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置房可以買賣嗎
- 更新時間: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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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買賣嗎
一、什么是安置房?
1.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2.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二、安置房可以買賣嗎?
1.如果有房產證和國有土地證,房子買賣沒有限制。
2.如果有房產證和集體土地證,則必須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買賣。
3.安置房買賣辦理過程如下:
攜帶拆遷協議、房屋平面圖、拆遷許可證、拆遷單位委托書、拆遷單位大產權證、拆遷房屋初始登記單,本人身份證、蓋有拆遷單位公章的拆遷單位房屋登記申請表到房產政務中心辦理即可。
4.安置房買賣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1,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
第2,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
第3,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
三、安置房可以貸款嗎、安置房有房產證嗎?
1.如果不是拆遷安置戶而購買拆遷安置房是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2.拆遷安置戶在取得產權證契稅證后的6個月時間內,您可以向我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如果安置房的地已歸為國有土地的話,那棟房子是可以辦到產權證的,如果安置房為集資的土地,則是辦不到產權證的。
4.買安置如果只是自己住的話,合同簽得好的話是沒有什么問題的,如果買來用于交易的話就有風險。
四、安置房買賣合同范本、安置房買賣協議書?
下載買賣合同范本請點擊第一頁
五、回遷安置房、什么是回遷房?
1.回遷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舊房改造的政策,將危改區內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遷或安置的政策標準,被拆遷人回遷,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2.回遷的新建房屋產權按經濟適用房產權管理。
3.回遷房是沒有營業稅和個稅的。
六、什么是過渡安置房、什么是定向安置房、什么是拆遷安置房?
1.拆遷安置房是指在政府實施土地儲備地塊、非經營性公益項目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軍事設施建設等行政劃撥用地的拆遷過程中,以確定的價格、套型面積向具有市區戶籍 (含從事農業職業)的被拆遷人定向銷售的住宅房。
2.拆遷安置房享受土地劃撥、規費減免等相關政策,具有社會保障性質,其供應對象為集體土地的被拆遷居民家庭。
3.與普通商品房相比,拆遷安置房最大的特點在于購買對象特定和交易時間受限,即只有符合條件的被拆遷人才有資格購買拆遷安置房,并且被拆遷人在取得拆遷安置房房產證的一定時間內(通常為五年)無法將該房過戶給其他人。
4.雖然買賣雙方先簽訂買賣合同、辦理款項及房屋交接手續,五年后再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做法并未違反法律規定,屬于合法行為;但與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遷安置房的交易風險大了許多。
5.拆遷安置過渡期限是指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將被拆遷房屋交由拆遷人拆除之日起至搬遷到拆遷人提供的安置房止,由拆遷當事人通過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予以規定。
關于安置房可以買賣嗎的一些其它方面的東西:
安置房可以買賣嗎?買賣的風險是什么?
安置房,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并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么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現金市面上掛牌的拆遷安置房,往往是沒有取得產證,或者是剛剛取得產證,按規定5年內限制轉讓的房子。安置房買賣的風險很大,甚至沒有保障的。尚未去得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按《物權法》規定,房屋屬于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為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權法上的產權效力。也就是說此類安置房還沒有取得安全產權,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簽訂附生效的買賣合同,期間風險也甚大。如:沒有產權證的拆遷安置房,或者產權證但5年內限制轉讓的拆遷安置房,從簽訂合同到將來辦理產權轉移的時間漫長,不確定因素多,可能會出現如下一些潛在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發,果如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并在可以過戶交易時先行過戶給他人,那么購買方就很實現購房母的了,只能主張債權了;
4、在購買房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也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不同類型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雙方承擔的交易風險有所不同。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于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如果是購買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等,辦理過戶等手續時間也會更長。因此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買賣合同就顯得至關重要。買賣合同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的增購等費用的支付方式,遲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確的約定。一般來說購置該類房屋,可以根據《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附條件的合同來保證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并對具體細節作出明確約定以防合同相對方反悔,最好由專業房產律師進行指導。
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于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