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規劃設計合同
- 更新時間:2021-02-02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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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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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設計合同第1篇
委 托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設 計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將位于 項目的景觀工程設計委托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計周期
此項目設計周期 天,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的景觀設計工程
根據項目的特點乙方的設計工作分 概念及初步設計 階段。 深化擴初設計 階段。 施工圖設計 階段。
根據乙方的設計進度各個階段的時間安排如下:
設計階段
設計內容
設計時間
會審時期
第一階段
概念及初步設計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第二階段
深化擴初設計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第三階段
施工圖設計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甲方對以上各階段的設計如作修改,應向乙方補給相應的設計時間。
三、乙方的詳細工作任務
1、 概念設計,初步設計階段
概念設計階段:
甲方將項目總體規劃方面的情況告之乙方,乙方根據甲方確認的項目總體規劃和甲方對景觀設計的初步設想,開展概念設計,確立總體景觀設計的主題,能夠和項目總體規劃有機的結合,內容如下:
A) 概念設計說明;
B) 總體景觀設計概念分析圖和組團分析圖;
C) 總平面圖;
D)主要景觀區域的分布圖,可用圖片的形式來表達。
初步設計階段:
(1) 乙方根據經甲方確認的概念設計及其意見,開展方案深化設計(進一步表達方案的構思和內容)。
A) 方案設計說明和主要植物品種的說明;
B) 景觀方案彩色部總平面圖,其中包括道路鋪裝、綠化;
C) 景觀結構分析以及景觀立體模式分析;
D) 項目各級景點和景區的平面、立面和文字說明;
E) 用以表達主要景點( 經與甲方商定)的彩色效果或圖片:主入口、中心道路、景觀小品;
F) 項目景觀道路設計圖,提供平面和文字說明。
2、深化擴初階段
擴初設計是為了控制景觀設計的細部效果,并根據甲方確認的總體環境規劃,完成分區的細化及深化設計工作。
該階段的設計成果包括:
1. 總技術說明:
2. 項目園境規劃平面圖(彩色),以及分區放大平面圖:
3. 3-5張A3彩色透視正式圖,用以表達方案確認后的景點透視效果;
4. 各種戶外空間小品的資料、部分大樣圖象提供局部透視或參考圖片);
5. 提供各種鋪裝大樣和地面停車處理方式;
6. 各種水體設計的資料及部分大樣圖和說明,包括部分景觀節點詳圖;
7. 園林照明系統、排水系統、噴灌系統組織的布置圖及部分大樣圖、燈具的選型圖;
8. 綠化栽種區域地帶的地形整體,垂直分布圖;
9. 植物品種和布置圖及觀賞特性(主要景觀樹木的選型圖和選擇苗木的藝術要求);
10.提供物料表及各種材料、顏色資料。
3、施工圖設計階段
該階段的設計成果包括:
1.硬園景布置圖
2.灌溉布置圖
3.戶外標高圖
4.園林 建筑界面之立、剖面圖
5.水體平、剖面及施工大樣設計圖
6.各種小品的平、立面及施工大樣圖
7.各種室外選材之布置圖及施工大樣圖
8.設計說明及物料表
9.材料明細表
10.植物技術指標
11.硬園景定線圖及工程做法表
12.水電設計的施工圖
四、報酬及其支付方法
參照國家及 省規劃設計收費有關標準,經雙方協商確定本項目的景觀設計單價為 平方米。景觀的計價面積為:總規劃用地面積減去規劃用地內建筑單體的總基礎面積。即:總規劃用地面積 平方米減去規劃用地內建單體的總基礎面積 平方米等與 平方米。則項目的總設計費=總景觀設計面積乘以設計單價。
本項目實際確定的景觀設計費總計: 元整。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 在乙方進行景觀設計的每個階段,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提供建議。
2. 乙方進行景觀設計的每個階段工作完成后,甲方組織會審驗收。
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的項目建設規劃方案及項目的技術資料(包括設計所需設計院的總圖。設計所含的所有專業電子版圖紙)。
2. 在乙方進行設計過程中,甲方應保持與乙方的充分溝通,定時會審圖紙。
3.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設計方案審核確認后,在乙方進行深化設計時甲方不得推翻原來的概念和初步設計方案而重新設計,否則甲方向乙方補償合同額50%的修改費。
六、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權利:
1、乙方發現甲方不能及時提供設計所需的圖紙及其他技術圖紙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基于本合同完成的設計成果著作權歸乙方,不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次工程設計成果轉讓給第三方或用于其它方面和項目。
3、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時,乙方有權終止設計。其間造成的延誤的工期及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并支付乙方損失(按合同額的2倍)。
義務:
1. 乙方要按時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設計方案,乙方不能擅自改變設計內容。
七、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日期進行景觀設計工作,賠償甲方的損失。
2.甲方如果不能按約定要求與乙方交換意見,定期會審方案,圖紙及甲方多次修該設計造成乙方工作延誤,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
3.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設計方案審核確認后,在乙方進行深化設計時,甲方不得推翻原來的概念和初步設計方案而重新設計,如果甲方執意要改變方案,應向乙方補償相應的設計費。
八、其他
九、本合同一式4分,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后方可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帳號:
規劃設計合同第2篇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設計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和相關設計收費標準。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規劃項目批準文件
1.4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委托方給設計方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方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
□《村鎮規劃標準》(GB5188-93)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18-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GB522-95)
□《xx市城市建筑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xx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文件)
3.3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
規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 委托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軟盤)
□其它資料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 設計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
□藍圖_________套
□彩圖_________套
□說明書或文本_________套
□時間_________
第七條 費用
7.1 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為_________萬元。
7.2 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后,按批準的規劃設計規模核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委托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委托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之后,委托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為:_________。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委托方責任
9.1.1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托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委托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 委托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托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設計方為委托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托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托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委托方所付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委托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委托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 委托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托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委托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委托方應支付趕工費。
9.1.7 委托方應為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范、部門及地方規范由委托方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方責任
9.2.1 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托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2.3 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方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調整補充。
9.2.5 由于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 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可采取協商解決或向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11.2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委托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項目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為止。
12.3 委托方委托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設計方二份。
12.6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
設計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
規劃設計合同第3篇
城市規劃編制合同
項目名稱: xxx專項規劃 項目地點: 甲 方: 乙 方: xx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城市規劃編制資質等級: 甲級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2014年9月 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xx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專項規劃 編制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等。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城市規劃編制、管理、審批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城市規劃編制項目的基本內容。
2.1 項目名稱: 專項規劃
2.2 項目范圍:
第三條 規劃設計內容及深度:
上述范圍內的專項 規劃,符合《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對規劃的深度要求。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交以下基礎資料: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規劃設計圖紙文件:
第六條 項目進度
6.1電力專項規劃階段:乙方根據甲方確定的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專項規劃設計,甲方對本階段規劃設計進行確認并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完成規劃設計成果。本階段工作時間自甲方提出書面確認意見后為 30 個工作日。
6.2 提交規劃成果階段:乙方根據甲方書面修改意見對規劃進行修改完善后,提交甲方正式規劃成果。本階段工作時間自收到甲方書面修改意見后為 7 個工作日。
第七條 設計取費及付款方式:
7.1、取費標準及費用總額:
依據《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確定本項目設計取費單價為 15 萬元/專項,本項目有電力專項規劃一項,調整系數1.0x0.6(折扣率);總設計費為 9 萬元整,大寫 萬元整。
7.2、付款方式:
7.2.1簽訂合同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規劃設計費用總額30%,計 萬元。
7.2.2提規劃成果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規劃設計總額40%,計 萬元。
7.2.4提交最終規劃成果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萬元。
第八條 雙方責任。
8.1 甲方責任。
8.1.1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規劃編制。
8.1.2 甲方提交有關基礎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合同第五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8.1.3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基礎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規劃編制費。
8.1.4 甲方應為派赴現場從事現場勘察、收集基礎資料、匯報方案等處理有關規劃編制問題的乙方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8.1.5 甲方負責組織初步方案論證、評審、技術審查和論證、評審意見的匯總,并及時將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反饋乙方。
8.2 乙方責任。
8.2.1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基礎資料收集工作。
8.2.2 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規劃設計編制要求,進行規劃設計編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成果,并對其負責。
8.2.3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8.2.4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各規劃設計編制階段的匯報工作。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按實支付設計費。
9.2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
9.3 乙方對文件及圖紙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9.4 由于乙方的錯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乙方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補救,并視損失大小,減收或免損失部分的設計費,直至付給甲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9.5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規劃文件及圖紙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十條 其他
10.1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10.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0.3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上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項目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項目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10.4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叁 份。
10.5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 10.6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0.7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
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委托方: 受托方: 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