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務證件掛失報告表
- 更新時間: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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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表格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稅務證件掛失報告表》,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A01036《稅務證件掛失報告表》
【分類索引】
Ø 業務類別
稅務登記
Ø 表單類型
納稅人填報
Ø 設置依據(表單來源)
政策規定表單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統一稅收執法文書式樣的通知》(國稅發〔2005〕179號)
【表單】
稅務證件掛失報告表
納稅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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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識別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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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 被盜 稅務 證件 |
證件名稱 |
證 件 號 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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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 被盜 情況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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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 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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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 人提 供的 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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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稅務機關意見: 經辦人: 負責人: 稅務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表單說明】
1.適用范圍:本表適用于納稅人遺失稅務登記證正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發票領購簿等稅務證件后向稅務機關報告掛失時使用。
2.遺失、被盜情況說明:應寫明遺失、被盜證件的原因、有關情況、如何處理等。
3.遺失聲明:應寫明遺失證件的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遺失證件的種類等情況并聲明作廢。遺失聲明應在地市級(含地市級)以上發行的非娛樂性報刊、雜志,或者稅務機關根據有關規定要求的媒體上發布。
4.納稅人提供的資料:填寫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告掛失時提供的有關資料。包括: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雜志的報頭或者刊頭;刊登遺失聲明的版面原件和復印件;遺失、被盜證件后,公安機關或其他有關部門出具的立案處理證明、說明;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