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愛留守(困境)兒童品牌建設指導方案
- 更新時間:20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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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方案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關愛留守(困境)兒童品牌建設指導方案》,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愛心童享·愛心驛站”品牌建設指導方案
為切實加強農村留守(困境)兒童關愛工作,根據《xx縣群團改革實施方案》,提出“愛心童享·愛心驛站”品牌建設工作方案。
一、目標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群團改革工作精神,整合農村學校、機關職工、村級組織和社會資源力量,建立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信息共享、困難共幫、陣地共建等協作機制,常態化開展愛心幫扶、心理疏導等關愛活動,促進農村留守(困境)兒童健康成長。
二、工作內容
(一)確定關愛對象,建立關愛檔案
1.確定關愛對象。關愛對象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其中,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也包括單親家庭中擁有監護權的父親或母親外出務工的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困境兒童是特指十六周歲以下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的兒童。
2.建立關愛檔案。充分掌握每名留守(困境)兒童學習及生活情況,思想變化情況,便于對他們有針對性地制定關愛活動方案,實施動態管理。一是完善1本留守(困境)兒童檔案資料,詳細記錄每名留守(困境)兒童基本情況。二是為每名留守(困境)兒童發放1本成長記錄冊,記錄他們成長。三是為每名留守(困境)兒童完善個人檔案,詳細記錄留守(困境)兒童的個人資料。四是為每名留守(困境)兒童制作1張健康卡,便于全面掌握留守(困境)兒童健康情況。
(二)依托群團陣地,探索運行模式
依托村(社區)群團服務點,深化“愛心童享筑夢”行動,探索“婦聯負責、義工牽手、干群互助、社會幫扶”的驛站管理運行模式,做實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工作。
1.婦聯負責。主要指婦聯負責“愛心驛站”的建立和運行,由村(社區)婦聯主席兼任負責人,打造“愛心童享·愛心驛站”品牌。重點負責落實和管理義工,指導義工開展日常工作;搭建干群橋梁,協助村(社區)干部和鄉鎮(街道)駐村(社區)干部開展幫扶行動;招募志愿者并引導其開展活動,協助愛心人士開展幫扶行動,組織開展愛心活動;承接上級婦聯工作任務,收集并向上級婦聯和有關單位動態反映留守(困境)兒童的基本情況和困難需求;組織群團服務點購買服務;開展其他有益于留守(困境)兒童的工作。
2.義工牽手。主要指義工一只手牽留守(困境)兒童,另一只手連干部群眾、志愿者和愛心人士等幫扶人群。義工重點負責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信息采集、錄入更新、走訪接訪、對接幫扶、心理疏導、安全監管等工作,收集并向負責人反映留守(困境)兒童的基本情況和困難需求;定期組織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開展活動,協助開展其他公益服務。
3.干群互助。主要指村(社區)干部、鄉鎮(街道)駐村干部負責,不定期地對留守(困境)兒童實施親情關愛和心靈關愛,積極協助義工和其他愛心人士解決留守(困境)兒童生活、學習等困難。困境兒童以村(社區)群團干部聯系為主,落實群團干部直接聯系;困境兒童人數超出群團干部人數的部分,由鄉鎮(街道)群團干部補足聯系,確保1名困境兒童有1名群團干部直接聯系。
4.社會幫扶。主要指“愛心媽媽”、“愛心家庭”和志愿者等愛心人士對留守(困境)兒童的幫扶。
(1)“愛心媽媽”按“就地就近”原則進行招募,重點實施“六個一”關愛活動,即每周與孩子見面一次;每半個月與孩子談心一次;每月與監護人交流一次;每季度與班主任溝通一次;每學期陪伴參加親子活動一次;每年陪孩子過節日一次。同時幫助解決留守(困境)兒童生活上、學習上的困難,如無法解決的,上報當地婦聯組織協同解決。
(2)“愛心家庭”主要面向社會招募富有愛心和社會責任感、自愿與困境兒童形成結對幫扶、具有穩定收入和教育能力的城市家庭,主要對留守(困境)兒童實施四項關愛措施。一是給予情感上的關心,主動與孩子溝通,了解生活上的困難、學習上的需求、思想上的困惑,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幫助孩子解決困難、解答困惑;二是通過談心、家訪等形式,讓家庭成員和孩子交朋友、共成長;三是每月至少給孩子或其監護人打電話一次;四是每年至少陪同孩子同過節假日一次。
(三)明確建設任務,促進工作開展
1.落實一個活動場所。依托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落實一個不少于12平方米的活動場地。
2.配備一套設備。根據服務內容,配備辦公桌椅、電腦和視頻頭、音響、飲水機、書籍、體育器材等必要的設施設備。
3.落實一名義工。各村(社區)落實1名義工具體負責關愛留守(困境)兒童工作。婦聯要面向轄區落實一名責任心強、熱心社會公益、有一定文化知識的社會人士擔任義工,一般由村(社區)就業社保(醫保)協管員兼任。
4.掌握一批志愿服務者。各級婦聯牽頭建立關愛留守(困境)兒童志愿者協會,招募一批由轄區黨員干部、“五老”人員、致富能人、學校教師和在校學生、醫生和社會愛心人士等組成的志愿者服務隊伍。招募的“愛心媽媽”、“代理家長”和“愛心家庭”要作為關愛留守(困境)兒童隊伍的骨干,整合職工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等力量,聯手關愛留守(困境)兒童。
5.制定一套運行制度。一是負責人、義工輪流坐班制度,驛站負責人和義工每周坐班工作一天;二是定期開展活動制度,驛站每月組織開展一次活動;三是與學校定期對接制度,義工每月與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所在學校對接一次;四是實行季度摸底調查制度,確保掌握的留守兒童基本情況準確無誤。
(四)落實關愛行動,建立長效機制
1.實行“二幫一”關愛機制。落實每名留守(困境)兒童的監護人和愛心幫扶志愿者。探索由鄉鎮群團干部和村干部或轄區群眾和志愿者共同幫扶1名留守(困境)兒童的工作制度。通過上門服務、物資資助、親情電話、書信交流等方式,讓留守(困境)兒童提高自理能力,加強與父母的感情交流。
2.建立心理幫扶服務長效機制。一是定期開展團體輔導及培訓。利用寒暑假的冬令營和夏令營兩次活動開展團體輔導及培訓,幫助農村留守(困境)兒童構建健康心理。二是定期開展監護人及幫扶人員培訓。每年組織留守(困境)兒童與監護人和“愛心媽媽”等開展互動式的團體培訓,提升監護和關愛能力。三是針對性地開展心理個輔。對篩查出的有嚴重心理問題的留守(困境)兒童提供個案輔導服務,切實解決心理問題。
3.定期開展慰問和親情關愛制度。每年開展農村留守(困境)兒童關愛幫扶活動不低于5次(即春節、六一兒童節、中秋節慰問,冬令營、夏令營活動)。
4.建立農村留守(困境)兒童流動管理機制。對流進、流出的留守(困境)兒童,實行與當地婦聯組織聯合監管,每月互通信息1次。對父母已經回家的,繼續對該兒童持續關注半年,并指導父母履行職責。
三、組織領導
村(社區)“愛心童享·愛心驛站”品牌建設,由鄉鎮(街道)黨(工)委牽頭,工會和共青團配合,婦聯主席為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
注:本方案中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標準:(1)父母雙方均失蹤、服刑或重殘(一、二級殘疾,下同),且家庭困難的兒童;(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蹤或重殘,且家庭困難的兒童;(3)父母一方失蹤,另一方服刑或重殘,且家庭困難的兒童;(4)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殘,且家庭困難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