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為您推薦的《火災事故認定書》,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火災事故認定書
火災事故認定書是適用一般程序調查火災,認定起火原因、災害成因而制作的文書。“火災事故基本情況”應當載明火災發生的單位(場所、住宅)、時間、地點,建筑物及物品被燒損情況,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統計的火災直接財產損失數額。起火原因分兩種情況填寫:對起火原因已經查清的,要求寫明起火時間、起火部位、起火點和起火原因;對起火原因無法查清的,要求寫明起火時間、起火點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證據能夠排除的起火原因。災害成因的內容包括:火災報警、初期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情況;火災蔓延、損失情況(以上兩點如“火災事故基本情況”中已經載明,此處可以省略);與火災蔓延、損失擴大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技術標準的事實。“以上事實有 等證據證實”的橫線處,分別填寫具以證明起火原因或者災害成因的相關證據的內容、數量。“向 提出復核申請”的橫線處,填寫受理復核申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名稱。
本文書一式多份,當事人一人一份,一份附卷。審批表使用總隊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書送達統一使用《送達回執》,以下同。
范例1:
××市公安消防×隊
火災事故認定書
×公消火認字[××]第×號
火災事故基本情況:××年×月××日17時40分許,**市**區土產公司百勝交易市場**倉庫發生一起火災。火災過火面積359平方米,燒毀店鋪15間,五金、白酒等物資一批,燒損車輛兩輛,直接財產損失966317元。
現查明,起火原因為**市**區土產公司百勝交易市場**倉庫52號租戶姚XX在52號鋪面門口的加侖桶旁點燃紙錢等物品,引燃旁邊加侖桶內可燃物蔓延造成火災。
以上事實有姚**的訊問筆錄、黃**和唐**、黃*等詢問筆錄,火災現場勘驗筆錄,現場提取的物證及火災現場照片等證據證實。
經分析,災害成因為:1、姚**對加侖桶存放物質是否具有可燃性、是否屬化學危險品等沒有預見性,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引燃加侖桶內易燃物質,蔓延造成火災。2、當事人姚**在火災發生后,對初期火災撲救處置方法不當,導致火災蔓延擴大,形成火燒連營。3、**市**區土產公司對長期存放在本單位倉庫區內的加侖桶未能分清其隸屬關系,在不明確加侖桶內存放物質以及加侖桶屬于哪個承租戶擁有的情況下,未能及時清理;在履行單位日常的防火檢查中對長期放置于倉庫前的加侖桶不采取措施予以處理,使火災隱患沒有及時得到消除,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
以上事實有姚**的訊問筆錄、黃**和唐**、黃*等詢問筆錄,火災現場勘驗筆錄,現場提取的物證及火災現場照片等證據證實。
當事人對起火原因或者災害成因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本認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公安消防支隊提出復核申請。對火災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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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聯交當事人
××市公安消防×隊
火災事故認定書
×公消火認字[××]第×號
火災事故基本情況:××年×月××日17時40分許,**市**區土產公司百勝交易市場**倉庫發生一起火災。火災過火面積359平方米,燒毀店鋪15間,五金、白酒等物資一批,燒損車輛兩輛,直接財產損失966317元。
現查明,起火原因為**市**區土產公司百勝交易市場**倉庫52號租戶姚XX在52號鋪面門口的加侖桶旁點燃紙錢等物品,引燃旁邊加侖桶內可燃物蔓延造成火災。
以上事實有姚**的訊問筆錄、黃**和唐**、黃*等詢問筆錄,火災現場勘驗筆錄,現場提取的物證及火災現場照片等證據證實。
經分析,災害成因為:1、姚**對加侖桶存放物質是否具有可燃性、是否屬化學危險品等沒有預見性,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引燃加侖桶內易燃物質,蔓延造成火災。2、當事人姚**在火災發生后,對初期火災撲救處置方法不當,導致火災蔓延擴大,形成火燒連營。3、**市**區土產公司對長期存放在本單位倉庫區內的加侖桶未能分清其隸屬關系,在不明確加侖桶內存放物質以及加侖桶屬于哪個承租戶擁有的情況下,未能及時清理;在履行單位日常的防火檢查中對長期放置于倉庫前的加侖桶不采取措施予以處理,使火災隱患沒有及時得到消除,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
以上事實有姚**的訊問筆錄、黃**和唐**、黃*等詢問筆錄,火災現場勘驗筆錄,現場提取的物證及火災現場照片等證據證實。
當事人對起火原因或者災害成因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本認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公安消防支隊提出復核申請。對火災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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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2:
(此處印制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名稱)
火災事故認定書
X公消火認字[ ]第 號
火災事故基本情況
現查明,起火原因為
以上事實有 等證據證實。
經分析,災害成因為
以上事實有 等證據證實。
當事人對起火原因或者災害成因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本認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 提出復核申請。對火災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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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多份,當事人一人一份,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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