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所中的歪風整治情況匯報
- 更新時間:20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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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團相關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會所中的歪風整治情況匯報》,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范本1
關于整治“會所中的歪風”活動的情況報告
市紀委:
根據《中共威海市紀委關于轉發魯群組發〔2014〕1號<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的通知》(威紀發〔2014〕2號)要求,局黨組高度重視,對文件精神進行了認真的學習貫徹。現就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及時開展學習教育
召開了全體黨員干部會議,將省委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精神,迅速傳達到每一個黨員干部,使全體黨員干部深刻理解此次活動的重要意義。
二、認真開展承諾實踐活動
全局11名在職黨員及領導干部,認真填寫了《開展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工作黨員領導干部承諾書》,鄭重承諾“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同時,局黨組要求全體黨員干部進一步增強自律意識,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執行中央規定,帶頭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帶頭承諾踐諾,帶頭抵制“會所中的歪風”。
三、切實加強監督檢查
局黨組把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要內容,加強監督執紀和責任落實,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靠上抓,強化內部監督,對全體在職黨員干部的踐諾情況進行常態化監督檢查。通過整治“會所中的歪風”活動,使每位黨員干部端正了黨風政風,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奠定了良好基礎。
以上報告如有不當之處,請指正。
民族宗教局
范本2
黔西南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開展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情況報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以及州委八項規定精神。按照省委活動辦《關于轉發中央活動辦〈關于進一步整頓“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黔群組辦發〔2014〕40號)精神,州紀委印發了《關于印發全州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州紀發〔2014〕2號),根據通知要求,我局黨組高度重視,對文件精神進行了認真的學習貫徹。現就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及時開展學習教育,提高覺悟
及時召開全局干部職工會議,將省委關于進一步整頓“會所中的歪風”的精神迅速傳達到每一位黨員干部,確保人人承諾,人人遵守。全局黨員干部職工要帶頭執行中央規定,帶頭作出不出入私人會所,帶頭抵制“會所中的歪風”的承諾,使全體黨員干部深刻理解此次活動的重要意義,提高認識。
二、認真開展承諾,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全局27名在職黨員干部職工,認真填寫了《黨員干部不出人私人會所承諾書》,鄭重承諾“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如違諾愿接受組織處理”。同時,局黨組要求全體黨員領導干部要進一步增強自律意識,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執行中央規定,帶頭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帶頭抵制“會所中的歪風”。
三、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執行到位
要通過受理信訪、電話、網絡舉報、群眾反映、媒體曝光等手段,整合監督力量搞好監督檢查,營造輿論氛圍,發揮懲處威懾力。嚴格落實黨員干部“八小時”之外的和重要時間節點的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提醒,堅決糾正。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絕不變通、決不搞“下不為例”,堅決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確保專項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黔西南州移民局
范本3
元陽縣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歪風”的情況報告
縣紀委黨風室:
為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反對“四風”。縣扶貧采取措施學習貫徹省紀委、省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云群〔2013〕39號)精神和州紀委、縣紀委《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要求,立足扶貧工作實際,切實把“務實、扎實、踏實、求實”的作風落到實處,為扶貧開發項目提質增效打基礎,提高服務貧困群眾的能力和本領,我辦召開會議并加于落實,明確職責,強化措施等,現將具體貫徹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學習,統一思想
我辦于2013年01月10日下午四點召開專題會議,原文傳達了《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云群〔2013〕39號)精神和州紀委、縣紀委《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等相關要求,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與此同時,要求扶貧干部職工,要繼續發揚成績,創新舉措,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思想作風建設,撲下身子、放下架子,深入基層、訪貧問苦,了解群眾的所想所盼,掌握基層的真情實況,以求真務實的態度,努力把扶貧工作做到群眾的心坎上,把扶貧開發的成效體現在群眾的腰包和笑臉上,以實際行動樹立扶貧干部在群眾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相關要求,成立了以主任為組長,三位副主任為副組長,各股室工作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由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副主任負責日常監督和管理。
二、開展自查,確保落實
在春節節前組織干部職工進行自查,同時更加明確的提出今后工作中的具體要求。具體:深入調查研究,依法加強監管,切實解決問題。教育黨員干部凈化“社交圈”、“生活圈”,并作出專門安排,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提醒,堅決糾正。我辦黨員干部都作出了承諾,不出人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三、強化監督,嚴格執紀問責
進一步加強監督執紀,把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作為春節期間和日常工作中落實作風紀律規定監督執紀的內容,重點監督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和關鍵時間節點,繼續通過受理信訪、電話、網絡舉報,群眾反映,媒體曝光發現和查處問題。對單位職工頂風違紀的,無論職務高低,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追究相關人員的失職責任,以形成強大的警示和威懾。
四、簽訂承諾書
組織干部職工進行承諾,并填寫《云南省開展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工作黨員領導干部承諾報告》和《機關(組織)開展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工作情況報告》,單位責任人進行承諾以及相關人員簽章承諾,切實貫徹,杜絕相關違規行為。
元陽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