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治理協議書
- 更新時間:2021-03-19 10: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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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模板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治理協議書》,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治理協議書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意見一致,就甲方為乙方室內環境污染治理并提供“________”殺菌凈化劑噴涂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使用自主知識產權的“________”殺菌凈化劑為乙方室內環境污染治理提供光觸媒噴涂服務,施工過程中所需材料及施工器具等,均由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負責提供施工過程中所需要的水電。
2.噴涂內容為:□居室內墻體及頂蓬??□地毯、地板等適合噴涂的地面材料
□室內門窗、玻璃及窗簾 □適合噴涂的家私表面及內部。
3.乙方施工總面積為________(其中________ ),噴涂施工價格為________/元,其它附屬設施(如家俱、辦公桌椅等)施工面積及數量?________,噴涂施工價格為________,施工價格包括材料費、人工費和施工器具費,合計施工總費用為________ 元,協議簽訂時,乙方預付________%?共計________元,余款在甲方施工結束時一次性付清。
4.甲方保證噴涂質量,如對噴涂物表面產生不良影響,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5.甲方保證所使用的光觸媒產品無毒無害,如對乙方身體造成傷害,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甲方保證文明施工,不損壞乙方室內的任何物品(乙方須將貴重物品及易碎物品置于安全之處),否則甲方照價賠償,同時盡量避免影響周圍鄰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7.為確保施工質量合格,甲方為乙方室內環境污染物進行施工前、施工后作2次檢測(指部分污染物甲醛、笨、氨),檢測費用另行商訂,檢測標準參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限量(參見表一)
污染物
I類民用建筑工程
II類民用建筑工程
備?注?
游離甲醛(mg/m3)≤0.08≤0.12類民用建筑工程包括:
住宅、醫院、幼兒園、老年建筑、學校教室等。
類民用建筑工程包括:
辦公室、商店、旅館、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館、體育館、公共交通候車室、餐廳、理發店等。 ?
苯(mg/m3)≤0.09≤0.09 ?
氨(mg/m3)≤0.20≤0.50 ?
氡(Bq/m3)≤200≤400 ?
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mg/m3)≤0.50≤0.60
檢測結果數值比對表:(表二)
甲方單位__________有限公司(自檢)?
乙方單位?
檢驗依據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初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驗收檢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檢測項目游離甲醛、笨、氨?
項目名稱單位Ⅰ類標準Ⅱ類標準采樣地點初始濃度驗收濃度備注?
游離甲醛mg/m3≤0.08≤0.12?
笨mg/m3≤0.09≤0.09?
氨mg/m3≤0.20≤0.50
8.如乙方對甲方的自檢結果不采信,乙方可委托國家權威檢測單位進行檢測,所有檢測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檢測結果達不到國家標準,在3日內甲方負責對乙方室內環境污染重新進行二次施工治理,重復施工而產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并直至檢測合格為止。
9.甲方應保證乙方經噴涂處理后的室內游離甲醛、笨、氨、TVOC污染物(不含氡、放射性等污染物)數值應低于或等于國家規定的《室內空氣標準》規定數值。
10.乙方室內的環境污染經甲方采用“______”殺菌凈化劑噴涂處理后各項污染物數值達標后(指游離甲醛、笨、氨、TVOC污染物),如在保質期8--10年內污染物數值出現反彈(乙方在沒有增加新的污染源情況下,如乙方增加新的污染源,甲方不負責任。為了乙方家人的身體健康,乙方在新購家俱或進行局部裝飾改造之前,須經與甲方取得聯系并落實有關環境污染處理方案,避免對您的家人健康帶來傷害,如工作量不大,甲方免費為乙方進行環境污染處理),甲方在3天內免費為乙方室內環境污染進行二次治理,直至污染物數值達標為止,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1.本協議未盡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以上條款希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1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治理協議書第2篇
環保人招聘、求職,首選“環保人才網”
發改委關于印發《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已經下發。《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分為建設運營模式和委托運營模式兩種。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16]28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環境保護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
為指導和推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關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4]69號),我們組織編制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設運營模式和委托運營模式),現印發你們,供有關單位和企業在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關工作中參考。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6年12月30日
建設運營合同
本合同于(日期)由(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在(地點)簽署。
鑒于:
1、****污染物第三方治理工程,為甲方**項目配套環保工程,由乙方采用建設
運營方式進行建設、運營和管理;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投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該項目,
且甲方愿意授權乙方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從事上述行為。
為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污染物第三方治理項目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與合同文件
第1條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根據上下文另有所指外,下述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中國:指中國大陸,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地方性
法規、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政府:指中國國家行政機關,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及其組成機構、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組成機構。
批準:指需從政府獲得為項目的投資、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擁有、拆除等所需的許可、執照、同意、授權、批準、核準、建設運營權、認可或相同或類似的文
件。
甲方:******公司及其繼承人或經許可的受讓人。
乙方:******公司及其繼承人或經許可的受讓人。
建設運營權:具有本合同第3.1條所確定的含義。
建設運營期:具有本合同第3.4條所確定的含義。
保證值:即環保設施入口處甲方保證的技術參數。
生效日期:指本合同中甲、乙雙方約定的生效日期。
融資文件:指依適用法律批準的與項目的融資或再融資相關的貸款協議、票據、契約、擔保協議、保函、外匯套期保值協議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與股權投資者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相關的任何文件。
貸款人:指作為融資文件一方的貸款機構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
建設合同:指由乙方和建設承包商之間達成的項目的設計、建筑安裝、監理、設備與材料采購的一個或多個合同。
建設工程:指根據本合同第三章規定所進行的項目的設計、監理、采購、建筑、安裝、完工和調試等相關事項。
建設承包商:指由乙方所雇傭的根據建設合同和本合同履行建設工程的一個或多個承包商,及分別經其許可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建設工程開始:指建設承包商在現場進行的工程建設的開始。
完工日期: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項目整體完成試運行的日期。
謹慎工程和運營慣例:指大部分項目所屬的行業對于同類設施采用或批準的慣例、方法及做法(如電力行業,指大部分中國電力企業所采用的國際慣例、方法及做法)。就本項目而言,謹慎工程和運營慣例應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的步驟,以保證:
滿足正常條件下及合理預測的非正常條件下環保裝置需求的充足材料、資源和供應。
擁有足夠數量、充足經驗并經過適當培訓的工作人員,以恰當有效地按照制造商的標準和技術規范運營環保裝置并處理緊急情況。
由知識豐富且受過培訓和富有經驗的人員使用適當設備、工具和程序進行保護性日常和非日常維護和修理,以保證環保裝置長期、可靠和安全地運營。進行恰當的監測和調試,以保證設備按照設計功能運行,并為設備在正常和緊急狀態下均能正常運行提供保證。
操作設備并保證工人、公眾及環境的安全,遵守有關行業要求。
安全性評價(如有,部分行業不需要安全性評價):指依據國家相關監管機構或其他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有關規定,在**項目(含環保設施)進入商業運營前進行的,及已投入運行的**項目定期進行的安全性評價。
環保驗收:指依據國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建設項目竣工后進行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雷電、地震、水災、海嘯等重大自然災害;
流行病、瘟疫等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
法律變更:指在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國家有關部門對中國法律文件的實施、頒布、修改或重新解釋,對項目的建設、運營或維護等的要求,使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合同成為不合法。
環境污染:指項目工程對于地上、地下或周圍的水、空氣、土壤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工作日:指除法定節假日(包括雙休日)以外的公歷日。
第2條合同文件
以下文件應構成甲、乙雙方達成的合同,每一文件均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若各文件之間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沖突之處,應按下列文件順序在前者為準。
本合同文件及指定附件
第二章建設運營權
第3條建設運營范圍
3.1建設運營范圍
在建設運營期內,乙方擁有以下權利:
3.1.1有權投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管理環保設施,并擁有其所有權。
3.1.2有權獲得以**項目產量(或其他計價基礎)為計量基礎的合同收益。
3.1.3有權獲得環保設施附產物對外銷售及綜合利用所帶來的收益。
3.1.4有權享有國家及地方有關環保優惠政策等所帶來的收益。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出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擅自處理本項目的與建設運營活動相關的資產設施和企業股權;但乙方可以出于為本項目融資的目的抵押本項目的運營權、資產、設施和設備等。
3.2獨占性
甲方根據本合同授予乙方的建設運營工作是獨占的。甲方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的建設運營工作工作任何部分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除非乙方未能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3.3建設運營期
建設運營期與**項目的主設施壽命期限相同。建設運營期可依據本合同進行修改。
3.4建設運營期的延期
如建設運營期滿**項目的主設施仍未達到設計壽命或甲方通過技術改造等方式的設計壽命屆滿日后繼續生產的,乙方有權選擇在前述屆滿日后移交環保設施或繼續運營環保設施。若乙方選擇繼續運營環保設施,則合同項下建設運營權的期限延長到**項目的主設施拆除日或環保設施拆除日(兩者以先到為準,但在相關設施拆除前應提前1年通知另一方)。
3.5建設運營的監管
甲方有權自行或授權第三方對乙方的設計、投資、融資、建設、運營、維護和拆除環保設施的任何過程和結果進行監督管理,并明確監管的實施方和監管范圍等。
3.6安全性評價
如有必要,乙方建設的環保設施應滿足安全性相關要求;同時,乙方應保證其環保設施與**項目的其他設施同步通過安全性評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4條界限劃分
4.1界限劃分的基本原則
對于甲乙雙方相互獨立的項目,不存在界限問題。但如果乙方在甲方廠界范圍內建設環保設施,則乙方建設的環保設施,與甲方建設的主設施的界限,遵從當前常規項目建設中的環保設施的劃分原則,詳細的界限劃分見本合同附件。
4.2總體界限劃分
根據上述界限劃分的基本原則,界限范圍之內均由乙方負責(第5條約定甲方負責的除外):
可行性研究、設計、監理、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采購、調試;
技術監督、檢測檢驗等;
融資、投資;
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
屬于乙方范圍,由甲方完成的工作,乙方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4.3特定狀況下污染物排污費的承擔界限
除本協議其他條款中的約定外,雙方就特定狀況下的污染物排污費的承擔界限約定如下:
在乙方的保證值(例如環保設施效率)達到附件1的約定值(以環評批復的有關內容為基準值)時,依據法律仍應向政府繳納的費用(例如污染物排污費),由甲方承擔。
若國家、地方政府要求的環保裝置的標準高于上述標準,乙方根據具體情況可對環保裝置進行技改以適應并達到達國家、地方政府的標準,否則由此造成的污染物超標排污費應由乙方承擔。
當甲方保證值變化時,使環保裝置按當前技術水平無法達到國家、地方政府的標準時,應繳納的污染物排污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可根據技改情況向甲方提出補償方案,最終補償方案雙方協商確定。
合同亦可約定,由乙方支付全部排污費。
第三章項目建設
第5條項目核準與土地征用
5.1項目核準
甲方應負責**項目(包含污染物治理工程)為取得主管部門的核準的全部條件,并最終獲得主管部門的核準。
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項目核準工作。
甲、乙雙方將共同就在本項目開展建設運營項目后辦理相關手續進行合作,確保本項目符合國家政策的要求。
甲方應負責對已運營的環保裝置技改方案進行立項、審查、報批、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等;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上述工作,并負責環保裝置技改工程的實施工作。
5.2土地征用
甲方應負責或協助環保設施用地的征用、建設工程用地、副產物/材料堆放用地、五(三)通一平等基本建設手續。
對于環保設施用地在甲方廠界的,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無償或有償提供給乙方。環保設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稅由乙方承擔。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的若需延期,甲方應負責辦理,乙方予以協助。
對于環保設施獨立于甲方廠界外的,土地所有權由土地征用方式確定。
第6條融資
乙方應自行籌措資金,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并保證及時到位,確保建設工程按期竣工、通過試生產并投入商業運營。
第7條項目技術參數
7.1甲方保證的技術參數
甲方保證的技術參數,將作為乙方進行環保設施設計的依據,也將作為考核乙方性能保證技術參數的依據。甲方保證的技術參數應根據環評批復意見及初步設計相關技術參數值確定,主要包括(舉例):
環保設施入口煙氣量、污水流量、處理量等(視項目定);
環保設施入口污染物濃度;
其他必要參數。
甲方保證的技術參數詳見附件。
7.2乙方保證的性能參數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參數進行設計,并保證環保設施的整體性能。乙方保證的環保設施的整體性能參數主要包括:
污染物排放種類與濃度限值;
裝置可用率
其他指標(如電耗、水耗等)
乙方保證的性能技術參數詳見附件。
第8條設計
8.1設計要求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和政府部門核準意見進行項目設計。
8.2設計的審核及批準
乙方應將環保裝置初步設計提交甲方組織審查,施工圖等設計文件由乙方負責,報甲方備案。
8.3設計改動的審核及批準
一般性設計變更由乙方負責設計并實施,報甲方備案,重大設計變更乙方應將設計改動意見提交甲方進行審定。
8.4乙方的責任
乙方進行項目設計應保證對設計中出現的任何缺陷負全部責任,乙方應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環保裝置的整體性能、整體或局部設施的技術可行性、運行能力和可靠性,
對設計中出現的任何缺陷負全部責任。
8.5接口方案
對于乙方在甲方廠界內建設環保設施的,甲方應負責并協助在全廠初步設計中落實接口方案,向乙方提供電源、水源、汽源、氣源、通訊等并送至環保設施。
詳細方案見附件。
第9條建設
9.1場地的準備
對于乙方在甲方廠界內建設環保設施的(甲乙雙方獨立的不需規定此條),除甲方負責無償提供環保設施用地外,建設工程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例如建筑安裝工程組合場地、施工機械布置用地、設備材料臨時存放場地等,由乙方提交合理的場地需求文件,甲方可批準并協助提供。
9.2建設工程管理
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范和本合同的約定,選擇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注意環保、消防、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并接受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9.3進度協調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項目建設進度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執行。項目建設進度計劃應與**項目的整體建設進度計劃相一致,符合國家規定的“三同時”要求。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交建設工程進度報告。
在任何時候,如果建設工程不能達到預定的進度日期,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合理地詳細描述以下情況:
預計延誤情況;
分析延誤原因;
延誤時間(以天數計算)和其他合理的可預見的對建設工程進度不利的影響;
乙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解決或減少延誤及其影響的措施。
乙方發出上述通知并不能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義務。如果乙方提出或實施的措施不能解決預期的延誤,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必要的其它措施以達到本合同規定的要求,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4安裝在線監測(按環保要求確定)
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安裝污染物在線監測系統,并按照環保主管部門要求進行聯網及其他工作。
乙方安裝的在線監測系統,應當符合《計量法》等有關規定,并接受計量鑒定機構或其授權單位的檢定、測試。
9.5進口設備免稅
乙方應基于謹慎工程和運營慣例的原則,確定環保設施的進口設備、部件的范圍。
進口設備經乙方確定后,應報甲方備案。
進口設備享受國家免稅政策的,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甲方負責申請并取得《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乙方予以配合;
乙方依據《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辦理進口設備免稅。
如乙方可直接申請并獲得《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并可自行辦理進口設備的免稅,甲方應予以配合。
第10條項目驗收
第三方治理項目按國家有關驗收規定和標準進行驗收。
法律規定的法定驗收,例如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等,由甲方負責向驗收機構提出申請,乙方負責配合驗收機構進行驗收。有關程序約定如下:
環保設施達到驗收條件時,乙方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
甲方對乙方的申請進行核實,并向驗收機構提出驗收申請;
乙方配合驗收機構進行驗收,根據驗收機構的意見進行改進直至最終通過驗
收。在驗收期間,甲方應積極主持、組織驗收工作。
需要重新驗收時,應按上述程序進行。
由甲方向驗收機構提出申請是基于環保設施是**工程的一個單項工程。對局部或全部環保設施具備單獨申請驗收條件的,經甲、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向驗收機構提出驗收申請。
對于多個排放源(如工業園區)且在各排放源廠外進行第三方治理的,按照地方環保要求開展項目驗收工作。
第11條竣工延誤和放棄
11.1竣工延誤
11.1.1如果由于乙方的作為或不作為、故意或過失,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環保設施的建設并投入運營,甲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延誤時間超過6個月(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確定),甲方有權終止建設運營權。
甲方終止建設運營權的,由甲方接管環保設施的建設。乙方已完成的投資,由甲方委托合格的評估機構在合理的期限內進行評估,確定已完成工程或工作的價值,并支付給乙方;
延誤時間在6個月以內(含6個月),甲方允許乙方繼續實施,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依據甲乙雙方確定的該項目的投資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
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
延誤時間超過6個月但甲方未終止建設運營權的,甲方可允許乙方繼續實施并依照延誤時間在6個月以內(含6個月)的處理方式。
由于乙方的延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1.1.2如果由于甲方的作為或不作為、故意或過失,致使環保設施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并投入運營,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延誤時間超過6個月,乙方有權終止建設運營權。乙方已完成的投資,由乙方委托合格的評估機構在合理的期限內進行評估,確定已完成工程或工作的價值,甲方在收到評估報告后15日內將評估機構確定的乙方已完成的投資支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依據乙方已完成的投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
延誤時間在6個月以內(含6個月),如乙方繼續實施,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延誤時間超過6個月但乙方未終止建設運營權的,甲方依照延誤時間在6個月以內(含6個月)的處理方式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由于甲方的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1.2視為放棄
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則該項目的建設運營工作應視為乙方放棄:
書面通知甲方或以自己的行動表示其已終止建設工程,并且不打算重新開始實施;
乙方未能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xx天內恢復實施;
乙方出于自身主觀原因在完工日期前連續xx天停止建設工程或調試,直接或通過建設承包商撤走場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員,且不是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所導致。
乙方放棄建設運營權的,甲方接管環保設施的建設。乙方已完成的投資,由甲方委托合格的評估機構在合理的期限內進行評估,確定已完成工程或工作的價值,并支付給乙方。由于乙方放棄建設運營權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1.3同步投運
乙方應確保環保設施的建設、驗收等工作與主設施同步。如果由于乙方原因,環保設施未能與主設施同步投運時,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由于甲方原因,環保設施未能與主設施同步投運時,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章運營與維護
第12條運營與維護
12.1運營與維護工作
乙方要保證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不得無故停運。需要改造、更新環保設施,因環保設備維修需暫停環保設施運行,或因事故需停運的,應向甲方報告。甲、乙雙方依據有關規定向環保部門申請批準。
乙方應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記錄環保設施運行和維護、在線監測數據等能夠反映環保設施運行情況的必要材料,并報甲方。甲、乙雙方依據有關規定接受環保部門監督檢查。
乙方安裝的在線監測系統應按照環保部門要求傳送監測數據。
乙方應對監測系統的數據真實性負責并接受甲方及相關部門的監查。
在線監測系統發生故障不能正常采集、傳輸數據的,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甲方,甲、乙雙方共同向環保部門報告。
對于乙方在甲方廠界內提供環境服務的,環保設施的運行、檢修及技術改造,應納入甲方發電生產的統籌管理體系中,接受甲方對環保設施運營的監督和管理。乙方作為環保設施運營的主體,是環保設施安全、經濟、環保運營的完全責任人。
12.3乙方的主要責任
在整個建設運營期內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負責環保設施的運營、維護和管理。乙方應保證在整個建設運營期內始終按謹慎工程和運營慣例運營環保設施,使環保設施處于良好的運營狀態并能夠按合同約定完成相關義務。乙方的主要責任如下:
確保環保設施建設的“三同時”及通過安全性評價;
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性能保證指標;
確保合理、必要的投入對環保設施進行設備更新及技術改造以保證環保裝置良好運行;
接受甲方和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驗收或管理。
12.4甲方的主要責任
甲方有義務支持乙方為確保環保設施良好運行所作的努力。甲方的主要責任如下:
保證項目主設施的正常運行;
確保合理、必要的投入對與環保設備有影響的項目相關設備進行更新及技術改造以保證環保裝備上游系統良好運行;
保證環保設施的入口處的技術參數符合合同約定的保證值。
12.5不履行維護義務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對環保設施進行維護,甲方可給予乙方違約通知。如果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沒有盡快采取補救維護措施,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其他公司進行維護,由乙方承擔風險和費用。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應允許甲方自行或委托的公司為此目的進入第三方治理項目并運營環保設施。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上述維護費用,如果乙方拒絕支付,則甲方有權在合同款中相應扣除。
12.6生產與檢修周期
甲方在制訂下年度機組的大修和技改計劃時,應通報乙方。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機組的大修和技改計劃,安排環保設施的大修、技改等計劃時間,并與甲方協商,并甲方同意后確定。
乙方環保設施的運行應服從甲方的生產調度。
甲方應合理安排檢修、技術改造時間,對乙方環保設施的檢修與技術改造予以積極支持,以有利于環保設施的檢修、技術改造與主設施同期進行。
12.7堆放、處理場地及其他
如有材料或環保防護產物的,乙方需在甲方場地臨時堆放時,甲方將提供臨時場地,其區域、面積及期限,由甲、乙雙方在技術協議中約定,并作為合同附件。堆放的面積、期限等在技術協議中明確規定。
第五章計價與結算
第13條計價與結算
13.1收益
收益是指乙方在建設運營過程中,因環保設備運行而應獲得的、甲方應支付的收益。
13.2起始時間
乙方收益結算的起始時間為主管環保部門頒發環保設施驗收合格文件之日,亦可從甲方認可之日開始。
13.3計價
依據不同項目特點,計價方式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3.4結算
定期結算,結算周期由甲乙雙方協商。
13.5收益調整原則
在建設運營期間,如遇國家重大政策調整給乙方的收益造成嚴重損失時,或平均污染物技術參數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可調整收益原則和公式。
13.6環保設施用電、水、汽等的結算
對于乙方在甲方廠區內的第三方治理方式,環保設施用電、水、汽等的結算單價為廠用成本價格(以年度財務報表為準)。環保設施用電、水、汽,由乙方在接入處設置計量裝置。
結算采用限額方式,原則如下:
電、水、汽的實際用量超過乙方的性能保證指標值的部分,按合理的市場價格結算。
第六章項目的移交與拆除
第14條建設運營期結束后的移交與拆除
14.1建設運營期結束后的移交
建設運營期滿后,甲、乙雙方可協商將環保設施的運營權、全部資產、設施和設備經評估后,按雙方確認的評估值移交給甲方或根據甲方的要求予以拆除。甲方接收環保設施的,自甲方接收環保設施起,環保設施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甲方接收前,解除所有與環保設施有關的權利的限制,例如出租、抵押、質押等。
14.2拆除
拆除時間:由甲、乙方在協商拆除程序時共同確定。
拆除范圍:甲方確認的需要拆除的,包括但不限于組成環保設施的設施、器材、配件、廠房及設備、原材料、全部改建設施等。
其它相關合同的取消、轉讓:乙方應取消其簽訂的、于拆除時仍有效的與環保設施項目建設運營權有關的任何運營維護合同、設備合同、供貨合同和其他相關合同。
甲方對于取消合同所發生的任何費用不負責任。
風險承擔:乙方承擔拆除結束前環保設施的全部或部分損失或損壞的風險,無論上述損失或損壞是如何引起的。
拆除費用與收益:與拆除有關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拆除的資產由乙方處置,可獲得的收益歸乙方所有。
拆除程序:不遲于建設運營期結束前六(6)個月,乙方應與甲方會談并商定環保設施拆除的范圍和時間等事宜。
第七章聲明和保證
第15條乙方的聲明和保證
乙方在此聲明和保證:
乙方已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冊,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權利,本合同附件乙方提交的資格文件給予了進一步的保證。
向法定的政府部門提交所有必須的申請、要求和文件,以便獲得為獲得污染物治理建設運營資格及開始建設工程所必須的其他批準。
乙方保證項目建設資金來源合法、按時到位,按期完成項目的工程建設,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營。
第16條甲方的聲明和保證
甲方在此聲明和保證:
本第三方治理項目所在的主項目(包含污染物治理)甲方應負責取得主管部門的核準的全部條件,并最終獲得核準,環保設施建設用地無償提供給乙方。
保證授予乙方獨占的建設運營權。
第17條甲、乙雙方共同聲明和保證
甲、乙雙方共同聲明和保證:
協助履約:保持良好溝通,互相充分協商、緊密配合、積極支持,竭力保證本合同的順利履行。
提交與披露全部文件資料:一方已向對方披露其擁有的與本合同交易有關的任何政府部門的所有文件,并先前向對方提供的文件不包含對重要事實的不真實陳述或忽略陳述;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應向對方披露保證合同履行的文件、數據資料及合同中約定的相關信息。
第八章權利和義務
第18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8.1乙方的主要權利
乙方享有建設運營權下的各項權利,包括環保設施的投資權、建設權、運營和維護權、管理權、財產所有權,以及收益權等。
18.2乙方的主要義務
乙方有義務保證環保設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完工、通過安全性評價并正常運營。環保設施在運營期間,各項指標應達到附件中約定的乙方的性能保證值的要求,若各項指標未能達到附件時,或乙方環保設施的副產、廢棄物的堆放、處置等造成環保責任,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因乙方原因,運營的環保設施未能達到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時,應接受政府的處罰例如繳納超標排污費等,并自行承擔其全部損失。
18.3建設運營權的變更及轉讓的限制
在建設運營期內,乙方在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前,不得變更建設運營權的期限、范圍,也不得轉讓部分或全部建設運營權,除非:這種轉讓為中國法律所要求,或是法院判決,或具有適當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所命令的轉讓。
18.4遵守法律文件
乙方應始終遵守中國政府頒布的所有有關法律文件和部門規章。乙方應自行獲得屆時所有適用于項目的已發布的法律文件的必要信息。
在整個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被視為始終了解這些信息。
18.5法律文件的變化
如果本合同簽訂之后中國法律文件或任何與本項目的批準有關的實質性條件發生變化,并將導致乙方的權利或義務發生實質性的改變。在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商定解決辦法,必要時可改變本合同條款。
18.6安全標準
乙方應遵守并執行由下述文件所規定的健康和安全標準:
本合同;
政府頒發的法律、法規、規章等文件所規定的健康和安全標準;
乙方應被視為始終完全了解國家標準和慣例。
18.7環境保護
在本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維護期間,乙方應始終遵循國家和項目所在地的有關環保方面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環境保護方面的責任和義務。
18.8對文物、地質的保護
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在環保設施建設、運營和維護期間發現的文物、化石、古跡及具有歷史意義的任何其他物品。
18.9項目文件的一致性
乙方應保證所有項目文件、融資文件及所有與本項目有關的保險單與本合同保持一致。
18.10保險
乙方應自費向中國境內注冊的保險公司購買和保持建設期和運營期間的有關保險。
18.11承包商和其雇員的責任
乙方應對其承包商和雇員的行為或疏忽負責,這些行為和疏忽視同于乙方及其雇員的行為和疏忽。
18.12融資條款的限制
乙方應將下述條款規定在融資文件中:
貸款人將向甲方作出一項有約束力的承諾,即只要本合同有效,且依據融資協議乙方未違約,貸款人不得采取任何行動干擾、影響或損害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包括本合同給予乙方的權利),并且不得采取任何行動導致本合同終止,或以其他方式對本合同造成不利影響。
貸款人同意,對乙方在融資文件項下的違約有可能導致環保設施的所有權、經營權發生變化的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應保證為融資目的而抵押環保設施的運營權、資產、設施和設備的期限不得超過建設運營期。
第19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9.1甲方的主要權利
甲方享有建設運營權授予方的各項權利,有權監督、檢查環保設施的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有權督促乙方全面履行義務并完成污染物控制任務。
19.2甲方的主要義務
負責辦理建設工程審批手續,與政府部門、地方相關部門進行協調,為環保設施的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正常創造條件。
甲方有義務保證附件中約定的甲方應保證的各項指標符合合同規定。
在乙方的污染物排要求達到附件和4.3條的約定值時,依據法律仍應向政府繳納的費用(例如排污費),由甲方承擔。
甲方應在定期及時向乙方支付收益款。
19.3甲方提供的技術參數的變化
甲方提供的環保設施入口污染物指標未能達到附件1中保證值時,按以下方式處理(舉例):
19.3.1實際指標介于下述指標范圍(舉例):
設計保證值≤xx入口濃度<120%保證值,
設計保證值≤xx流量<110%保證值
如果該行為是暫時的(不超過xx天),但因此造成污染物控制效率下降或出口超標,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該行為是長期(超過xx天)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19.3.2如果甲方提供的實際值超過下述值:
xx入口濃度>120%保證值,
xx流量>110%保證值
無論該行為是短期(xx天內)或長期(超過xx天)的,乙方為保證環保設施安全,可以停止環保設施的運營,直至該指標低于保證值的120%止。如果因此導致環保設施損壞或需更換環保設施的,修理費用或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承擔相應的環保責任。
19.3.3如果甲方提供的各項指標中某項指標值長期超出保證值xx時,乙方因此實施的技術改造的費用應由甲方給予補償。因技術改造而機組停運,因此造成雙方的損失各自承擔。
19.4監督、檢查環保設施的限制
甲方在對環保設施的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盡心監督、檢查時,必須事先通知乙方,并不得損害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20條雙方的共同權利和義務
20.1不可抗力
20.1.1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發生阻止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有權中止履行合同。聲稱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不再存在的情況下,應盡快恢復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20.1.2對乙方的例外
在下述情況下,乙方不得聲稱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合同或作為其不履行合同項下義務的借口:
建筑工程承包商、運營與維護承包商或任何其分包商除不可抗力外遲延履行合同;
環保設施的任何材料、設備、機器或零件除不可抗力外的遲延交付或潛在的或
明顯的缺陷;
環保設施的材料、設備、機器或零件的故障或正常磨損。
20.1.3通知程序
乙方聲稱受到不可抗力影響,應在知悉后三(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報告不可抗力影響的情況,包括該不可抗力發生的日期和預計停止的時間,以及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影響。
20.1.4時間進度的修改
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時,乙方如果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影響且履行了本合同第20.1.3條的通知程序,并經甲方同意,任何本合同中規定的其履行某項義務的期限和建設運營權期限可根據不可抗力對履行某項義務產生影響的相同時間予以順延。
20.1.5不可抗力造成終止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阻止一方履行其義務的時間自該不可抗力發生時起超過九十(90)天,雙方應協商決定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或者同意終止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發生后一百八十(180)天之內雙方仍不能就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合同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后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第25條規定處理各項事宜。
20.1.6災害保險和環保設施的修理
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設工程或環保設施的實質性損壞,乙方應通過保險得到補償,并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20.2保密
任何一方或其代理人獲得的所有資料和文件(不論是財務或技術或其他資料和文件),如果尚未公開即應保密,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是政府部門履行職責的要求除外。本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后仍然有效。
20.3合作義務
雙方應相互合作以達到本合同的目的。
20.4稅費
雙方自行承擔各自的稅費。
第21條終止
21.1建設期的終止
下述每一條款所述事件將構成乙方違約事件,如果在被允許的時期內未得到改正,甲方有權經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合同:
根據本合同第11.2條乙方被視為放棄環保設施的建設;
乙方即將破產或申請破產保護,或資不抵債或停止對外支付,或其它類似的情形;
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實質性違約,且在甲方就此發出通知后的三十(30)天內仍未對違約采取補救措施;
貸款人根據融資文件宣布乙方違約,并且根據融資文件采取了補救措施,但仍然無法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乙方在本合同第15條中的聲明和保證被證明在做出時即有重大錯誤,使甲方履行本合同受到嚴重的不利影響。
21.2運營期的終止
下述每一條款所述事件將構成乙方違約事件,如果在被允許的時期內未得到改正,甲方有權經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合同、委托指定機構無償托管環保設施: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或達到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乙方或運營維護承包商放棄對環保設施的運營超過七(7)天時間;
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實質性違約(定義),且在甲方就此發出通知后的三十(30)天內仍未對違約采取補救措施;
乙方在本合同第15條中的聲明和保證被證明在做出時即有重大錯誤,使甲方履行本合同受到嚴重的不利影響。
第九章合同的轉讓和合同的備案
第22條合同的轉讓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其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的權利或義務。
第23條合同的備案
本合同附件所列合同、合同和文件須報甲方備案。該備案并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24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24.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24.2甲方違反第19.2之規定,延期支付收益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賠付滯納金。
第25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25.1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25.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7規定的義務,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政府部門處罰的,乙方應予賠償;如造成合同連續xxx日(遇不可抗力事件則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起xxx日后)不能正常履行,或符合第20條規定條件下,甲方可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5.3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運營的環保設施未能達到附件中約定的乙方的性能保證值時,乙方應接受由此產生的政府處罰,賠償例如超標排污費、罰款等甲方的直接損失。
第十一章爭議的解決
第26條爭議的解決
26.1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因本合同的履行引起的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6.2調解
甲、乙雙方未能就爭議事項達成一致,應提出調解請求。經調解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調解結果的,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26.3訴訟
任何一方均有權就爭議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6.4爭議解決期間的履行
在爭議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法院作出最終裁決之前,各方應在不對將作出的最終判決構成損害的前提下,繼續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
26.5繼續有效的義務
本合同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治理協議書第3篇
為保證XXXXXXXXX工程環境保護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辦法、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監督檢查,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環境保護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
1、單位名稱:(甲方)
2、單位名稱(乙方)
二、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江蘇省、揚州市和上級單位頒發的關于環境保護的政策、法律、規章、標準和制度,在施工過程中不因自己的違章施工給對方施工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及罰款,雙方通力協作,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建立綠色花園式工地。
三、甲方對乙方的施工項目負責介紹施工現場基本情況,按合同的規定乙方求助甲方協助的事項,甲方應滿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食堂應設排風扇和隔油池,減少環境污染,隔油池應高進低出,二級沉淀。
五、乙方工人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建筑垃圾應用容器吊運,嚴禁空中拋撒。
六、乙方施工項目應當按規定對自己的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如違章施工或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處罰。
七、甲方負責制定水、電的節約措施,乙方必須遵守措施中的有關要求,并認真執行。
八、乙方的重要環境崗位人員在作業后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及時送到指定的地點存放。
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的設施不符合規定造成的乙方社會不良影響及社會罰款,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規定處理。
十、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破壞甲方設施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社會罰款,甲方不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處理和上報上級單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一、補充條款(項目部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