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紀處理決定
- 更新時間: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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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處理決定
違紀處理決定
關于_______等_______名學生違紀的處理決定
一、事件經過
2010年6月11日下午1:30許,2011級8班學生_______到2011級九班_______所在宿舍倒水喝,此時午休未起,劉高聲喧嘩,其他同學制止,劉不改,變本加厲,袁再予以制止,未見效,遂結矛盾。
6月12日早點期間,劉偉濤糾集2011級4班學生張凡到尚賢教學樓三樓毆打袁鋒輝,并向袁索要兩盒煙,聲言“煙不至,事不畢”。袁鋒輝同學未向班主任和學校報告實情,亦糾結同學以自保。上午11:30放學后,劉偉濤又糾結張凡等人,欲毆打袁鋒輝,雙方見老師后,方散去,在劉偉濤私下解決其與袁鋒輝矛盾的過程中,2011級1班李哲,不予勸止劉、張二人,反將袁叫止劉、張二人所在宿舍,讓袁為劉買煙了事。
二、違紀情況及承認錯誤態度
劉偉濤無理于他人而不覺,竟至糾結同學毆打他人之程度,是非不分,悔過不深,承認錯誤態度不誠懇。
張凡知情不報,是非不分,竟至替人行兇之程度,悔過亦不深,承認錯誤態度亦不誠懇。
李哲知情不報,是非不分,有幫助劉、張二人之嫌疑,承認錯誤態度較誠懇。
袁鋒輝雖為受害方,然知情不報,不分是非,亦欲自行解決矛盾,并有激化矛盾之可能,承認錯誤態度誠懇。
三、處理決定
經學校多方調查取證,視四位同學違紀情節之輕重,根據《下吉中學學生違紀處罰條例》,現決定:1、給予劉偉濤、張凡留校察看處分,以觀后效;2、給予李哲記大過處分,警其自省;3、給予袁鋒輝同學批評教育之處分,警其自悔。
四、正告同學,反省自省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荀子云: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劉、袁二同學之矛盾,何以由口舌之爭而至動手毆打,甚而至于群架毆斗之地步?一言以蔽之,乏自省之功也。
成長、成人,而后成才,我校育人教學之新理念也,刻于石而警諸生;更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古訓勒于石,以啟諸生。諸生既至校園,則受先生教誨而日日自省,天天進步,方不負父母師長之期盼。修身者,辯是非,明美丑,分善惡,且時時警示自我之功,成長、成人、成才之基也。
然劉、張、李、袁四同學,不思自省,不重修身,為小惡而不思己過,棄善舉而向丑惡,影響自我,危及他人,降人格,辱家長,添動亂,墨班風校風。熟不知,小惡積而大惡成,大惡成而兇險至,玄德公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當斯事處理決定之宣也,幾近成人之諸生,應以此言相警而律己,慎言慎行,多為真、善、美之行,遠離假、惡、丑之舉。如此,父母之期盼成,師長之期許達,國家民族之復興有望矣!
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