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貨物運單普通
- 更新時間:2021-02-26 11: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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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貨物運單普通》,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貨物運單普通第1篇
貨物指定于 月 日搬入 ××鐵路局
承運人/托運人裝車 |
承運人/托運人施封 |
貨位: 貨物運單
計劃號碼或運輸號碼:托運人→發站→到站→收貨人
運到期限 日 貨票第 號
┌─────────────────┬────────────────┐
│ 托運人填寫 │ 承運人填寫 │
├──┬──┬─────┬─────┼────┬─────┬──┬──┤
│發站│ │到站(局) │ │車種車號│ │貨車│ │
│ │ │ │ │ │ │標重│ │
├──┴──┴────┬┴─────┼────┼─────┴──┴──┤
│到站所屬省(市)自治區│ │施封號碼│ │
├──┬──┬────┴──────┼────┼─────┬─────┤
│ │名稱│ │經 由│鐵路貨車篷│ │
│托運│ │ │ │布號碼 │ │
│人 ├──┼─────┬──┬──┼────┼───┬─┴─────┤
│ │住址│ │電話│ │ │ │ │
├──┼──┼─────┴──┴──┼────┤集裝箱│ │
│收貨│名稱│ │運價里程│號 碼│ │
│人 ├──┼─────┬──┬──┼────┤ │ │
│ │住址│ │電話│ │ │ │ │
├──┼──┼──┬──┼──┴──┼────┼───┼──┬──┬─┤
│貨物│件數│包裝│貨物│托運人確定│承運人確│計費 │運 │運 │運│
│名稱│ │ │價格│重量(公斤)│定重量( │重量 │價 │價 │ │
│ │ │ │ │ │公斤) │ │號 │率 │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 │
├──┼──┴──┴──┴─────┼────┼───┴──┴──┴─┤
│托運│保險: │ │ │
│人記│ │承運人 │ │
│載事│ │記載事項│ │
│項 │ │ │ │
└──┴──────────┬───┴────┴──┬───────┬┘
注:本單不作為收款憑證,托│ 到日│ 發日│
運人簽約須知見背面。 │托運人蓋章或簽字 站期│ 站期│
規格:350×185mm │ 年 月 日 交戳│ 承戳│
│ 付 │ 運 │
│ 領貨憑證
│
│車種及車號
│
│貨票第 號
│
│運到期限 日
│┌────┬─────┐
││發 站 │ │
│├────┼─────┤
││到 站 │ │
│├────┼─────┤
││托運人 │ │
│├────┼─────┤
││收貨人 │ │
│├────┼──┬──┤
││貨物名稱│件數│重量│
│├────┼──┼──┤
││ │ │ │
│├────┼──┼──┤
││ │ │ │
│├────┼──┼──┤
││ │ │ │
│├────┴──┴──┤
││找運人蓋章或簽字 │
││ │
│├──────────┤
││發站承運日期戳 │
││ │
│└──────────┘
│ 注:收貨人領
│ 貨須知見
│ 背面
│
領貨憑證(背面) 貨物運單(背面)
┌─────────────────┬────────────────┐
│ 收貨人領貨須知 │ 托運人須知 │
│ │ │
│ 1.收貨人接到托運人寄交的領貨憑│ 1.托運人持本貨物運單向鐵路托│
│證后,應及時向到站聯系領取貨物。 │運貨物,證明并確認和愿意遵守鐵路│
│ 2.收貨人領取貨物已超過免費暫存│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 │
│期限時,應按規定支付貨物暫存費。 │ 2.貨物運單所記載的貨物名稱、│
│ 3.收貨人在到站領取貨物,如遇貨│重量與貨物的實際完全相符,托運人│
│物未到時,應要求到站在本證背面加蓋│對其真實性負責。 │
│車站戳證明貨物未到。 │ 3.貨物的內容、品質和價值是托│
│ │運人提供的,承運人在接收和承運貨│
│ │物時并未全部核對。 │
│ │ 4.托運人應及時將領貨憑證寄交│
│ │收貨人,憑以聯系到站領取貨物。 │
└─────────────────┴────────────────┘
(注:本須知排印時, (注:本須知排印時,
應放在憑證背面下端) 應放在運單背面右下測)
貨物運單普通第2篇
簽約地: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__ 托 運 人
地 址
電話
承 運 人
地 址
電話
裝貨地點
發貨人
電話
卸貨地點
收貨人
地址
電話
啟運時間
年 月 日 時
運 到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貨物名稱
包裝形式
件數
價值
運 費
運費結算方式
螃 蟹
托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時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時
收貨人簽字:
年 月 日 時
本運單經承運方和托運方簽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托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界限適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關規定。
一、托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指定地點;
2.按照約定形式對螃蟹進行包裝,并支付運輸費用。
二、承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托運方按照螃蟹運輸的約定對螃蟹進行包裝并送到裝貨地點。
2.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貨人憑有效證件提取螃蟹。
收貨人未及時提取螃蟹的,須及時通知托運人。
三、違約責任
1.托運方責任:由于托運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貨人在接到承運方提取螃蟹通知后未及時提取螃蟹造成的損失由托運方承擔;
2.承運方責任: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遇有大霧天可合理延遲)、或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托運方螃蟹損失的,承運方應賠償托運方的實際損失(按簽約當日的收購價)并退還運輸費用。
3.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其它約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承運人證明螃蟹短少、毀損、死亡、滅失、運輸時間延遲,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閉不能按時履約;
3.托運方、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五、生效條件:托運方、承運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報合同指導站備案。
六、糾紛處理辦法: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書面向合同指導站申請調解或向高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貨物運單普通第3篇
公路貨物運單分為甲、乙、丙三種。甲種運單適用于普通貨物、大件貨物、危險貨物等貨物運輸和運輸代理業務;乙種運單適用于集裝箱汽車運輸;丙種運單適用于零擔貨物運輸。
承、托運人要按道路貨物運單內容逐項如實填寫,不得簡化、涂改。承運人或運輸代理人接收貨物后應簽發道路貨物運單,道路貨物運單經承、托雙方簽章后有效。
甲類乙類
甲、乙種道路貨物運單,第一聯存根,作為領購新運單和行業統計的憑據;第二聯托運人存查聯,交托運人存查并作為運輸合同當事人一方保存;第三聯承運人存查聯,交承運人存查并作為運輸合同當事人另一方保存;第四聯隨貨同行聯,作為載貨通行和核算運雜費的憑證,貨物運達、經收貨人簽收后,作為交付貨物的依據。
丙類
丙種道路貨物運單,第一聯存根,作為領購新運單和行業統計的憑證;第二聯托運人存查聯,交承運人存查并作為運輸合同當事人一方保存;第三聯提貨聯,由托運人郵寄給收貨人,憑此聯提貨,也可由托運人委托運輸代理人通知收貨人或直接送貨上門,收貨人在提貨聯收貨人簽章處簽字蓋章,收、提貨后由到達站收回;第四聯運輸代理人存查聯,交運輸代理人存查并作為運輸合同當事人另一方保存;第五聯隨貨同行聯,作為載貨通行和核算運雜費的憑證,貨物運達、經貨運站簽收后,作為交付貨物的依據。丙種道路貨物運單與汽車零擔貨物交接清單配套使用。承運人接收零擔貨物后,按零擔貨物到站次序,分別向運輸代理人簽發道路貨物運單(丙種)。已簽訂年、季、月度或批量運輸合同的,必須在運單“托運人簽章或運輸合同編號”欄目注明合同編號,托運人委托發貨人簽章。批次運輸任務完成或運輸合同履行后,憑運單核算運雜費,或將隨貨同行聯(第五聯)匯總后轉填到合同中,由托運人審核簽字后核算運雜費。道路貨物運輸和運輸代理經營者憑運單開具運雜費收據。運輸危險貨物必須使用在運單左上角套印“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章”的道路貨物運單(甲種),方準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