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縣城鎮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 更新時間: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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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方案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區縣城鎮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全縣城鎮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工 作 方 案
為扎實推進我縣城鎮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防止房屋垮塌事故發生,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圍
全縣城鎮國有土地上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房屋、違法違章建筑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
二、排查內容
(一)城鎮老樓危樓安全狀況。重點檢查整幢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被拆除;有危險點或局部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險;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重要圍護結構構件和明顯加大荷載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二)已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安全狀況。重點檢查直管公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安全狀況。
(三)城鎮老樓危樓維護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對建設部第129號令、市政府第284號令、城鎮房屋安全管理規范性文件的貫徹執行情況,檢查房屋安全管理檔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措施、日常管理是否到位、管理責任是否落實等情況。
三、排查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做好城鎮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以汛期房屋安全排查巡查工作為契機,及時發現隱患,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落實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二)全面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
從即日起到7月底,各鄉鎮(街道)在汛期房屋安全排查的基礎上組織本轄區內的城鎮老樓危樓排查并認真填報《城鎮老樓危樓排查情況記錄表》(附件1),并于
縣教委、縣衛計委、縣交委、縣經信委、縣商委等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管安全”督促指導學校、醫院、場館、車站、商場、賓館等公共建筑使用安全責任人進行安全檢查。
縣國土房管局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上報老樓危樓安全管理進行重點檢查。依托本次老樓危樓大排查建立本地區老樓危樓安全管理檔案和臺賬。同時,要將檢查情況、需要解決的問題以及老樓危樓整治工作措施建議及時向縣政府匯報。
四、整治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實,加強督促檢查。
8月底前,對排查中發現的隱患,鄉鎮(街道)政府要督促城鎮老樓危樓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所有權人、實際使用人、代為管理人)切實履行房屋安全隱患整改主體責任,分類分級處置,完成整治任務。一是對排查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全部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根據鑒定結論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立即整改隱患。二是對現有老樓、C級危房能整改的采取維修加固、處理使用等措施進行整改,指定專人做好監測,切實消除安全隱患。三是對D級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將D級危房住戶搬離,及時拆除重建。
(二)齊抓共管,嚴厲打擊房屋使用違法行為。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排查中發現的城鎮房屋使用安全違法行為要及時抄告相關部門,縣國土房管局、縣城鄉建委、縣規劃局、縣工商局等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能職責分工,齊抓共管,嚴厲打擊城鎮房屋使用違法行為,切實保障老樓危樓房屋安全。 其中,縣國土房管局負責查處超過技術標準或者規范規定增大房屋荷載行為;縣城鄉建委負責查處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行為;縣規劃局負責牽頭組織查處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違法建筑;縣規劃局、縣工商行政局負責查處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改變房屋用途,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監管體系。
通過本次排查,縣國土房管局要認真總結我縣城鎮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查找薄弱環節,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城鎮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形成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社區、鄉鎮(街道)和縣國土房管局等協調聯動的管理機制,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二)嚴肅責任追究。
各有關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及縣國土房管局要認真負責地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而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請各鄉鎮(街道)、有關單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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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城鎮老樓危樓排查(自查)情況登記表
2. 城鎮老樓危樓排查情況匯總表
3.保障性住房安全狀況排查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