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利申請代理委托合同
- 更新時間:2021-03-23 1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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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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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代理委托合同第1篇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鑒於甲方欲就其 向中國專利局申請 專利權;
鑒於乙方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擁有專業的專利代理人,有豐富的專利代理經驗,可提供專業的專利申請代理服務;
甲方經充分了解後,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專利申請之委托代理達成如下協定:
第1條 合同內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擁有的 向中國專利局申請 專利,包括 ;
1.2 乙方指派 負責上述專利的代理工作;
1.3 甲方授權乙方全權處理本合同申請案的上述事宜.
第2條 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權利
2.1.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專利申請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權及時了解上述專利申請的進程及相關情況;
2.1.2 在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2.2 甲方義務
2.2.1 甲方應無保留地向專利代理人全面陳述該項專利申請案的技術內容,提供詳細的技術交底書,相關附圖和有關的資料及證明;或由甲方的技術人員向代理人詳細介紹申請專案的技術內容,并交付必要的文字資料和圖式;
2.2.2 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聯系,并及時交接有關文件,如有人員或通訊位址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2.2.3 專利申請過程中,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有關專利申請書面通知後,應在該書面通知所述期限內,及時給乙方進一步作業的書面指示;
2.2.4 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代理費標準以及支付方式支付基本代理費及超權代理費;官費部分按中國專利局標準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代繳.
第3條 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權利
3.1.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相關代理費用;
3.1.2 在甲方違約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3.2 乙方義務
3.2.1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內容,為甲方提供專利代理服務;
3.3.2 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員變更的,應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時通知甲方;
3.3.3 乙方代理人的盡快完成初稿撰寫,自甲方依本合同第4.1條支付基本代理費之日起,發明專利申請應於10-15個工作日內完成,返給甲方審閱;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於7-9個工作日內完成,返給甲方審閱;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於1-2個工作日內完成,返給甲方審閱.(注:甲乙方技術討論時間,照相制圖時間不計在內).
3.3.4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告專利申請過程中事務的處理意見,或及時徵求甲方意見;
3.3.5 乙方在完成代理遞件後,應將申請檔副本及核對帳單及時交與甲方;專利局檔應及時轉交甲方.
第4條 代理費用
4.1 本合同乙方的基本代理費用為 ( ),甲方于合同簽訂後五日內支付;
4.2 專利申請權利要求超項的,獨立權利要求每超權一項甲方應向乙方另行支付500超權代理費;從屬權利要求超過十項的,每超權一項,甲方應向乙另行支付200元超權代理費;
4.3 專利局收取的官方費用為 ( ),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支付,由乙方根據繳費期限向國家專利局代繳;
4.4 甲方支付基本代理費後,乙方開始作業;乙方完成正式稿後,提交專利局前,甲方在2日內支付請款單列明的所有費用.
第5條 合同終止
5.1 本合同簽訂後,因甲方原因導致申請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終止,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5.2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關系,本合同終止, 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乙方協助甲方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解除委托手續;
5.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甲方未提交詳盡的技術資料或甲方技術方案的原因導致專利申請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終止,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5.4 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專利申請無法繼續進行的,本合同終止,乙方所收代理費用應予退還;
5.5 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義務,本合同終止.
第6條 保密條款
6.1 甲方須將需保密的具體要求和內容向乙方提出特別聲明,并記錄在案.甲方提供的技術資訊,須標明"機密","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機密標識,或明確告知該資訊是機密資訊,只作參考不寫入申請文件字樣.
6.2 乙方在專利檔撰寫完畢後,應將甲方事先標明保密注明交回的資料交回甲方.
6.3 乙方對甲方提供所有資料,除用於甲方專利申請外,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用途.
6.4 乙方保密義務自取得發明專利的公開日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公告日起解除.
第7條 法律責任
7.1 甲方應按照專利申請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詳細的技術資料,否則造成公開不充分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7.2 在專利申請審批期間發生發明人,申請人權利糾紛時,應按專利法及相關規定先自行協商或經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因此而發生的專利審批時限的延誤,終止,甲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7.3 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員,通訊位址變更,未及時給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檔轉寄受阻或延誤期限,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7.4 因乙方過錯導致乙方代理甲方提出的專利申請被駁回或者被視為撤回的,如可彌補,乙方應義務彌補;如不可彌補,乙方退回該申請案的基本代理費;
7.5因乙方故意導致發生本條第7.4款情形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7.6 如甲方有確切證據證明乙方惡意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委托代理協定,并有權向乙方追索代理費用.
第8條 其他
8.1 本合同專利申請,授權後案件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期限管理的,雙方另行簽署委托協定;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如在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可提請北京市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8.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8.4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日生效,有效期為兩年,有效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內,雙方可另行協商續簽事宜.
甲 方 : (簽章) 乙 方: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專利申請代理委托合同第2篇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第一條 為了確定甲、乙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法律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申請專利事務。
第三條 乙方的代理權限以甲方所出具的委托書內容為準,如委托書中不明確的,則以本合同第二條內容為準。
第四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專職代理人為甲方代理,乙方代理人應認真負責地做好專利代理事務,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乙方的代理人對其在代理業務中所了解的發明創造內容,除專利申請已經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負有保守秘密的責任,不得隨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
第六條 甲方應充分、如實地向代理人說明委托代理事項的內容,及時向代理人提供辦案所需要的有關資料,積極配合代理人工作。
第七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專利事務的,應如實提供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要求改變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應提交原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共同簽署的變更聲明,或提交申請人之間有關申請權事宜的協議書副本。
第八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聯系人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甲方如變更聯系人或通訊地址的,應及時將變更結果書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時將變更結果書面通知乙方,造成乙方發出的信函被退回,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地址發出的信函被退回,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
第九條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聯系人及通訊地址及時向甲方轉達官方的有關文件,如果乙方未及時發出,影響各種規定的時限所帶來的后果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未及時按乙方轉達的文件內容辦理有關事務,所帶來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在辦理委托手續的同時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20xx元/每件實用新型、3000元/每件發明、4000元/每件實用新型和發明、800元/每件外觀設計(不包括國家申請費) ;國家申請費:發明950元(可報銷);實用新型和外觀都為500元(可報銷),若遇費用不足,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后二十天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如不及時付費,乙方將中止代理。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有各種原因要求撤銷委托,終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費應按終止時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結算。
第十二條 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他違法或違反本合同的情節,有權辭去委托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中止合同,如因故需撤銷或辭去委托,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不通知或延遲通知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并支付代理費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務終了止(申請專利事務至初審合格止,發明專利實質審查程序的事務須另簽合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3月1日
專利申請代理委托合同第3篇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接甲方交辦的專利申請業務,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專利申請業務,交給乙方撰寫申請文件,并由乙方將所有文件準備就緒后以甲方指定的申請人名義遞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
二、甲方交辦專利申請業務時,應同時轉交以下基本資料:
1、技術背景,或者現有技術;
2、本專利的先進性,或者對比現有技術的改進之處;
3、產品結構圖,或者方法示意圖;
4、實施例;
5、設計人身份證和申請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申請人的簽字,或者章戳。
乙方收到上述基本資料后,開始撰寫和準備申請文件;若甲方無法一次性提供齊全,可根據實際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靈活處理。
三、在專利申請過程中,乙方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向申請人出具的各種文件傳遞給甲方;若有需要回復的文件,涉及申請人法律權利的,乙方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回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從乙方獲得與專利申請相關的各種資料。
2、甲方有權專利申請的最終決定權,乙方僅對甲方負責。
3、在專利授權過程中,甲方可以隨時向乙方了解其進展情況。乙方應如實告知,不得隱瞞。
4、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時間內,向乙方提供辦理專利申請所需的全部資料。
5、甲方應確保其提供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若由于甲方未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時間內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資料或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申請失敗,其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方式付款,以確保專利申請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交底材料,10個工作日內撰寫好專利申請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
2、辦理提前公開請求、實質審查請求等相關文件。
3、在申請過程中,甲方有義務解答專利技術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
4、在申請過程中,乙方有義務解答甲方提出的與其專利申請相關的問題。
5、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技術內容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時,乙方有權終止辦理相關事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7、自甲方提供全部資料之日起8個月左右,因乙方原因導致該專利未授權的,乙方退還甲方該專利的全部費用(僅限于實用新型專利和
外觀專利的新申請)。
六、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費用
實用新型申請每件 元,共計 件,總費用 元。
發明申每件 元,共計 件,總費用元。
上述費用合計 元,已經包含申請費、發明專利實質審查費、代理費等授權前的所有費用。授權后另行支付登記費、印花費、首年年費。
(二)付款方式
本協議簽訂之日,申報之前支付全額的50%,剩余50%款項于甲方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支付完畢。
七、特別提醒
甲方應于每年的申請日前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繳納該項專利權的專利年費,首年之后的年費由專利權人自行繳納,否則可能導致該項專利作廢。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間,雙方密切配合,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指定聯絡人: 指定聯絡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