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籍工作人員聘請合同
- 更新時間:2021-02-21 09: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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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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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工作人員聘請合同第1篇
________ (聘方)聘請________ (受聘方)為外籍工作人員(或________ 語教師),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為____ 年,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到職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離聘之日止。
第二條 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如下:
受聘方應按時、按質完成以上工作任務。聘方應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聘方應予考慮采納。雙方應積極合作。
第三條 中國政府法定的工作日為:每周5天,每天8小時(教師按周課時填寫)
第四條 聘方每月付給受聘方工資人民幣____ 元,并按附件規定提供各項生活待遇。
第五條 受聘方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法律、法令、有關規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條
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斷合同,必須在離華前一個月向聘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仍應照常進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兩周后,停發工資,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的有關生活待遇,回國的一切費用自理。
受聘方違犯中國政府法令,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但受聘方應在此期間內安排回國,聘方負擔受聘方及其家屬在中國境內的旅費,國際旅費自理。
如受聘方瀆職,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安排受聘方回國。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旅費,由聘方支付,其他一切費用自理。
第七條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經醫生證明連續病休2個月后仍不能繼續工作,聘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并根據受聘方的健康情況,于一個月內安排其回國。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飛機票和負擔按規定限量的行李托運費。
第八條
本合同自聘期開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長聘期,均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另簽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延聘期內繼續有效。雙方均未提出延長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長聘期時,本合同期滿即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外籍工作人員聘請合同第2篇
編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名稱: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學校性質: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學歷: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原工作單位: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嚴格遵照執行。
第一條 協議期限
(一)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三)聘用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協議。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專業技術職務為____,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
(二)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績的綜合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3.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5.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6.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5.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6.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7.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8.首次受聘人員,須參加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并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
第四條 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每月____日為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協議期滿不續聘的,應在協議期滿日的次日發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二)甲方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工資的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三)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施市、區和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五)乙方在聘用協議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工作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門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如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協議:
1.有違反法律的行為,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協議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分配的任務,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6.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協議,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違反第六條第(一)款規定,但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3.聘用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協議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1項中,醫療期限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不滿一年的,為累計十五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長不超過九十日。醫療期內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的博傷假工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以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
1.依第六條第(二)款規定解除聘用協議的;
2.依第六條(四)款第2、3項的規定解除協議的。
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工資,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屬第六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經濟補償。
(六)為保證用人單位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1.乙方在協議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協議而離職的,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
2.乙方在協議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協議而離職的,除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金額為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三倍的違約金。
第七條 協議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可以逐級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無法協調解決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事項
(一)本聘用協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輸入“聘用信息系統”以磁盤存儲),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在三十天內,到寶安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見證備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磁盤存儲的聘用協議交寶安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備案。
(二)本協議的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施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件1:聘用協議見證
見證字第____號
見證部門(蓋章)見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續簽聘用協議
根據甲方工作(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簽聘用協議。協議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協議條款內容或增加原協議未盡事宜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外籍工作人員聘請合同第3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著平等、友好、合作、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約定,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新聞顧問,并指定_________為新聞顧問聯系人,負責與乙方工作的聯系和協調。
第二條 乙方擔任甲方新聞顧問的工作職責范圍:
負責參與制定甲方全年戰略規劃,制定品牌營銷策劃方案;
負責為甲方制定年度新聞運作方案;
負責為甲方進行新聞策劃,新聞公關,媒體協調及提供危機公關處理方案等;
負責為甲方撰寫相關新聞宣傳稿;
負責每為甲方在本地主流媒體上發表篇企業形象報道或人物專訪;
負責為甲方解答新聞傳播中遇到的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建議;
負責為甲方收集度的市場信息以及行業新聞資料,并對此提供點對點的市場咨詢;
負責免費為甲方進行人次中高級管理人員培訓;(時間,地點,形式由乙方決定)
負責為甲方在會員之間相互傳遞商業信息;
受甲方委托,召開新聞發布會和產品推介會等;
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在新聞媒體上推廣企業品牌,宣傳企業形象;
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進行新聞媒體協調和職能部門協調;
受甲方委托,參與甲方商務談判;
受甲方委托,為甲方輸送中高級人才;
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新聞顧問工作相關事務。
第三條 合作期內,乙方至少每半年舉行一次由知名專家學者,各企業,顧問單位和媒體要員共同參與的聯誼會或座談會。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新聞顧費_________元,自動成為乙方的一般(VIP)會員并享有其相應權利和服務,在簽定協議時顧問費用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凡是協議中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服務及合作中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的服務超過乙方承諾范圍的,乙方有權另行收費,費用另議。
第六條 乙方受甲方委托外出出差,差旅費由甲方全額支付。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業務有關的全部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雙方若有爭執,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解決,若因為糾紛提起法律訴訟的,以本協議為主。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條 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