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擔保書
- 更新時間:2021-03-05 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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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反擔保書》,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反擔保書第1篇
編號:
致: 公司(下稱貴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 (下稱債務人)簽署的編號為___ 的《委托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貴公司為債務人向 (下稱債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 (年/月)金額為 (幣種) 萬元的 (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綜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擔保。
本人 (下稱反擔保人)應債務人的請求,愿意以反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提供反擔保,現出具以貴公司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書(下稱反擔保書):
1、本反擔保書擔保的債權種類為:
依據債務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書》的約定,由貴公司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的金額為 (幣種)___ 萬元的 (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綜合授信/保函/其他)項下債務擔保而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具體的內容以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貴公司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以及債務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書之約定為準。
2、本反擔保書擔保的范圍包括:
2.1 貴公司為債務人擔保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擔保費、逾期擔保費、滯納金、利息、違約金、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2 債權人及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3、本反擔保書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在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書約定承擔責任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保證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4、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反擔保書生效之日起,至貴公司代債務人向債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后兩年止。
5、本反擔保人保證對債務人的上述全部債務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為清償的義務和責任。若債務人未能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相關合同或協議以及其與貴公司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中約定的義務,本反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通知書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地代為清償,不得有任何異議。
6、本反擔保人特別保證:如貴公司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不論貴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提出承擔反擔保責任的請求,本反擔保人自愿優先承擔對貴公司的連帶保證反擔保責任,并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本反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貴公司有權要求本反擔保人先于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貴公司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本反擔保人同意繼續按照本反擔保書的約定提供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反擔保書第2篇
交通銀行_____分行:
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下稱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_____項目簽訂了第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第_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年___月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元整的第_____號保函(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們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5.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而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以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義務而獲得的求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8.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5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9.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10.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貴行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發日期: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
反擔保書第3篇
**集團有限公司:
貴公司欲****年**月**日向**銀行**分行不可撤銷擔保書,擔保**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向上述銀行提供之信用證額度及信托提貨額度,現我公司向貴公司提供不可撤銷之反擔保書。
一般開出信用證額度共****元,及其項下之信托提貨額度共****元,我單位(以下簡稱“反擔保人”)現在此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向貴公司提供持續的不可撤銷反擔保,保證借款人按**銀行之要求償還切因上述銀行便利而引起之全部應償還款項,包括本金、利患、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井同意:
1、如借款人未能按**銀行之規定依時償還任何或切因上述銀行便利而引致之到期應償還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或其他應付款項,反擔保人須在**銀行書面要求15天內,以**銀行規定的貨幣,將借款人欠款金額,電匯至**銀行所指定的銀行帳戶內,反擔保人同意在**銀行提出上述書面要求前,無須采取任何行動要求或強制供款人履行其在上述銀行便利項下的義務。
2、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必須全數清付,不得有任何抵銷、扣減或預扣。若因法律規定或其他原因,反擔保人不得不在其應付款項預扣或扣減任何稅項或其他款項,反擔保人須另付額外金額,以確保**銀行實收金額與預扣或損減前的應收金額相同。
3、反擔保人同意本反擔保書和其在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一切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或受到影響:
a) 貴司原擔保**銀行在任何時間給予借款人的任何時間或寬容或放棄、撤銷或延遲行使對借款人的任何權利;
b) 借款人的法人組織或股東的任何變更或人事變動;
c) 反擔保人的內部改組或人事變動;
d) 任何經反擔保人同意有關上述銀行便利的有關文件之修改或變動及/或貴公司擔保**銀行現時或今后持有借款人的任何其他擔保、留置權、匯票、票據抵押、存款或其他抵押品。
4、**銀行給予擔保人的任何通知或要求,當以書面形式按下述地址或電傳號碼(或擔保人事先書面另行通知的其他地址或電傳號碼)發送:
地址:
電傳號碼:
發送與反擔保人的通知或要求當下述時間視為送達:
a) 如采用信函,寄后第7天;
b) 如采用電傳,發送之時。
5、反擔保人特此向貴公司陳述及保證:
a) 反擔保人乃完全根據**有關法律而成立并存在之公司。
b) 反擔保人具有充分合法權力簽署本擔保書及履行本反擔保書所規定之一切義務。
c) 本反擔保書構成反擔保人之合法、有效及有約束力之義務;
d) 反擔保人已采取一切適當而必要之內部措施以授權簽署本反擔保書。
e) 反擔保人已從政府有關部門取得法律及規定所需有關簽署、履行或執行本擔保書之認可、執照、批復及委任,包括本文件所需任何以外幣付款之批準。
f) 本反擔保書之簽署與執行屬民間商業活動而非政府或官方活動;反擔保人不得以國家主權或任何香港法律為理由在法律訴訟、終審裁決以前之法律行為及有關反擔保人本身或其財產之終審裁決之執行及其附屬法律行為中享有豁免權。反擔保人明確放棄所有現在或將來可能得到之法律豁免權。
6、此反擔保書輿反擔保書中所提及之所有權利、義務及責任均受法律管轄。
7、本擔保書有效期自簽署日起正式生效直至上述銀行便利下所有應償還款項包括全部本息、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清還為止。
8、本反擔保書生效后,利來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經濟往來及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反擔保人承擔。
見證人:
反擔保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