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 更新時間:20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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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模板》,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范本1
購 銷 合 同
甲方:白山市昌達石膏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白山市東北亞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長發 法定代表人:李豐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產品名稱 |
計量單位 |
數 量 |
單價 |
總金額 |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
石膏板 |
平方米 |
200000.00 |
12.00 |
2400000.00 |
注:2014年12月末發完 |
硅鈣板 |
平方米 |
100000.00 |
25.00 |
2500000.00 |
注:2014年12月末發完 |
合計 |
|
300000.00 |
|
4900000.00 |
|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國家標準執行:
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白山市東北亞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交貨方法:乙方送貨
3.運輸方式:貨車運輸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白山市昌達石膏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 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四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五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 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 %,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3 %,專用產品的幅度為2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可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2013年7月20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0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白山市昌達石膏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代 表 人:
開戶銀行:
帳號:
聯系電話:
供貨單位(乙方):白山市東北亞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公章)
代 表 人:
開戶銀行:
帳號:
聯系電話:
范本2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
供方: 河南省昌達自動化系統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2014062001
需方: 河南永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序號 |
產品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合計 |
指定廠家 |
備注 |
1 |
塔機 |
QTZ50 |
座 |
2 |
420000.00 |
840000.00 |
山東華夏集團 |
|
2 |
配件 |
|
批 |
1 |
15000.00 |
15000.00 |
|
|
3 |
塔機 |
QTZ63 |
座 |
2 |
45000.00 |
900000.00 |
山東華夏集團 |
|
4 |
配件 |
|
批 |
1 |
18000.00 |
18000.00 |
|
|
5 |
雙籠施工電梯 |
SC100/100 |
臺 |
4 |
350000.00 |
1400000.00 |
山東華夏集團 |
|
6 |
配件 |
|
批 |
1 |
20000.00 |
20000.00 |
|
|
7 |
|
|
|
|
|
|
|
|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按國家天然石材相關標準與需方樣品驗收 無色差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合同簽訂后10日內交貨,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港站和費用承擔:
由供方負擔 (包裹卸車)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按下料單計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同二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預付款4萬元整。貨到付該批貨款的百分之八十,余款安裝完15天內付清 。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誰違約,責任誰負 。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協商解決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 需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范本3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
供方:濮陽市雙發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延安
需方: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杏子川采油廠 簽定時間:2014年9月8日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數量、單價及金額:
產品名稱、規 格及型號 |
生產廠家 |
計量 單位 |
數量 |
含稅到貨單 價(元/米) |
含稅總金額 (萬元) |
交貨日期 |
D級φ19mm×8m抽油桿 |
鐵人公司 |
米 |
15200 |
23.5 |
35.72 |
|
備注 |
合同總價款含17%的增值稅和運雜費、保險費。 |
|||||
合計(含稅總金額大寫):叁拾伍萬柒仟貳佰元整 小寫:357200元 |
二、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嚴格執行公司2014年抽油桿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D級抽油桿材質為20CrMo,抽油桿的力學性能應符合SY/T5029—2006標準要求。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需方指定地點,供方負責送貨。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公路運輸,運雜費由供方承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按國家規定執行。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按技術標準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到貨按第二條標準需方組織進行驗收,異議期限一年。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貨同行,送需方指定地點。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驗收合格收到供方開具的17%增值稅發票后付款,并尾留合同總價5%的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付清,無利息。質保期一年。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截至2014年9月30日,供方逾期一日交貨,應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供方9月30日前未到貨,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除賠償需方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在下次招標中信譽分為零。因供方產品質量造成的需方損失,供方負全部責任并全額賠償。
十四、本合同壹式捌份,供方執貳份,需方執陸份。
十五、合同有效期限:自2014年9月8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
供 方 |
需 方 |
單位名稱:濮陽市雙發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地址:濮陽市黃河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魯學禮 委托代理人: 電話:15829117618 傳 真:0393-4610604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濮陽分行營業部 帳號: |
單位名稱: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杏子川采油廠 單位地址:陜西省安塞縣城后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0911-6212730 需方稅號:610624223660380 開戶銀行:安塞縣建行 帳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