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開發過程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 更新時間:2021-03-03 16: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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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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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開發過程專項法律服務合同第1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產項目經營開發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整個項目經營開發提供全過程的專業法律服務,要求指派熟知房地產行業又熟知工程建設行業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法律規定的律師擔任甲方的經濟、法律顧問,以維護甲方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行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權益。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 律師擔任甲方的特邀經濟、法律顧問。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該律師擔任甲方的特邀經濟、法律顧問,并配之以其他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二、雙方約定:受聘律師須為甲方提供如下非訴訟法律事務服務:
1.根據項目開發進展,完善甲方參與的三方合資合同、章程;
2.參與本工程建設的前期動遷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3.參與本工程建設的招標標書的制定,參加甲方審查投標文件并為評標、決標提供法律意見;
4.代表甲方與工程承包方洽談,草擬、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達到可正式簽約條件;
5.如甲方需要,為甲方代辦工程承包合同公證或見證;
6.代表甲方審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信譽及隊伍素質和履約能力,審查、確定工程分包合同;
7.如甲方需要,為甲方代辦工程分包合同公證或見證;
8.督促、檢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約資料的積累、保管工作;
9.協助甲方審查工程分部分項質量驗收資料,協助處理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爭議,協調甲方與_________ 市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聯系;
10. 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協助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協調甲方與上海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聯系;
11. 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2. 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部分或全部樓宇出售、出租(境內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 )協調甲方與市土地批租管理部門的聯系,以便在甲方需要并符合條件時改變土地使用權性質,簽訂補地價合同;
(2 )協助甲方辦理樓宇外銷批準手續;
(3 )協助甲方起草《購房須知》、《樓字預訂合同》、《樓宇預售合同》、(樓字出售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維修公約》、《樓宇出租合同》等樓宇預、銷售或出租法律文件;
(4 )協助甲方辦理境內外購房銀行按揭手續,起草與此有關的法律文件;
(5 )代理甲方向購房業主出具工程進度、質量等符合預收樓款條件的法律意見書;
(6 )如甲方需要,代為監管預售樓宇價款,使購房業主增強信心,減少風險;
(7 )如甲方需要,代辦購房業主的樓宇預、銷售公證;
(8 )如甲方需要,代理購房業主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9 )協助甲方組織預、銷售展示、交易活動,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
三、法律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1.雙方商定,甲方對上述律師服務支付人民幣_________ 元。
2.支付方式;律師服務報酬以人民幣支付,支付期限為:
(1 )第一次:本合同簽約后10天內,支付20%計人民幣_________ 元,
(2 )第二次:工程合同正式簽約后10天內,支付30%,計人民幣_________ 元;
(3 )第三次:工程施工結構封頂后工0 天內,支付30%,計人民幣_________ 元;
(4 )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天內,支付剩余的20%,計人民幣_________ 元。
四、上述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構成的各法律關系如遇有爭議并引起糾紛,乙方須代理甲方全權處理,其費用另行計算。
五、乙方及受聘律師可根據法律服務工作項目及有關要求,安排有關律師或工作人員辦理具體事務,具體工作人員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確保服務質量,確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確保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諾的期限內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不超過律師服務收費的10倍即人民幣_________ 元。具體賠償辦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師承辦非訴訟專項法律事務過錯責任有限賠償試行辦法》執行。該試行辦法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須按期支付律師報酬,如支付逾期,以應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應按規定提供各種有關書面材料,如實向律師闡明情況,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虛假不實或有重大錯誤,乙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十、甲方承諾如乙方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中認真負責、確保服務質量,甲方在本合同確定的報酬外,另給以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 元的獎勵。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務時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項目開發過程專項法律服務合同第2篇
深圳市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合同雙方:
甲方:深圳市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廣東融商誠達律師事務所
甲方聘請乙方為______公司所屬房產開發項目提供專業法律服務,要求乙方指派熟悉房地產行業且擅長代理房地產糾紛案件的律師負責甲方項目的法律服務,以確保和維護甲方在整個項目銷售過程中的合法權益。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 房地產開發項目以下階段提供下述非訴訟法律服務:
(一) 商品房銷售階段
1、審查待售商品房項目是否具備法律法規所規定的預售、銷售條件,必要時將出具法律意見書。
2、審查委托人提供的有關樓宇預、銷售的廣告等宣傳資料,根據具體情況提出修改意見。
3、 提供預售和現售的法律服務,參與大宗購房談判。
4、協助委托人監督商品房銷售合同的履行,調解處理在合同履行中產生的糾紛。
5、參與委托人與有關銀行的談判,起草或修改委托人和銀行的合作貸款協議。如有資金監管協議,則同時起草或審查該協議并提出修改意見。
6、審查、修改項目預、銷售及租賃的有關法律文件:
A:協助委托人審查、修改《購房須知》、《樓宇認購書》、《商品房預(現)售合同》補充條款、《租賃合同》等相關法律文書;
B:接受因上述法律文書而產生的法律問題咨詢;
8、負責與公正處的聯絡,并使本所起草的與該項目有關的涉外法律文書得到公正處的認可;
9、根據購房業主的要求,出具與該項目的預銷售、租賃有關的見證和法律意見書(費用由購房業主和承租人承擔);
10、經委托人指定由本所律師代為辦理下列事宜(費用由購房業主和承租人承擔);
A:代為審查辦理購房業主個人購房抵押貸款手續及提供律師見證服務;
B:代為辦理該項目涉外預、銷售合同公正手續;
C:代為申領購房業主的〈房地產權證〉
D:代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
(二)、交付驗房階段律師服務
1、審查房屋是否具備交付條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2、 審查修改《商品房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屋交付交接單》;
3、 審查修改《入住手冊》、《業主臨時公約》、《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4、 協助解決委托人辦理商品房的產權過戶手續時出現的問題。根據按揭業主辦理他項權證,按保證合同的約定及時解除開發商的擔保責任;
5、 協助調解處理項目完成后工程結算產生的爭議,及時提出法律意見。
(三)為委托人提供的動態跟蹤法律服務
1、 及時向委托人介紹新頒布的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必要時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2、 及時解答和解決有關法律咨詢和法律事務。
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內容,安排有關律師或工作人員提供法律服務,其費用包含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報酬中。
三、法律服務報酬與支付方式:
1、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以上全過程專項法律服務代理費為人民幣____萬元。
2、支付的方式:律師服務報酬以人民幣支付。支付期限為:
第一期:自簽約之日七天內,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期:年 月 日之前,支付余款人民幣____萬元;
四、本合同第一條注明由業主或銀行支付的法律服務費用,另行計算,由乙方向業主或銀行收取。
五、乙方提供的上述法律服務的各項法律關系,如因爭議導致訴訟或仲裁時,乙方可代表甲方全權處理,其費用另行計算。
六、 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應保證服務質量,確保經律師審
查修改后的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在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的特殊情況下除外)如因工作疏漏或失誤致使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 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需要,按乙方的要求
提供各種有關書面材料,并如實向律師闡明情況。
八、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約定的法律服務時終止。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深圳市____有限公司 乙方:廣東融商誠達律師所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年 月 日
項目開發過程專項法律服務合同第3篇
(一) 房地產項目的立項與審批
1、協助開發商擬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作開發方案;
2、協助開發商在立項階段草擬、修改有關的法律文件,順利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拆遷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3、協助開發商審查國有土地使用權或土地劃撥使用權出讓合同,并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
4、協助開發商制定拆遷安置協議;
5、協助開發商草擬、修改有關的合作協議;
6、協助開發商擬定短期或長期信貸業務;
7、協助開發商洽談開發項目的保險事宜。
(二) 房地產項目用地的取得
以招投標方式受讓土地使用權
1、協助開發商審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
2、協助開發商編制土地使用權招標法律文書;
3、協助開發商草擬、修改競拍所需相關法律文書;
4、協助開發商草擬、修改土地轉讓申請,并領取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表;
5、協助開發商草擬、修改土地租賃申請,并領取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利用股權轉讓的辦法實現項目轉讓
1、協助轉讓當事人擬定可行性的出讓方案,及相關的法律文書的草擬、修改工作;
2、協助受讓當事人擬定可行性的轉讓方案,及相關的法律文書的草擬、修改工作;
3、協助制作、審查房地產項目轉讓合同。
(三) 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1、 協助審查招標人的主體資格;
2、 參加投標決策論證;
3、 審查投標人提供的招標文件是否齊備、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文字表達是否清楚;
4、 協助投標人制作投標文件,使之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同時防止因重大偏離而導致投標失敗;
5、 協助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投標文件編寫、密封及送交,避免因文件、資料及其送交程序瑕疵而導致投標工作失敗;
6、 指導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押金);
7、 協助或代理投標人對投標文件進行修改或撤回;
8、 參加評標活動中的質疑環節(答辯會),保證投標方向的答復內容及方式合法有效,避免因現場答復不規范而導致投標失利;
9、 監督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按規定程序進行招標工作,必要時代理投標人向招標方提出意見或者異議,直至向有關部門(建委招投標辦公室)反映、投訴;
10、中標后,審查招標人提供的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依法保障中標人的利益,同時保證該合同合法有效。
(四) 建設工程合同簽訂與履行
1、 協助開發商確認施工企業的合法性以及調查其相應的施工能力;
2、 協助建筑單位調查建設項目的合法性;
3、 協助施工單位認真做好建設方的資信調查,以及對工程相關條件進行必要的調查;
4、 協助開發商草擬、修改招標文件;
5、 協助建筑單位草擬、修改投標文件;
6、 協助雙方當事人審核建筑施工合同;
7、 在合同履行中,為雙方當事人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務。
(五) 商品房銷售
1、 協助開發商擬訂、審核準備購房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2、 協助開發商確定工作流程文件:包括審核單、簽約通知單、附件變更單等手續;
3、 協助開發商與客戶談判,對相關條款進行解釋,回答客戶常見問題,協助對補充協議進行確認;
4、 協助開發商與客戶簽約,確認客戶身份,直到客戶簽字等;
5、 協助開發商整理資料,如新補充協議的確認、檢查確認合同內容;
6、 協助開發商填寫備案登記表以及去房產局完成備案手續;
7、 協助開發商制作移交清單;并將合同移交給相應管理部門;
8、 協助開發商制定銷售、租賃方案、選擇代理商、廣告商等;
9、 協助業主辦理樓宇預購、買賣及按揭登記手續;
10、協助業主審查購房過程中所需簽訂的合同;
11、協助銀行辦理貸款、按揭等相關法律事務;
12、協助業主辦理過戶手續,提供律師見證等;
13、二手房買賣、租賃、按揭等房地產二手市場業務。
(六) 物業管理
1、 協助房地產開發商和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草擬、修改委托協議;
2、 協助房地產開發商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草擬、修改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3、 協助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管理委員會草擬、修改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4、 協助物業管理公司建立業主管理機構,起草、審核物業管理公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件;
5、 協助業主訂立業主公約;
6、 提供業主與開發商關于相鄰權的預防和解決:不動產日照、通風、滴水、排水、噪音等相鄰關系糾紛;
7、 提供關于業主與物業管理全程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