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人社辦〔〕188號關于開展年度市級返鄉創業重點企業貼息申報工作的通知
- 更新時間: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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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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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關于開展2016年度市級返鄉創業重點企業貼息申報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辦〔2017〕188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
為進一步鼓勵企業改善用工環境、增強社會責任感,引導外出農民工返鄉創業,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推進農民工穩定就業,助推全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重慶市返鄉創業重點企業貼息辦法》(渝人社發〔2010〕252號)有關精神,決定分層次對返鄉創業重點企業給予貸款貼息,現將2016年度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為重慶籍居民;
(二)安置重慶籍五類人員數量達到100人以上(其中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南川區、潼南區、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50人以上);
(三)2016年初至申報上月,企業與招用的重慶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
(四)申報的貸款類型為在國有及地方控股銀行取得的已歸還的流動資金貸款;
(五)企業申報的貸款未享受其他財政性貼息政策。
二、參考條件
(一)有良好的發展前景,企業資產狀況和銀行資信狀況良好,職工工資福利待遇較好,企業能夠為職工的發展提供平臺和空間;
(二)積極響應和落實國家出臺的各類政策,主動承擔吸納農民工等就業困難群體的社會責任;
(三)管理科學規范,注重環境保護,嚴格按照行業標準生產經營;
(四)保障勞動者權益,有較好的工作生活配套環境;
(五)當年度無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誠信守法經營、照章納稅,未發生惡劣影響的事件。
三、申報材料
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所在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報送如下材料:
(一)《重慶市返鄉創業重點企業貸款貼息申請表》(附件2);
(二)企業招用符合貼息條件的員工名冊(附件3);
(三)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銀行資信等級證明、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四)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身份的相關證明;
(五)工資表、工資憑單,人力社保系統出具的繳納社保的情況材料;
(六)企業在金融機構取得的流動資金貸款(貸款須在申報月前已歸還本息)合同、貸款到賬及還款憑證、銀行對帳單、已支付利息的清單等材料。
四、職責分工
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做好區域內重點企業資料審核和推薦工作。其中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對照本辦法審查企業主體資格、就業人員數量、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就業時限、工資、社保、人員身份、企業狀況等。協調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審查企業貸款相關資料,對照本辦法審查企業的貸款性質、用途、還本付息、享受其他財政貼息政策等情況。根據審核結果,在《重慶市返鄉創業重點企業貸款貼息申請表》(附件2)、《重慶市返鄉創業重點企業貼息人員名冊》(附件3)上分別簽署意見,填報《重慶市返鄉創業重點企業貼息審查情況表》(附件1),按照要求(附件4)將資料裝訂成冊送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部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區縣審查情況進行復審,并對復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即撥付貼息資金。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自治縣)要高度重視推薦工作,嚴格按照《通知》的程序和要求,積極組織好推薦工作;要摸清企業真實情況,認真核對推薦上報的企業指標和數據。
(二)各區縣(自治縣)要認真理解和把握各種政策界限,準確掌握企業相關情況,綜合考慮吸納就業、善待農民工、社會貢獻等因素,推選出具有較強示范性和代表性的返鄉創業重點企業。
(三)請各區縣(自治縣)于7月31日前將需要申報的資料以電子件和紙質件(蓋章)兩種形式報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聯 系 人:張 輝 王才智
郵 箱:cqslwb@163.com
聯系電話:88633935 88633937
傳 真:88633929 88633931
附件:1. 年度重慶市返鄉創業重點企業貼息審查情況表
2.重慶市返鄉創業重點企業貸款貼息申請表
3.重慶市返鄉創業重點企業貼息人員名冊
4.裝訂要求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