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閉火災現場公告
- 更新時間:20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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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封閉火災現場公告》,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封閉火災現場公告
封閉火災現場公告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封閉火災現場時,在現場張貼的向社會公告的文書。“對 火災現場”的橫線處,填寫火災事故名稱。文書制作時縱向使用國際標準A3型紙,事先統一印制,橫線處由火災事故調查人員現場填寫。本公告應加蓋火災發生地的縣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印章。
范例:
封閉火災現場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和《火災事故調查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從X X年XX月XX日12時00分起,對“1.21”XX國際購物中心火災現場予以封閉。
封閉范圍為警戒標志以內的區域。禁止任何人擅自進入封閉區域,否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警戒標志撤除時,視為現場封閉解除。
特此公告。
二X X X年X X月X X日
封閉火災現場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和《火災事故調查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從 年 月 日 時 分起,對 火災現場予以封閉。
封閉范圍為警戒標志以內的區域。禁止任何人擅自進入封閉區域,否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警戒標志撤除時,視為現場封閉解除。
特此公告。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