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海綿城市實施方案
- 更新時間: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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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方案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2021年海綿城市實施方案》,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范本1
湛江市建設海綿城市實施方案
為更好地節約水資源,切實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根據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制的《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試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保護好城市原有生態系統和新區建設生態基礎設施作為切入點,以海綿城市規劃與城市建設創新為重點,堅持政府驅動、規劃引導、示范帶動、公眾參與、循序推進的原則,探索一條具有湛江特色的海綿城市建設發展之路。以建設海綿城市為契機,統籌完善生態基礎設施建設,堅持做到低影響開發設施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規劃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堅持以“先底后圖”理念和“先自然后人工、先地下后地上”原則,構建遵循自然規律的城市防洪體系,把湛江建設成為海綿城市。
二、發展目標
到2017年,基本解決市區水浸街問題,城市排水防澇、防洪減災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城市原有生態系統得到較好的保護、恢復和修復,至少建成1個海綿城市試點示范區,海綿城市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規得到進一步完善。到2020年,整個中心城區建成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新區開發后綜合徑流系數不高于0.5,舊城改造后不高于0.6,城區水文特征接近開發前,城市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具有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功能的海綿城市格局形成。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海綿城市建設發展的規劃設計工作。根據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組織完善城市水系規劃、綠地系統規劃、排水防澇規劃、道路交通規劃及其他專項(專業)規劃,完善詳細規劃以及審查監督相關工程項目的設計工作,明確規劃徑流總量、徑流峰值、徑流污染、雨水資源化利用等控制內容,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內容,重點明確單位面積控制容積、下沉式綠地率及其下沉深度、透水鋪裝率、綠色屋頂率等低影響開發主要指標內容,充分發揮規劃的控制和引領作用。
(二)持續做好城市原有生態系統的保護工作。嚴格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的技術要求,持續做好城市原有生態系統尤其是水資源的保護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護原有的河流、湖泊、濕地、坑塘、溝渠等水生態敏感區。同時,對已經受到破壞的水體和其他自然環境,有計劃地逐步運用生態的手段進行恢復和修復,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并維持一定比例的生態空間。
(三)建筑與小區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經濟有效、方便易行的原則,建筑屋面和小區路面徑流雨水有選擇地通過有組織的匯流與轉輸,經截污等預處理后引入綠地內的以雨水滲透、儲存、調節等為主要功能的低影響開發設施,推廣使用綠色屋頂設計、生態建筑材料及其他低影響開發工藝。
(四)城市道路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工作。在確保城市交通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道路橫斷面設計,道路人行道宜采用透水鋪裝,因地制宜結合道路綠化帶和道路紅線外綠地優先設計下沉式綠地、生物滯留帶、雨水濕地,應用生態排水方式等。同時,加大市區管網建設和改造力度,建立完善市政排水許可審批制度,加強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氣、供熱、通信等各類地下管網的建設、改造和檢查。
(五)綠地廣場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工作。構建多功能調蓄水體、濕地公園,推廣應用透水鋪裝、生物滯留設施、植草溝等小型、分散式低影響開發設施消納自身徑流雨水。在中心城區范圍內新建和新增一批下凹式綠地、人工濕地、可滲透地面、透水性廣場、透水性停車場等,加強現有濕地湖泊的維護管理,因地制宜規劃新建多功能調蓄設施。
(六)城市水系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工作。根據城市水系的功能定位、水體現狀、岸線利用現狀及濱水區現狀等進行合理保護、利用和改造,在滿足雨洪行泄等功能條件下,實現低影響開發控制。開展地表徑流控制和雨水資源化綜合利用試點工程,實施現狀內澇黑點整治工程、城市水質凈化廠建設工程、中水回用處理工程、城市內河水系綜合治理工程,包括相關排澇內河的河道堤防護岸工程建設、疏浚、清淤、泵站布設等,完善內澇預警系統,提高應急搶險能力。
(七)公共項目的低影響開發設施維護管理工作。維護管理部門應做好低影響開發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特別要做好雨季來臨前和雨季期間設施的檢修和維護管理,保障設施正常、安全運行。同時,加強低影響開發設施數據庫的建立與信息技術應用,通過數字化信息技術手段,進行科學規劃、設計,并為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建設與運行提供科學支撐。
(八)海綿城市建設發展的相關政策研究工作。在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發展過程中,加強低影響開發系統構建相關政策研究,配套出臺相關的實施辦法、導則、獎勵辦法等措施,組織專家進行咨詢論證工作,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湛江實際的發展模式,并在政策、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扶持。
四、工作安排
(一)啟動階段(2015年1月-2015年6月)。
制訂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成立湛江市建設海綿城市工作領導小組;通過開展研究,組織專家進行咨詢論證,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湛江實際的海綿城市建設發展模式;編制完善相關規劃設計,為海綿城市的建設發展提供科學、權威的規劃指引。繼續做好城市原有生態系統的保護、恢復和修復工作,對于建成、在建或擬建的建筑小區、道路、綠地廣場、水系及其他具體工程項目,各有關部門應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嚴格把好規劃設計、施工實施和運行維護等環節,加強對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及相關目標落實情況的審查,為建設海綿城市打下堅實基礎。
(二)試點實施階段(2015年7月-2017年12月)。
按照實施方案的部署,在做好城市原有生態系統保護、恢復和修復工作的同時,開展試點工作,以點帶面,推動相關工作開展。重點實施公園綠化低影響開發建設、海綿小區試點、城市道路雨水系統構建試點、城市河渠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試點、海綿城市示范區和完善城市規劃編制及管理規定等六大行動計劃,在實施試點區域內,相關責任部門及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管理要點執行,主管責任部門跟進每個項目的實施情況,由專責小組建立數據檔案,累積實踐與經驗,完成海綿城市試點示范區或項目建設。在本階段末期,對管理要點及技術要點進行新一輪調整、補充、完善,推動海綿城市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為下階段的全面實施提供基礎。
(三)全面實施階段(2018年1月-2020年12月)。
在總結前階段試點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海綿城市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實施區域重點從新建區擴展至整個中心城區,包括赤坎區、霞山區、湛江開發區等老城區,進一步完善海綿城市建設的體制機制,形成具有湛江特色的海綿城市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湛江市建設海綿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城市綜合管理、城市規劃、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水務、環保、污水處理、人防、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人為小組成員,統籌協調實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綜合管理局,由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構建市、區及各部門多層次的工作領導體系,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充分發揮部門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形成促進發展的合力。
(二)落實責任分工。各區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按照責任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分解指標,明確責任人,落實工作目標和任務,并根據進度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同時要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的技術要求,嚴格把好項目立項報批、規劃設計、施工實施和運行維護等環節,加強對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及相關目標落實情況的審查監督,確保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順利推進。
(三)完善配套政策和資金保障。探索有利于實施海綿城市發展的長效機制,加快制定水資源保護與雨水綜合運用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和措施。加大海綿城市建設資金投入力度,主要用于水資源循環利用發展的項目配套,以及循環利用知識的宣傳普及等工作。進一步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資金,引導社會資金、外資投入海綿城市建設項目。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宣傳海綿城市規劃和建設工作,普及海綿城市規劃和建設發展的相關知識,建立對海綿城市規劃管理和實施的監督機制,提高公眾對海綿城市建設發展、低影響開發、綠色建筑、城市節水、水生態修復、內澇防治等工作中雨水控制與利用重要性的認識,努力形成全社會關注、參與和支持海綿城市建設的濃厚氛圍。
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4月24日
范本2
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發展戰略,打造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生態城市,全面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現根據工作要求,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社會參與”的基本原則,統籌協調城市生態保護、土地利用、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關系,注重綠色生態措施和灰色基礎設施、地上設施和地下設施的有機結合,實現空間約束和資源約束并重,保護和恢復城市生態,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功能。用三年的時間,集中力量開展青山和四新示范區試點工作,積極探索城市建設管理模式,為我市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到2017年末,實現以下5個方面指標。
1、城市雨水管理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青山示范區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低于70%,四新示范區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低于80%;年徑流污染控制率(以TSS去除率計)不低于50%。
2、城市內河水系水質得到有效改善。示范區湖泊水質達IV類標準率為100%,港渠水質達IV類標準率為65%。當內河水系存在上游來水時,下游斷面主要指標不得低于來水指標。
3、城市防澇水平和防洪標準得到提高。示范區基本完成易澇點改造,內澇防治標準提高到20年一遇,防洪體系標準達到100年一遇,防洪堤防達標率為100%。
4、城市生態底線得到有效保護。示范區天然水面保持率100%,生態護坡比例達到50%。
5、建立一套源頭控制、過程管理、末端治理的海綿城市建設管控體系和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運行維護等技術標準體系。新建項目的海綿性審查率達到100%。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政策法規建設。依法行政,嚴格執行《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武漢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及時出臺《武漢市海綿城市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配套制度,建立集規劃、建設、管理、維護、調度于一體的政策法規體系。
(二)形成系統技術體系。積極開展海綿城市建設技術理論和應用、監測評價方法等研究。出臺《武漢市海綿城市規劃技術導則》(以下簡稱《導則》),城建、園林和林業、水務部門根據《導則》分別制訂建筑、道路、園林綠地、水系等相關技術規范。成立“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聯盟”,開展技術體系研究及技術推廣。擇優選取有實力的海綿城市技術服務機構,為方案規劃、設計、監測平臺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相關單位和示范區政府要結合工程實踐,及時總結提煉,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提供技術支撐。
(三)建立完善管理體系
1、明晰責任。示范區人民政府在市海綿城市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統籌示范區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青山區人民政府與碧水集團組建合資公司,漢陽區人民政府結合實際組建融資和建設平臺。公司承擔示范區海綿城市建設的項目策劃、投資融資、政策運用和建設運營等工作。
發改、城建、規劃、水務、園林和林業、環保、房產、城管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服務、協調和監管等工作。
2、規劃引導。在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過程中,要保護好山水田林湖自然本底,優化區域空間結構,加強各專項規劃間的協調與融合,構建城鄉一體、區域聯動的空間格局,夯實海綿城市的生態基底。要把地塊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減率、峰值徑流系數等指標作為項目開發建設規劃條件的重要技術指標,嚴格管控落實。
3、分類實施。綜合考慮示范區的自然地理條件、市政基礎設施現狀能力、經濟社會發展條件等因素,堅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新建項目要嚴格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的理念和方法系統推進。對既有項目海綿性改造要結合棚戶區(危舊房)改造、易漬片區整治和環境綜合整治等項目同步實施。
4、統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要堅持集約節約原則,結合城市建設工作統籌推進。以解決實際問題為導向,加強質量控制,加強施工管理,做到功能性、經濟性、實用性有機統一。在建政府投資項目因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調整的概算,經相關部門審查認可后,由項目業主承擔調增的投資。
5、實行獎勵。建立示范區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海綿設施建設資金獎補政策。在試點期內,以2015年10月1日為節點,在此前開工建設的非政府投資項目按海綿設施建設資金的30%獎補;在此后開工建設的非政府投資項目按海綿設施建設資金的15%獎補,獎補辦法由財政部門負責制訂,獎補項目由海綿辦會同財政、規劃、建設、水務等部門和示范區政府研究確定。
6、績效考核。示范區海綿設施建設項目應列入全市重點項目的考核范圍,辦公室制定考核評估辦法,各在關單位嚴格落實目標任務。
(四)開展海綿設施建設。2015年至2017年三年為試點期,實施項目包括居住小區、公共建筑、公園綠地和道路海綿性改造,排水管渠泵站建設、城市水系生態修復及監測評估平臺建設七大塊內容,總計劃投資162.9億元。一是青山示范區,東起工人村路,西至建設一路,北抵臨江大道,南到歡樂大道,總面積23平方公里。實施項目330項,總投資131億元,主要包括:城市道路41項,投資21.7億元;小區公建260項,投資19.9億元;公園綠地12項目,投資6.4億元;城市水系5項,投資70億元;城市管渠12項,投資13億元。二是四新示范區,東靠長江,南鄰三環線,西至龍陽大道,北抵漢新大道,總面積15.5平方公里。實施項目125項,總投資28.8億元,主要包括:城市道路38項,投資3.2億元;小區公建73項目,投資7.9億元;公園綠地6項目,投資2.1億元;城市水系8項,投資15.6億元。三是技術援助項目,包括海綿城市建設前期工作,專項課題研究,項目管理,技術咨詢,兩個示范區數據監測,建立監測平臺和效益評估等。
(五)積極多方籌措資金。一是積極爭取國家海綿城市建設獎補資金。二是整合市、區財政資金,市財政每年至少安排資金4億元,示范區人民政府各自安排資金每年不少于1億元,專項用于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市、區財政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償還平臺公司的貸款本金與利息。同時,市城建、園林和林業部門在安排城建計劃時,向示范區傾斜,支持其道路、園林綠地海綿性改造工作,為海綿城市試點項目建設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三是示范區政府要充分利用國家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支持性政策積極向銀行爭取長期貸款、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大力籌措海綿設施建設資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指揮部,由市長任指揮長,分管市長任常務指揮長,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建立工作協商機制,對試點工作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協調、督辦及資金統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水務局辦公,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示范區人民政府要成立海綿城市建設工作專班,由區主要領導牽頭,區分管領導具體抓,區級職能部門和建設單位負責人組成,負責全面統籌、協調、組織、實施示范區內試點工作。
(二)強化部門聯動。海綿城市建設系統性、綜合性、創新性強,需要加強統籌和協調。各級發改、城建、城管、規劃、財政、水務、園林和林業、環保、房管等部門要緊密合作,帶動社會力量和投資形成推進合力。試點工作時間緊、要求高、任務重,各部門要開辟綠色審批通道,加強工作配合,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政府和宣傳部門要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的宣傳和發動工作,提高公眾對海綿城市建設的認知度,加強海綿城市建設帶來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宣傳,形成全社會廣泛支持和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氛圍。
附件:
1、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指揮部成員名單
2、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附件1:
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指揮部成員名單
指 揮 長: 萬 勇 市人民政府市長
常務指揮長: 王 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 指 揮 長: 馬澤江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市人民政府重點工程督查協調辦主任
左紹斌 市水務局局長
林文書 市城鄉建設委主任
成 員: 汪祥旺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周學云 市財政局局長
盛洪濤 市國土規劃局局長
李 湛 市環保局局長
蘇霓斌 市園林和林業局局長
張 軍 市城管委主任
余世平 市交通運輸委主任
涂松柏 市氣象局局長
盛繼亮 漢陽區人民政府區長
何建新 青山區人民政府區長
陳新垓 洪山區人民政府區長
金國發 市城投公司董事長
桂敏楨 武漢碧水集團董事長
張 斐 市水務局副局長
汪普查 市城鄉建委副主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水務局辦公,辦公室主任由左紹斌兼任,副主任由張斐、汪普查但任。指揮部成員因工作變動等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辦公室提出,報指揮長批準。
附件2:
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成員單位
職 責 分 工
市水務局承擔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做好市級專班工作,履行專班職責。完善城市河湖水系保護與管理機制,健全城市排水防澇預警和應急體系,擬訂、制定和推行涉水項目海綿城市建設的技術標準、規范和管理制度,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生態岸線保護、面源污染控制等指標的落實。
市城建委會同水務部門做好統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管控環節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落實新建項目的海綿性審查率。建立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管控體系,出臺城市道路海綿城市建設的技術標準和配套的管理制度,并把示范區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列入全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計劃。
市發改委負責研究和梳理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投資渠道、投入機制分析,將示范區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納入全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計劃。協助項目業主完成海綿設計變更時的調概審批工作,指導、協調項目參建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要求做好項目論證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城鄉規劃的綜合調控引導。把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落實到規劃編制、實施管理過程中,將有關控制指標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以及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做好“藍線”、綠線”劃定工作,有效落實城市河湖水系和山體林地等生態空間的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技術研究、指導和指標落實。
市財政局負責會同市水務部門研究出臺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和獎補辦法,建立中長期預算制度,保障項目資金落實到位。并將示范區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列入全市基礎設施建設計劃。
市園林和林業局負責園林綠化部分相關技術標準的制定和推行;負責市級海綿城市項目園林綠化方案、施工圖審查;指導示范區綠色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結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積極支持項目建設,組織監測示范區內的水體水質,及時通報情況。
市氣象局負責建立暴雨監測預警平臺和發布機制,修訂完善武漢市暴雨強度公式,做好示范區氣溫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服務海綿城市建設。
市城管委、房管局負責結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按照各自職責落實公共建筑、道路、居住小區海綿設施管理機構,督促其依照運行維護的技術標準做好海綿設施的運行和維護管理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對各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實行再監督,對單位和個人履職盡責不到位、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配合市水務部門制定出臺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相關規范性文件,并做好審查工作。
市考評辦、市政府重點辦負責示范區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績效管理和示范區海綿性設施建設項目的進度考核。
漢陽區、青山區、洪山區人民政府、四新生態新城管委會、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負責統籌示范區內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落實示范區各項考核指標。成立專班,指定專人,組織實施。組建融資、建設平臺,做好示范區內海綿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建設、籌融資、管理、維護、監測等工作。
市城投公司負責漢陽四新新區范圍內海綿設施建設,做好海綿設施建設項目的籌融資、建設等工作。
武漢碧水集團負責青山區兩河區域海綿設施建設,做好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籌融資、建設、運行、管理等工作。
武漢地產集團、武漢地鐵集團等建設單位負責本單位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
市委宣傳部負責海綿城市的宣傳輿論報道等工作。
武漢市水務局
2015年10月20日
范本3
南寧市興寧區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南寧市委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決定》(南發〔2015〕7號)、《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寧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南府辦〔2015〕11號)、《中共南寧市委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寧市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南辦發〔2015〕47號)和《關于下達南寧市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的通知》(南發改投資〔2015〕77號)精神,為切實做好興寧區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全面推進興寧區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建設,結合我城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實施范圍為南寧市下達到我城區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項目。(詳見附表)
二、工作目標
按照《南寧市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項目投資計劃表》、《南寧市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商業開發小區項目、自治區直單位項目投資計劃表》,完成我城區南寧市海綿城市建設任務中2015年開、竣工以及前期項目。
三、組織機構
成立興寧區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譚玫瑰 興寧區委書記
朱財斌 興寧區人民政府區長
副組長:陳盛祥 興寧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成 員:黎 貞 興寧區績效辦主任
陳璟東 興寧區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局長
陸先武 興寧區教育局局長
韋 浩 興寧區財政局局長
李 煌 興寧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周文輝 興寧區城市管理局局長
黃進群 興寧區農林水利局局長
馮妙珠 興寧區審計局局長
謝共文 興寧區房屋征收補償和征地拆遷辦公室主任
李寧華 興寧區舊區改建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王 歡 興寧區三塘鎮黨委書記
陳宇鋒 興寧區興東街道黨工委書記
羅 儼 南寧市國土資源局興寧分局局長
劉 珍 南寧市規劃管理局興寧分局局長
羅 佳 興寧區政府辦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莫 彬 興寧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農劍鋒 興寧區委辦副主任、區委督查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興寧區住建局,具體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各項具體工作,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辦公室主任由陳盛祥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李煌、陸先武、李寧華,成員由住建局和舊區改建辦抽調。
四、各單位主要職責
興寧區委督查室、興寧區人民政府督查室:負責對海綿城市建設清單中的項目推進情況、責任單位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督辦、落實、反饋工作。
興寧區績效辦:負責將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建設工作納入涉及責任單位年度績效考評范圍,指導實施海綿城市建設考評方案、細則及評分辦法,配合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年度考評工作。
興寧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將海綿城市中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納入年度建設投資計劃;負責貫徹落實南寧市關于海綿城市項目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PPP運作的相關要求,積極拓寬投資渠道,強化投入機制,配合項目參加各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要求做好項目前期論證工作,協調推進項目前期工作。
興寧區教育局:負責對接上級教育部門,負責協調推進轄區內教育系統的海綿城市改造工作。
興寧區財政局:負責協調上級部門申請項目建設資金、項目建設資金的落實到位和資金使用過程中的監督管理。
興寧區環保局:負責對轄區內的河道、湖塘、雨污水管等水量的監控,委托專業機構對水體水質進行監測。
興寧區住建局:指導項目參建各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技術要求開展施工圖設計,協調推進項目建設;與海綿城市建設的房地產項目業主溝通對接,并協助開展項目建設。
興寧區城管局:負責所轄道路范圍內雨水管道、道路透水鋪裝、道路雨水滯留設施等的運行維護;負責排水防澇設施的建設及運行維護。
興寧區農林水利局:協調水庫、湖塘、河道沖溝等涉水建設項目中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應用等相關工作;協調規劃部門做好城市水庫、河道岸線管理工作;牽頭做好示范區禽畜養殖的調查核實工作,協助相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做好示范區內養殖污染治理。
興寧區審計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結算審計工作。
興寧區房屋征收補償和征地拆遷辦公室:負責指導鎮(辦)開展項目相關的征地拆遷工作。
興寧區舊區改建辦公室:負責南寧市東溝嶺經濟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業主的海綿城市項目的建設工作。
興寧區三塘鎮人民政府、興寧區興東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轄區內項目征地拆遷工作。
南寧市國土資源局興寧分局:負責項目用地報批相關工作,在土地招拍掛、出讓及劃撥中協助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的相關技術指標要求;在土地利用規劃、資源利用規劃等相關規劃中協助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南寧市規劃管理局興寧分局:負責示范區項目各項規劃控制技術指標的分解落實;負責規劃編制、規劃設計導則的制定,將海綿城市的建設要求落實到控規和開發地塊的規劃建設管控中,將海綿城市建設內容納入規劃審批“兩證一書”的發放中。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對工作進度、先進經驗及存在問題進行交流、研討,并適時專題協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強化部門協調,建立部門分工負責、重大事項協調的工作機制,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條線結合的良好局面。
(二)明確工作責任
根據《2015年南寧市海綿城市建設項目計劃表》,制定我城區的項目計劃表和項目建設進度安排表,明確工作目標、建設內容和責任單位,做到統一指揮、責任明確、管理有序、突出重點。
(三)建立督查機制
將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納入興寧區績效考評體系,實施年度考核。由城區績效辦會同住建局負責對項目的進度進行督查檢查。列入2015年的項目,各項目責任單位應盡快制定項目工期倒排計劃表報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