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廠管理制度
- 更新時間:201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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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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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公司與員工的行為,建立有序的生產、經營、辦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維護公司與員工的共同權益,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特規定如下
第一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全體員工要緊密團結在董事會的周圍,堅決擁護和執行董事會的決議,處處為公司利益著想、要盡職盡責、心往一處想、勁向一處使、團結互助,建設一支高效、務實、愛崗敬業的團隊。
第二條:公司的財產屬股東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部門和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三條:所有員工都必須服從領導、全力投入工作、注重細節,用一個一個細節來奠定公司的成長,使工作向高效率、員工向高工薪、公司向高效益的方向發展。
第四條:為提高公司的運營效率,實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實行責、權、利相結合的,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各種形式的分配制度,要求所有員工都精通業務,能自主處理各項事務,達到各負其責的目的,確立責任機制。
第五條:所有員工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守則、明確其責任、維護其公司與個人的權益。行為規范,做有紀律、有素質、有修養的好員工。
第六條:員工進廠時需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1寸照片2張,填寫職工登記表,進行崗前培訓,鑒定培訓書。用來辦理廠牌, 領取考勤卡。每天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時,下午14:00―18:00,晚上如有加班,加班時間為7:00―11:30;趕貨期間另行通知。趕貨期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廠方增加工資,鬧事并罷工者一律無薪開除出廠;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30日,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第七條:中途有事需離開本廠者,須提前15天交辭工書給部門主管,經廠方同意,辭工期到后方可離廠。辭工到期者的工資,先結算清楚令其搬離本廠,待本廠發放工資日才前來領取。被本廠辭退者的工資,結算清楚后既搬離本廠。
第八條:廠內禁止一切博活動,凡是在廠內酗酒、打架、鬧事者一律按無薪開除出廠處理。晚上12點30分后關閉廠門,加班時間除外。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車間內一律不準吸煙。
第九條:工作上要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提高質量意識,堅持質量第一原則。確保產品質量合格出廠,各部門主管、品檢必須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抓好生產進度,如因質量問題而耽誤貨期所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各管理人員的責任,并扣發當月崗位津貼和工資作為補償。
第十條:各部門管理人員及辦公室人員,不得泄露工廠的任何機密,嚴禁拉幫結派,搞小集團,損害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