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秀山縣清溪場鎮馬鈴薯原種擴繁補貼項目實施方案
- 更新時間: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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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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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秀山自治縣清溪場鎮馬鈴薯
原種擴繁補貼項目實施方案
縣農委 縣財政局
為確保馬鈴薯原種擴繁補貼政策落到實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保護和調動農民種植脫毒馬鈴薯的積極性,加快脫毒原種擴繁推廣步伐,提高馬鈴薯生產水平,根據市農委、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14年農作物良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農發〔2014〕261號)精神,結合我縣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通過在清溪場鎮實施馬鈴薯原種擴繁補貼,降低種薯生產成本,提高脫毒種薯總產量,調動農民使用脫毒種薯的積極性。結合實施《重慶市馬鈴薯種薯產業發展規劃》,突出優勢區域和重點產區,加快我縣優質專用脫毒種薯生產推廣步伐,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2015年馬鈴薯脫毒原種繁育種植1萬畝,指導提供全縣27個街道、鄉鎮供種,馬鈴薯脫毒種薯推廣率達85%以上。
二、基本原則
(一)根據訂單簽訂種植合同。根據秀山縣清溪場鎮馬鈴薯脫毒種薯繁育基地規劃,本著“農民自愿、市場需求和生產需要,繁種單位建基地”的原則,按市農委相關要求,推行繁種單位與專業合作社或村民委員會簽訂馬鈴薯脫毒種薯生產繁育委托種植合同。
(二)政策公開公正。原種擴繁補貼政策、辦法要公開,補貼面積、補貼農戶、補貼標準、補貼金額要公示,操作過程要公正透明。
(三)實行“一卡(折)通”直補到賬。補貼資金直接通過重慶農村商業銀行秀山支行按“一卡(折)通”發放到原種種植農戶或原種生產主體(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或企業,下同)。
(四)按實際種植面積或原種生產任務補貼。誰種植,補貼誰。為確保種薯質量,實行規模種植,以農戶種植面積不得少于3畝的實際原種擴繁面積據實補貼。
三、補貼范圍和方式
(一)實施區域。清溪場鎮轄區內使用原原種、一級原種進行脫毒種薯生產繁育的農戶或原種生產主體。
(二)補貼品種及標準。主推脫毒種薯鄂薯5號、中薯3號、費烏瑞它等市農委認定的主推馬鈴薯品種。補貼標準為每畝100元。
(三)補貼對象。按渝農發〔2014〕261號通知要求規定,對使用原原種、原種進行脫毒種薯生產繁育的農戶或原種生產主體進行直接補貼。
(四)補貼方式。對直接從事原原種、原種進行脫毒種薯繁育的農戶或原種生產主體,通過重慶農村商業銀行秀山支行“一卡(折)通”直接進行補貼。
(五)操作程序。
1.補貼申報。按照逐級申報補貼的原則,由原種種植農戶或原種生產主體據實申報種植面積。馬鈴薯原種生產訂單合同作為申報補貼的依據之一。繁育生產單位負責登記農戶生產脫毒種薯的面積、品種、購種數量,登記核實后報村民委員會,并留存發票復印件備查。原種補貼花名冊經核實、公示無異議報鎮人民政府匯總審核后,以紙質件和電子文檔報縣財政局、縣農委。
2.公示審核。農戶申報工作結束后立即開展公示審核。各村要將《秀山自治縣清溪場鎮2014年馬鈴薯原種補貼購種及補貼資金兌付花名冊》進行公示,公示地點不少于兩個、時間7天以上,公示內容包括農戶良種購種數量、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舉報電話等。公示無異議后,村級負責人在《秀山自治縣清溪場鎮2014年馬鈴薯原種補貼購種及補貼資金兌付花名冊》上簽字蓋章后上報清溪場鎮政府;清溪場鎮政府對各村(居)上報清冊進行審核匯總并公示各村補貼戶數、補貼面積、補貼金額,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由主要領導審核簽字蓋章,形成審核材料備案。
3.抽查核實。縣農委、縣財政局要組成檢查組,對清溪場鎮上報的清冊進行全面抽查核實,負責抽查的相關責任人要在抽查清冊上簽字備查。若抽查的申報農戶資料與實際情況完全相符,則視為該鎮上報的補貼資料屬實。
4.資金兌付。縣農委、縣財政局核實無誤后,縣財政局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給重慶農村商業銀行秀山支行,通過“一卡(折)通”向原種種植農戶或原種生產主體發放補貼資金。
5.操作程序。利用馬鈴薯原種生產脫毒種薯補貼操作程序為:
一是確定脫毒種薯繁育單位。縣農業技術服務中心會同清溪場鎮政府擇優選擇具備較強技術實力和經營能力、有規模化種薯擴繁能力及種薯質量控制體系的業主或企業,確定為脫毒種薯繁育單位,組織農民規模生產脫毒種薯。
二是簽訂脫毒種薯訂單合同。由繁育單位與村委會或專業合作社簽訂種薯繁育合同并報清溪場鎮農業服務中心備案;各基地村委會、專業合作社按合同計劃與基地農戶簽訂繁育合同,合同明確生產脫毒種薯的級別、面積、數量和質量要求,并收集土地承包證復印件、土地流轉合同等資料交清溪場鎮農業服務中心存檔備查。
三是審核相關資料。清溪場鎮農業服務中心在脫毒種薯繁育播種結束后,根據育種單位備案合同,對種植農戶購種清冊、土地承包證復印件、土地流轉合同等資料進行復核、匯總,確認屬實后報縣農委。
五、實施進度安排
2014年 10月,制訂實施方案。
2014年11月—12月,落實供種單位、項目實施地點,并落實種薯訂購合同,落實原種擴繁種植基地。
2015年1月,種薯調運,供應發放,播前準備。
2015年2—3月,技術培訓、原種良種播種。
2015年3—5月,脫毒種薯繁種田去雜去劣,防病治蟲等田間管理;補貼申報、核查。
2015年6月—7月,收獲脫毒種薯,上報供種補貼清冊等相關資料,兌付補貼資金。
2015年8月,脫毒種薯收貯,完成項目自查。
2015年9月,完成資料匯總和項目總結,迎接市級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縣政府分管農業的領導任組長,農委、財政、審計、監察、清溪場鎮政府等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項目實施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組建技術專家組和工作執行組,協調關系,保證面積、資金、技術、人員協調等落實。
(二)強化責任落實。由縣農委、縣財政局、清溪場鎮政府共同組織實施,實行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縣農委負責制定項目方案、技術指導和種薯質量監管;縣財政局負責落實補貼資金撥付、實施檢查和資金監管等工作;清溪場鎮政府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強化目標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格實行專家、技術人員承包責任制,縣鎮村組四級聯動,層層簽定責任書。
(三)嚴明工作紀律。補貼資金要專款專用,實行“誰登記、誰負責,誰核實、誰負責,誰公示、誰負責,誰上報、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設立監督電話(縣監察局76662700、縣財政局76668930、縣農委76662325),按受群眾監督,確保補貼政策不走樣。
(四)強化監督管理。加強資金監管,嚴防截留或挪用資金,任何地方、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良種補貼面積,不得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加強馬鈴薯原種生產質量監管,接受重慶市薯類脫毒種苗快繁中心項目技術指導與審核、質量抽檢工作,確保種薯質量,保障種子供應市場渠道暢通、規范有序。
(五)加大政策宣傳。要通過多種媒體和多種方式向廣大農民、基層干部以及全社會公布宣傳馬鈴薯良種擴繁補貼政策,讓廣大農民群眾明白補貼政策的目的、意義、對象、標準、方式等,提高農民對馬鈴薯良種擴繁的認識,搞好補貼面積核實和公示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推動工作順利實施。
附件:1.秀山自治縣清溪場鎮2014年馬鈴薯原種補貼購種及補貼資金兌付花名冊
2.秀山自治縣清溪場鎮2014年馬鈴薯脫毒種薯繁育補貼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