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秀山人社發〔〕15號關于調整我縣機關規范津補貼標準相關工作的通知
- 更新時間:201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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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文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秀山人社發〔〕15號關于調整我縣機關規范津補貼標準相關工作的通知》,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財政局
關于調整我縣機關規范津補貼標準相關工作的
通 知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
根據重慶市財政局、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部分區縣(自治縣)機關規范津補貼標準相關工作的通知》(渝財綜〔2014〕148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制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關于調整機關規范津補貼標準的方案》,報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將調整我縣機關規范津補貼標準相關工作通知如下,請各單位認真遵照執行:
一、實施范圍
全縣各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 的在職在編和離(退)休人員。
二、執行標準
本次調整機關規范津貼標準嚴格執行《渝財綜〔2014〕148號》控制標準,各職級發放標準見附件。
三、執行時間
以上政策從2015年1月1起日執行。
四、資金來源
機關規范津補貼發放所需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納入預算安排。
五、相關政策
(一)機關離休人員按當地同職級在職人員規范津補貼標準的90%執行離休補貼;退休人員按當地同職級在職人員規范津補貼標準的70%執行退休補貼;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按當地同職級退休人員退休補貼標準的90%執行。
(二)機關無職務退休干部和職務低于正科級(三級警長)的退休干部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比照正科級退休補貼標準執行;機關無崗位技術等級(崗位)退休工勤人員或崗位技術等級(崗位)低于技師的退休工勤人員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比照技師退休補貼標準執行。
(三)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執行標準低于正科級(技師)退休補貼標準的,從年滿70周歲的次月起比照正科級(技師)退休補貼標準執行。
(四)試用期公務員按錄用前本人學歷定級工資標準對應職務的規范津補貼標準執行。
(五)執行中的具體問題按《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審計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機關規范津補貼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7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六、審批程序
各單位將相關審批表格于
附件:2015年度秀山縣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規范津補貼標準表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財政局
單位:元/月
人員類別及職級 |
在職人員 |
離休補貼 |
退休補貼 |
|||
合計 |
工作性津貼 |
生活性補貼 |
||||
公 務 員 |
正廳 |
4130 |
2340 |
1790 |
3720 |
2900 |
副廳 |
3760 |
2060 |
1700 |
3390 |
20 |
|
正處、一級警長 |
3400 |
1780 |
1620 |
3060 |
2380 |
|
副處、二級警長 |
3040 |
1500 |
1540 |
2740 |
2130 |
|
正科、三級警長 |
2690 |
1220 |
1470 |
|
1890 |
|
四級警長 |
2520 |
1080 |
1440 |
|
1770 |
|
副科、一級警員 |
2340 |
940 |
1400 |
|
10 |
|
科員、二級警員 |
2100 |
750 |
1350 |
|
1470 |
|
辦事員、三級警員 |
1960 |
660 |
1300 |
|
1380 |
|
機 關 工 勤 人 員 |
高級技師 |
3040 |
1500 |
1540 |
2740 |
2130 |
技師 |
2690 |
1220 |
1470 |
|
1890 |
|
高級工 |
2340 |
940 |
1400 |
|
10 |
|
中級工 |
2100 |
750 |
1350 |
|
1470 |
|
初級工、普工 |
1960 |
660 |
1300 |
|
1380 |
說明:1、新參加工作的試用期公務員按本人學歷確定的職務對應的津補貼標準執行;
2、退職人員按同職務退休人員補貼標準的90%執行;
3、執行相同規范津補貼或離退休補貼標準的公務員與機關工勤人員之間,不涉及其他待遇的對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