制或重新錄制;
2.由于乙方具有錄制音樂作品的相關經驗,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參與音樂作品的錄制,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鑒于此,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甲方聘用乙方參與錄制的音樂作品(下稱音樂作品)包括以下內容(一項或多項):
1.電影(電視劇)片頭音樂;
2.電影(電視劇)片尾音樂;
3.電影(電視劇)畫面同步音樂;
4.電影(電視劇)的其他相關效果音樂。
第二條 錄制角色
乙方在音樂作品的錄制過程擔任的角色為XXX_(樂曲演奏者歌曲演唱者)。
第三條 錄制時間
乙方應于XXX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進行本合同
第一條確定的相關音樂作品的錄制,該日為乙方工作開始之日。
第四條 錄制成果的交付
乙方應根據甲方提出的錄制日程完成音樂作品的錄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其錄制成果。若乙方延期交付錄制作品,每延期____日,應向甲方支付XXX_違約金。
甲方應于接到音樂作品錄制成果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內將審核結果通知乙方,視為甲方對錄制成果予以認可,期限屆滿,乙方工作即告結束。
若甲方經審核認為音樂作品錄制成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潤色的,接到甲方的相應通知之日為乙方的工作結束之日。若甲方經審核認為音樂作品錄制成果仍需進一步修改或潤色的,乙方應于接到甲方相應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按甲方要求對音樂作品錄制成果進行修改或潤色并將錄制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對甲方的修改、潤色要求應以三次為限,若乙方修改或潤色超過三次,甲方仍不滿意,乙方不再承擔合同義務,其工作即告結束。
第五條 定金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XXX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開始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六條 報酬及支付
甲方應按下列第XXX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XXX_(稅前稅后)酬金XXX_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XXX_(XXX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XXX_(XXX_元)于音樂作品錄制完成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XXX_,帳戶號:XXX_。
如甲方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付清應付款項,則乙方可按日計提應付款項的5‰,向甲方追繳滯納金。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音樂作品錄制完成后,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在電影(電視劇)中采用乙方錄制的音樂作品,乙方不得干涉。
2.甲方有權將錄制完成的音樂作品用作電影(電視劇)的主題曲、片頭音樂、片尾音樂、畫面同步音樂以及為電影(電視劇)選擇相關的效果音樂等。
3.甲方應提供錄制音樂作品所需的樂器、錄制器材、錄音棚等設備、設施,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除本合同確定的用途外,甲方有權在電影(電視劇)的宣傳片、預告片或電影(電視劇)的推廣宣傳活動中使用乙方錄制的音樂作品,并且無須向乙方另行支付費用。但僅限于電影(電視劇)宣傳、推廣之目的。
5.甲方自行或授權他人以商業目的將乙方錄制的音樂作品制作成音像制品予以發行必須征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6.若乙方因依據本合同錄制音樂作品而造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犯,甲方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若甲方對乙方所錄制的音樂作品不滿意,甲方有權另行聘請他人重新對相關音樂作品進行錄制,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委派的監制人提出的要求進行音樂作品的錄制。
2.乙方在錄制音樂作品的過程中應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管理,但甲方的指導和管理行為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工作或違反行業慣例。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應勤勉、盡責、高效地進行音樂作品的錄制。甲方應當對乙方的錄制工作予以配合,為乙方提供錄制音樂作品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4.未經甲方或其他權利人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商業性目的演奏或演唱音樂作品,否則,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署名權
只要甲方在其攝制的電影(電視劇)中使用了乙方錄制的音樂作品,不論何種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應的署名權。乙方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體大小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協商決定。
第十條 姓名、肖像的使用權
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授權他人在電影(電視劇)、電影(電視劇)的衍生產品、電影(電視劇)的宣傳片或預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僅限于電影(電視劇)推廣、宣傳之目的。
第十一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保證其為經依法注冊和合法存續的(電視劇)制片單位;
2.保證已就計劃拍攝的電影(電視劇)取得《攝制電影(電視劇)許可證》
3.保證電影(電視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權益或者違反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
4.保證音樂作品沒有侵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乙方:
1.乙方有權自行簽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義務;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義務,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3.從乙方工作正式開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結束之日止,乙方不會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完成并交付音樂作品的錄制成果,經甲方催告后____日內仍未完成并交付;
2.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3.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計達到乙方全部應得酬金的百分之XXX_,經乙方催告后____日內仍支付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5.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或未實現的。
第十三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乙方工作結束之日本合同終止;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XXX_。
第十四條 保密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電影(電視劇)公映之前向任何
第三方泄漏劇情、演員、拍攝進度等其所知曉的與電影(電視劇)相關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簽約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保證對其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甲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XXX年。
乙方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XXX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XXX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XXX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X_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XXX年,自XXX年____月____日至XXX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XXX_份,雙方各執XXX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XXX_
乙方(蓋章):XXX_
委托代理人(簽字):XXX_
委托代理人(簽字):XXX_
簽訂地點:XXX_
簽訂地點:XXX_
XXX年____月____日
XXX年____月____日
影視音樂錄制合同第2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制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其需要對計劃/正在攝制的電影(電視劇)《_________》(下稱電影(電視劇))中的相關音樂作品進行錄制或重新錄制;
2.由于乙方具有錄制音樂作品的相關經驗,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參與音樂作品的錄制,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鑒于此,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甲方聘用乙方參與錄制的音樂作品(下稱音樂作品)包括以下內容(一項或多項):
1.電影(電視劇)片頭音樂;
2.電影(電視劇)片尾音樂;
3.電影(電視劇)畫面同步音樂;
4.電影(電視劇)的其他相關效果音樂。
第二條 錄制角色
乙方在音樂作品的錄制過程擔任的角色為_________(樂曲演奏者/歌曲演唱者)。
第三條 錄制時間
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開始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相關音樂作品的錄制,該日為乙方工作開始之日。
第四條 錄制成果的交付
乙方應根據甲方提出的錄制日程完成音樂作品的錄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其錄制成果。若乙方延期交付錄制作品,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甲方應于接到音樂作品錄制成果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內將審核結果通知乙方,視為甲方對錄制成果予以認可,期限屆滿,乙方工作即告結束。
若甲方經審核認為音樂作品錄制成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潤色的,接到甲方的相應通知之日為乙方的工作結束之日。若甲方經審核認為音樂作品錄制成果仍需進一步修改或潤色的,乙方應于接到甲方相應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甲方要求對音樂作品錄制成果進行修改或潤色并將錄制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對甲方的修改、潤色要求應以三次為限,若乙方修改或潤色超過三次,甲方仍不滿意,乙方不再承擔合同義務,其工作即告結束。
第五條 定金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開始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六條 報酬及支付
甲方應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稅前/稅后)酬金¥_________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于音樂作品錄制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帳戶號:_________。
如甲方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付清應付款項,則乙方可按日計提應付款項的5‰,向甲方追繳滯納金。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音樂作品錄制完成后,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在電影(電視劇)中采用乙方錄制的音樂作品,乙方不得干涉。
2.甲方有權將錄制完成的音樂作品用作電影(電視劇)的主題曲、片頭音樂、片尾音樂、畫面同步音樂以及為電影(電視劇)選擇相關的效果音樂等。
3.甲方應提供錄制音樂作品所需的樂器、錄制器材、錄音棚等設備、設施,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除本合同確定的用途外,甲方有權在電影(電視劇)的宣傳片、預告片或電影(電視劇)的推廣宣傳活動中使用乙方錄制的音樂作品,并且無須向乙方另行支付費用。但僅限于電影(電視劇)宣傳、推廣之目的。
5.甲方自行或授權他人以商業目的將乙方錄制的音樂作品制作成音像制品予以發行必須征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6.若乙方因依據本合同錄制音樂作品而造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犯,甲方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若甲方對乙方所錄制的音樂作品不滿意,甲方有權另行聘請他人重新對相關音樂作品進行錄制,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委派的監制人提出的要求進行音樂作品的錄制。
2.乙方在錄制音樂作品的過程中應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管理,但甲方的指導和管理行為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工作或違反行業慣例。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應勤勉、盡責、高效地進行音樂作品的錄制。甲方應當對乙方的錄制工作予以配合,為乙方提供錄制音樂作品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4.未經甲方或其他權利人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商業性目的演奏或演唱音樂作品,否則,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署名權
只要甲方在其攝制的電影(電視劇)中使用了乙方錄制的音樂作品,不論何種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應的署名權。乙方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體大小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協商決定。
第十條 姓名、肖像的使用權
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授權他人在電影(電視劇)、電影(電視劇)的衍生產品、電影(電視劇)的宣傳片或預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僅限于電影(電視劇)推廣、宣傳之目的。
第十一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保證其為經依法注冊和合法存續的(電視劇)制片單位;
2.保證已就計劃拍攝的電影(電視劇)取得《攝制電影(電視劇)許可證》
3.保證電影(電視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權益或者違反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
4.保證音樂作品沒有侵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乙方:
1.乙方有權自行簽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義務;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義務,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3.從乙方工作正式開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結束之日止,乙方不會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完成并交付音樂作品的錄制成果,經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內仍未完成并交付;
2.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3.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計達到乙方全部應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經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內仍支付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5.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或未實現的。
第十三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乙方工作結束之日本合同終止;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四條 保密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電影(電視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劇情、演員、拍攝進度等其所知曉的與電影(電視劇)相關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簽約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保證對其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甲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乙方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影視音樂錄制合同第3篇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簽署:
甲方:xxxx軟件開發服務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xx高新區xx二巷24號
通信地址:xx高新區xx二巷24號
乙方:
注冊地址:
通信地址:
鑒于:
1. 甲方是專業從事互聯網內容服務、寬頻服務、無線增值服務和3g內容服務的專業公司。現與中國大陸電信運營商合作為運營商用戶提供增值電信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彩信、ivr、wap、彩鈴/炫鈴、明星語音、音樂視頻、手機圖片、手機流媒體等)。
2. 乙方擁有音樂制品(包括但不限于詞曲版權、表演者權等)、明星圖片、明星語音等(以下簡稱“授權內容”)的權利所有者或權利代理人,乙方擬授權甲方在互聯網服務、增值電信服務、skype鈴音等領域中按本協議約定使用乙方之音樂制品、音樂視頻、明星圖片、明星語音等(由此產生的互聯網產品及增值電信產品等,簡稱“合作產品”)。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合作事宜等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 合作內容
1.1、雙方將在互聯網服務及增值電信服務領域進行合作。
1.2、乙方向甲方提供擁有百分百版權或具有合法許可使用權的內容資源,供甲方制作成合作產品,具體的內容資源以附件約定為準。
2.甲方的權利義務
2.1、甲方將利用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制作合作產品。
2.2、甲方負責互聯網及無線信道的暢通,并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與維護。
2.3、甲方全面負責與電信運營商商談接入電信運營商平臺的商務事宜和技術接入事宜,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4、甲方將合作產品利用自己的下載平臺、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廣平臺、合作電信運營商平臺等供用戶瀏覽、下載。
2.5、甲方負責通過各種渠道對合作產品進行推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2.5.1、過互聯網、wap、ivr等方式將合作產品提供予用戶試聽;
2.5.2、通過互聯網為用戶提供歌曲的在線卡拉ok應用;
2.5.3、通過平面媒體、電視媒體、廣播媒體、手機終端等途徑或載體進行推廣;
2.5.4、通過flash、mv等形式進行推廣;
2.5.5、通過cd、dvd、卡帶等載體,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
2.5.6、使用乙方藝人的肖像圖片及相關資料制作宣傳頁、體驗卡等宣傳品,以各種途徑進行發放。
2.6、乙方授權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授權內容通過改編等方式制作成個性手機鈴聲、個性彩鈴等合作產品。
2.7、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所產生的信息費收益與電信運營商進行結算,并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2.8、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為用戶提供客戶服務,處理相應的客戶咨詢和投訴。
3. 甲乙雙方將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對本協議項下合作所產生的收益進行分乙方的權利義務
3.1、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或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內容資源,并按甲方要求為甲方及其各關聯公司就授權內容分別出具授權證明。
3.2、本協議期間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簽約藝人,或簽約藝人有任何新專輯或新增內容/歌曲,乙方可將新簽約藝人的歌曲/內容,新專輯及新增內容/歌曲授權予甲方使用,并出具相應的授權證明。
3.3、乙方負責在其簽約藝人發布新專輯的cd、dvd、卡帶等載體中,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包括但不限于雙方合作產品代碼、歌迷俱樂部專用代碼和指令、ivr號碼及其它相關合作業務)。
3.4、乙方保證對向甲方提供的內容資源擁有全部版權或已獲得權利人或權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權,并保證該內容資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也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可以授權甲方用于本協議項下合作業務。如乙方所提供的內容資源導致任何法律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5、若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的使用期與本協議有效期存在沖突,以內容資源的使用期為準。其到期前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出具書面的《下線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如無異議,須按照《下線通知》約定的時間將內容資源下線。
3.6、授權人、演唱者、詞曲作者之間的糾紛,甲方不負責。
4.合作分成與結算方式
4.1、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項下合作產品產生的純收益進行分成,純收益指用戶使用合作產品產生的全部信息費收入扣除電信運營商呆壞帳、代收手續費或信息費分成、通訊成本后乘以實際結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項成本費用及實際結算比例根據電信運營商每月實際執行政策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4.2、甲乙雙方的分成比例為70%:30%,即甲方占純收益的70%,乙方占純收益的30%;因乙方為個人,甲方將為乙方代交個人所得稅,具體明細按國家出臺規定。乙方分成收入=[全部信息費收入-(全部信息費收入*中國移動代收手續費比例50%)-(全部信息費收入*壞賬率)-(全部信息費收入*稅率5.5%)]*乙方分成比率30%-(個人所得稅所扣款)
4.3、結算:甲乙雙方將按月結算,甲方每月28日將上月結算對帳單提供乙方確認無誤后,將乙方稅后應得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帳號。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4.4、若由于電信運營商未按時與甲方結算而導致甲方與乙方的結算延誤時,甲方出具相應證明文件后,其遲延支付行為將不被視為違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辦法。
4.5、如電信運營商有關資費標準變動,甲乙雙方應按照電信運營商頒布的相應規定以書面形式重新確認上述甲乙雙方的純收益分成方式。
5.、稅務
5.1、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各自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之任何稅款。
5.2、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付款方需為收款方代扣代繳相關稅款,付款方將在應向對方支付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相應稅款。
6.聲明與保證
6.1、甲乙雙方互相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如下:
6.1.1、其是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
6.1.2、其有資質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符合其經營范圍之規定;
6.1.3、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協議;
6.1.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適用法律的限制,也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
6.2、任何一方違反了上述聲明、陳述和保證即被視為違反了本協議的約定,應按本協議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保密條款
7.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問、授權雇員除外)泄露本協議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7.2、本協議有效期內及終止后2年內,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8.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于其違約行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并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8.2、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后,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9.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并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9.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甲乙雙方于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0. 協議期限與終止
10.1、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后簽字蓋章日期為生效日期。本協議有效期為【伍】年,協議期滿前三十日內,甲乙雙方將就本協議續簽或變更事宜進行協商。
10.2、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甲乙雙方于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11.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1.1、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 其它條款
12.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2.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余條款在不影響協議目的的情況下仍應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12.3、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行以下無正文)
甲方:xxxx軟件開發服務有限公司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xx年 9月20 日
乙方: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xx年 9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