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管理合同
- 更新時間:2021-02-24 11: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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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能源管理合同》,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能源管理合同第1篇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根據國辦發[2010]25號,財政部財建[2010]249號,國家發改委[2010]9號令之精神,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友好協商,并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節約能耗提供科學管理服務的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的前提條件及目的
一、乙方擁有自主授權許可專利知識產權的多功能節能設備,具有安全、環保、節能,性能穩定,操作簡便等優點。并已在多個省分得到推廣應用,節能效果明顯,性能非常穩定,受到使用客戶的一致好評和認可。
二、甲方確有節能減排和改造目前高耗能燃燒設備的意愿。解決目前使用的燃燒設備綜合利用率低、運行費用高、換煤除渣不方便等弊端。
三、通過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節能產品和科學管理服務,達到甲方即能避免一次性投資過大,又能實現長期降低能源消耗、節約成本開支、滿足環保、安全、可靠、穩定、便利要求等利好目的。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項目內容及服務方式
一、本服務項目內容為:乙方為甲方現有使用燃煤及其他能源的設備、設施進行科學改造設計,提供優質節能環保的產品,編制合理的管理方案,達到甲方實現節能減排降低成本的要求。
二、服務方式為:由乙方采用承包方式,無償提供節能產品進行設備更換,科學運行管理。乙方收取的承包服務費用標準,低于甲方現有能源消耗成本和其他運行費用。
三、雙方確認:甲方目前耗能及運行成本為:
1、 進餐全年耗能成本人民幣大寫:
2、證照及設備年檢年審人民幣大寫:
3、設備維修、人員工資所需人民幣大寫: 合計費用人民幣大寫:
四、乙方服務承包期為 年 月 日起算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承包服務費用為每年人民幣大寫: 。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乙方承諾的服務工作內容及責任:
一、為甲方編制節能計劃方案及設計圖紙;
二、為甲方提供優質節能產品,詳見雙方確認的產品清單。本項目乙方提供的產品價值約人民幣大寫: 元。設備使用壽命為壹拾貳年。
三、為甲方安裝調試上述節能產品、設備,并承諾該產品可降低能耗50%左右,每年可節約成本 左右。
四、乙方保證滿足甲方所需的食堂內所用開水、熱水,蒸飯、炒菜早餐燃燒時間在75分鐘,中晚餐各60分等功能鐘以內的燃料需求。
五、乙方負責承包期內的設備維修、保養及安全正常運行,承擔所需費用,并負責產品設備的一切安全事故。
六、乙方負責燃料成本開支費用。甲方提供燃料倉庫并上鎖保管。
七、除收取服務費外,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承包期滿后,設備無償轉讓給甲方。
八、由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原因而導致設備不能正常使用如當地煤改、禁煤等政策的,甲方需正常支付合同期內的年承包服務費,但要扣除燃料費用。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一、出具開餐人員數量計劃和食堂內所需開水、熱水、蒸飯、蒸包點、炒菜等用量確認書,并在確認書上蓋章。
二、負責設備安裝過程中的土建費用及主體外的管道及配件費用,包括開、熱水箱的保溫或者更換的費用、抽油煙罩、排煙油煙和煤煙等。
三、負責提供220V電源,電源控制柜接至離機組1米內,自來水管接至爐具安裝位臵,與設備相關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負責對設備實施保管,不得有人為損壞或被人偷盜。負責要求操作人員按操作說明書使用操作。對所裝水龍頭三個月外如有損壞、應由甲方更換,其它設備人為損壞、被盜或者操作不當,對設備造成損壞,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燒煤工人由乙方負責指定或者委托甲方聘用,但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如工人工資,不低于1000元/月,并提供生活和住宿等。乙方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排,承擔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及時對乙方提交的有效設計文件、產品清單予以認可,對乙方提供安裝的產品,及時組織驗收認可。
七、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按量給付乙方承包服務費。
第五條 特別約定
一、在合同項下,乙方提供的產品設備,在服務承包期內,產品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服務承包期滿并在承包服務費全部付清后,產品設備無償轉讓給甲方,所有權歸甲方。
二、本合同乙方所設計的科學節能方案及其節能指標,是在甲方確認的現有能源消耗和出具的人員數量及其使用功能規模的基礎上編制設計的,如果甲方超員、用量規模無節制或燃料含其他能源漲價,致使乙方承諾的節能指標下降,責任不在乙方,甲方仍應按合同支付乙方承包服務費。且應按增加的開餐人員數量及增加和漲價費用,增加支付乙方服務費。本合同簽訂時乙方確認的相關數據見附件。
三、服務費中包含科技服務費、產品設備貨款、燃料費用、設備維修費用及其他乙方開支費用,但不包括甲方操作人員工資,稅費甲方自理。
第六條 服務費給付方式
一、第一年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以后各年如遇人數增加量,能源價格上漲等因素,甲方應增付所需費用具體文案另行確定。
第一階段于設備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付第一年服務費的80%,即人民幣大寫: 。
第二階段付第一年服務費的20%,即人民幣大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以后每年的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每年付款時間為每期開學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年服務費的50%即人民幣大寫: 。
三、款項只能通過轉帳形式轉帳支票、電匯、銀行匯票付到乙方指定帳戶,對通過其它方式支付的款項乙方不予認可,所造成的法律、經濟后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確認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給付服務費,每延付一日,按日千分之一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延期給付服務費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可自行拆除所提供的產品設備,其相關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提前終止合同,除應全部支付乙方服務費外,還應按乙方提供產品、設備清單價格支付所有價款。
三、乙方未按合同提供服務或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要求,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可拒付乙方服務費。
四、乙方如果不不能按時提供燃料,每誤餐一次,罰款 元外,還應免費向用餐學生提供當餐方便面一盒。
五、違約補救:一方違約,拒不承擔違約責任的,守約方可起訴,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由此而增加的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用和其他合理開支費用,均應向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 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包括:
1、乙方提供產品設備清單:
2、本合同簽訂確認的開餐人數、能源價格表。上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名后生效。全部服務費清結后失效。
三、執行本合同中出現本合同未盡事項,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四、發生爭議不能協商一致時,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 方: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帳 號:
年 月 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帳 號: 年 月 日
能源管理合同第2篇
甲方:長沙怡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長沙市天心區芙蓉中路三段380號建發匯金國際金座20樓 法定代表人:
乙方:湖南弘美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長沙市芙蓉區芙蓉中路185號5-29層棟2102室 法定代表人:覃秋香
本著自愿、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公共照明改造項目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合作方式和期限
乙方利用先進的LED系列節能燈產品免費為甲方湘江北尚地下車庫進行照明節能改造,負責為甲方安裝、調試和運行維護,甲方無需承擔產品采購的費用。合同期限為 5 年,從甲方對乙方在湘江北尚地下車庫的節能設備驗收合格和節能數據測量完畢簽字蓋章確認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二、付款方式:
乙方將節能燈在甲方項目運行 5 年,甲、乙雙方每月按節能利益分配比例為:五年內按三七分配,即甲方30%,乙方70%。具體金額見附表,節能計算分配表。
支付時間為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本季度費用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后的下一季度首月的5日前將上一季度節能費用以轉賬方式匯入乙方指定帳戶,電價若有調整以電業局當月實際電價計算。
能源管理合同第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商業條款
1.總則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項目節能服務一事,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節能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2.項目的名稱、內容和目的
2.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
2.2項目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項目目的:通過項目的實施,達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與期限、項目的驗收
3.1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開始項目的設計、設備的采購、安裝及調試。設備的安裝調試期為30 天。
3.2節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為甲方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為_____________個月。合同有效期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滿為止。
3.3項目安裝完畢后___________內,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檢查安裝情況;安裝檢查合格后,試運行___________小時,試運行期間可對設備進行調試。試運行結束后無異常發生,則甲方應簽署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項目的年節能效益約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
__________萬元)(以每月實際節電效益為準)
4.2 節電率的計算方法
乙方在進行節電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電表,協助乙方在所有要進行節電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調系統回路中具體設備前安裝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計算某具體設備(A1)的節電率:A1設備平均節電率(%)SA1﹦(Q前A1-Q后A1)÷Q 前A1
其中:Q前A1=節電改造前24小時的目標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
Q后A1=節電改造后24小時的目標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
完成節電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和完成節電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數據由雙方有關人員共同抄表并簽名確認,連同計算出A1設備平均節電率。依此類推,測出中央空調系統中其它設備A2、A3、A4等的平均節電率SA2、SA3、SA4等。統計完后由雙方簽章生效并作為本協議之附件B。
4.3 節電效益的計算方法
以自然月為單位,對通過節電改造后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按以下方法計算:
以設備A1為例,
當月設備A1節電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節電率SA1)
MA1抄表=節電改造后當月的中央空調系統中設備A1電費(電度表當月實抄的用電數量)。
SA1為設備A1的節電率
當月中央空調系統節電效益(元)M=MA1+MA2+MA3+MA4+……
4.4 雙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為五年,節電改造后按本協議本項第3、第4條的計算方法計出甲方所節省的總電費,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進行分配:
乙方當月應分配金額(元)=當月節電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
4.5 甲方應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個月后三天內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數額為4.2中規定的乙方應分享的數額,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屆滿。如果甲方延遲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按所欠到期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三計算。
4.6 該項目由乙方投入設備,但簽訂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項目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兩年后,此押金由乙方無條件退還給甲方。
4.7 在本合同規定的效益分享期內,電價按同期供電部門價格計算。
4.8 如因甲方提供的測量數據不正確而導致用以計算節能量的基線未能反映真實情況時,乙方有權對計算節能量的基線作出調整;節能量的測量應在設備級(而非工廠級)層面上進行。
5.甲方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甲方還應:
5.l 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施工方案應在七日之內予以書面核準。
5.2在本廠區接受附件A所列設備和相關材料、配件,在安裝前甲方應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費、妥善保管。
5.3為乙方實施和管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提供必要的協助。
5.4 按3.3條款驗收項目,及時提供確認安裝完成和試運
行正常的驗收文件。
5.5根據設備制造商提供的設備操作規程和保養要求或乙方的書面要求,對設備進行操作,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5.6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設備運行作出記錄,并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記錄。
5.7 若發現本項目安裝的設備出現故障,有義務立即通知乙方。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維護、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觸與本項目有關的甲方設施和設備。
5.9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附件A所列設備發生損壞、丟失,則甲方應在得知此情況后一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監管。
6.乙方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乙方還應:
6.l 負責項目融資,對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列出、乙方認可的設備進行設計、采購、安裝與調試,按期完成施工。
驗收合格后,將項目移交甲方運行。
開工前七日內,將設計、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確認。
6.2 確保設計、供貨和安裝達到附件A規定的要求。
6.3 根據國家有關施工管理條例和與項目相對應的技術操
作規程,認真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
6.4 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該項培訓應不少于五個小時,以使他們能夠正確地操作和維護設備。
6.5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承擔項目移交甲方運行前的一
切風險損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盡到本合同規定
的義務引起的損失。
6.6 設備所有權移交甲方時,乙方應將該項目的全部設計
資料交給甲方。
6.7 定期派人檢查項目的運行情況。
7.所有權
7.l 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項之前,項目(包括設備和設施,下同)的所有權屬于乙方。
7.2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一個月內,按規定付清乙方
應得全部款項之后,才有權取得項目的所有權。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十二個月內,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
第4條規定的付款方式以相當于乙方分享總效益的價格(扣除乙方己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現價格)提前購買設備的所有權。在乙方收到全部價款之后,項目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7.4項目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項目的技術資料。
7.5 甲方違約(如拖延應付款且到本合同終止時仍未付清應付款及逾期付款違約金)時,乙方仍享有項目所有權,直到此種違約狀況消除七天后,項目所有權才歸甲方。
8.提前解除合同
8.l 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終止費和賠償乙方的其他損失(如有),終止費按下面公式計算:
終止費=(乙方按合同規定應分享的全部款額-終止前己分享的款額)×30%
乙方的其他損失為乙方在項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質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潤,該損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為限。
8.2 由于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而對設備進行實質改動或拆除,影響了本項目的正常運行和節能效益,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應分享款項,且在此情形下項目仍歸乙方所有。
9.違約責任
9.1 甲方違約:
9.1.1在本合同生效后、項目移交甲方運行之前,如果甲方解除本合同,則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效益總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乙方為此項目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如設備購置費、運費、安裝費、設計費等。
9.1.2 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內未向乙方支付應
分享的款項,則應每日按應付款金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
違約金。
9.1.3 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超過兩個月未向乙方支
付應分享的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回此項節電工程的所有節電設備,并同時享有追究甲方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9.1.4 甲方違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項或多項義務,則乙方有
權選擇單獨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I)按甲方實際違約的天數順延項目的安裝調試期;
II)延長分享節能效益的時間,直至乙方的損失得全部彌補;
III)在保持節能效益總額不變的前提下縮短乙方的分享期,即加大每期甲方的應付款數額;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直接損失、項目利潤、律師費用和項目相關的其
它費用。
9.1.5 因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尤其是節能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造成項目中斷和停止,則如果此種違約若在三十日內得以糾正,且乙方因甲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得以補償,則
不視為甲方違約。
9.2 乙方違約:
9.2.1 設備安裝完畢三個月后仍不能正常運行。
9.2.2 甲方在設備運行工況與項目驗收相同的條件下可隨時復驗節電率,如果復驗節電率低于附件B中相應節電率并超過10%范圍,則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共同參與節電率復驗,如果經雙方確認節電率的確低于附件B中相應節電率并超過10%范圍,則視為乙方違約。
9.2.3 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則甲方有權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0.違約補救
10.1 甲方違約的補救: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應得和受損失的款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用和項目其他相關費用。
乙方在事先書面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有權進入甲方生產場地拆除設備,在不損害甲方權益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0.2 乙方違約的補救: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受損失的款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用和項目其他相關費用。
10.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當事人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二部分一般條款
11.乙方的服務標準
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和職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工作,客觀實際地測量節能效果和計算節能效益。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認真考慮,與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員及其合理化建議,愛護甲方的設備和其它財產,在甲方的場地從事項目的安裝運行工作時,遵守甲方工作場地的有關規章制度。
12.項目設備的改進、改動、拆除和損壞等風險
12.1 設備的改進。在乙方不降低服務標準的前提下,為了改善項目設備的運行狀況或提高經濟效益,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改進項目設備或修改有關程序。甲方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乙方的改進意見。
12.2 設備的改動。任何一方如需對設備進行改動,需征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12.3 設備的拆除。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拆除項目設備或者進行實質性改動。如果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拆除設備或進行實質性改動,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內無條件地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全部款項。上述設備的改進、改動和拆除完成后,雙方應于當日簽署書面文件予以認可,此種認可視為對方的接受。
12.4設備的損壞或丟失。本合同開始履行后,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如果甲方不能證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員所致,則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如果受損壞或丟失的設備已投了保險,甲方應聘請乙方利用保險賠付修理、更換、補充被損壞(或丟失)的設備。如果在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甲方得到的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換或補充設備而發生的費用,或者由于受損壞(或丟失)的設備未投保,則應由甲方承擔修理、更換或補充設備的費用。
12.5 設備的意外損壞。由于意外事件導致設備損壞,如果甲方不能證明自己采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應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費用。如果甲方能夠證明自己采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12.6 如果因為發生本章規定的情況而影響項目的正常運行,停止運行超過十日,雙方同意:該時間從效益分享期限中扣除,以使得效益分享期限不致受上述情況的影響而縮短。
13.對設備的大規模改造
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提高節能效率而欲對設備進行改造,甲、乙雙方應事先達成書面一致意見,并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之后,方可開始施工。
14.設備的停止運行關閉
14.l停止運行或關閉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設備,甲方應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應及時和盡可能地向乙方通報情況。任何停止或關閉行為都不能減輕或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14.2如果因甲方關閉或停止設備運行而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全部款項。
15.甲方自有設備的使用和更改
15.1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與項目相關的自有設備能夠完全正常運行。如果因為甲方自有設備發生故障,影響到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并仍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15.2如果甲方欲對自有設備進行更改或對生產計劃進行調整,可能對項目的節能量造成影響時,甲方應至少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說明這些變化可能對項目節能量產生的影響。當這些改變致使節能量下降時,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否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第8.1條的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15.3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減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項。
15.4如果甲方對與本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大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或停止運行,大修期超過30天,改造期間不分成,但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
16.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6.1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16.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確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責任。
16.3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導致項目無法進展或與本項目實施前相比根本不能達到節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6.4 本合同最后簽字之后滿九十天未實際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6.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被關閉或撤銷、停產或停業、轉產或與其它單位合并或分立,則本合同對發生此種變化后的甲方或其繼承者仍然有效。發生此種情況時,甲方應事先告知有關當事方,并將此條件列入新的實體之中。如果當事方不能接受此種條件,則由甲方應在此變化發生前,按本合同規定購買本項目。乙方也可自行決定拆除所裝設備。如果甲方發生破產而導致本合同終止,項目及甲方為乙方所提供的擔保財產不屬于破產財產范圍。
17.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轉讓
17.1 甲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之前,應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在實質上轉讓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
17.2 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將本合同及所有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所屬的分公司或有關聯的公司。
17.3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中所有權屬于自己的設備作為擔保,用于節能服務項目期間的擔保。
18.稅、費
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乙方出具普通商業發票。
19.不可抗力
按相關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20.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本合同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節能系統設計方案
附件B:節能效益的計算及確認
21.2 本合同及附件之間規定不一致時,以規定詳細的為準。
21.3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釋,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并應遵守行業慣例。
21.4甲、乙雙方用電報、電傳、電話、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過特快專遞通知對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中所稱的“一方”及“一方當事人”是指甲方或乙方,“雙方”或“雙方當事人”則是統稱甲、乙雙方;
本合同中的“意外事件”是指在合同簽訂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于發生了當事人既不能預見,又無法事先采取預防措施的客觀事故。
本合同中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1.6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
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