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品委托代管協議書范本
- 更新時間:2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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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協議書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物品委托代管協議書范本》,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范本1
倉儲物資代管協議
存貨方: (簡稱甲方)
保管方:山東儲備物資管理局三三四處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發揮各自優勢,提高經濟效益,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委托存儲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倉庫地址:濟南市白馬山南路8號;
二、倉儲方式: 乙方代管
三、倉儲期限: 一年
四、甲方占用庫房編號及倉儲面積:
五、倉儲物資的品名、數量、包裝、件數和標記:冷軋板
六、倉儲費價格及倉儲費的結算:
汽車運輸室內存放包干費用:
室內存放的倉儲物免費存放期兩個月,超過兩個月按每天 元/噸收倉儲費。
費用按月結算。
七、甲方應將存放貨物的清單交乙方或在貨物到達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安排貨位等準備工作,如有特殊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八、甲方應及時填寫物資入庫單,并同質保書、磅碼單等有關資料送乙方,乙方將驗收的實際數量、件數,逐一填寫后盡快交給甲方。如發現虧重,外觀不良,物、證不符等現象應及時通報甲方,同時提供有關資料,以便甲方處理。
九、如未接到通知,物資先于到達,乙方應及時組織卸車,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供單據,乙方依據甲方提供的單據資料進行驗收,及時填寫驗收磅碼單,待辦正式入庫手續。
十、乙方代甲方保管的物資要單獨存放,做到標記明確,不混不亂。在保管過程中發生的定額內損耗,由甲方負責處理。在保管過程中發生的定額外短少或由乙方造成的錯發錯運,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于乙方在裝卸過程中造成的貨物損壞或損失,由乙方負責按照實際價格進行賠償。
十一、如需代運物資,甲方應盡早向乙方提供代發運物資品種、規格、數量、到站、收貨人等,以便乙方申報車皮,鐵路運輸所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所墊付專用線以外費用,憑發票向甲方結算。
乙方為甲方無償提供倉庫內須使用的設備以及消防安全設施。
乙方有鐵路專用線一條,
到站名稱為:濟南南站三三四處專用線
收貨人為:山東儲備物資管理局三三四處
十二、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六、九、十一條的約定,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費用,逾期不交時,乙方有權停止交貨,并且按照欠款總金額每日收取萬分之三的滯納金(即違約金),同時,由此造成的甲方貨物質量變化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十三、乙方負責整個倉庫院內的防火、防盜和防水工作,因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人身財產造成損失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在乙方倉庫內存儲物資,應當遵守乙方的安全保衛規定,自覺履行下列義務:
(一)甲方應及時到乙方保衛部門辦理人員登記,領取庫區出入證;出入庫人員及車輛應按規定登記、留下火種,庫區內嚴禁吸煙、點明火;物資出庫時必須由乙方保管員開具出門證,方可通行。
(二)甲方人員應當自覺遵守設備管理規定,貨梯嚴禁上人,庫房內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使用電源及私接電路。
(三)甲方人員對倉庫內擺放的各種滅火器材不得隨意挪動,禁止在庫房內外亂攤、亂放雜物和垃圾。
(四)甲方人員應當自覺遵守乙方倉庫的管理制度,如有違反應立即改正;同時,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人員進行每次100元的罰款,對此,甲方領導應給予配合。
甲方及其人員違反上述(一)、(二)、(三)、(四)款安全義務給乙方及其它客戶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時, 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一)擅自將庫房轉租、轉讓或借給他人使用的;
(二)利用庫房存放危險品、易燃、易爆品或進行其它違法活動的;
(三)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金額交納費用的;
(四)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安全義務情節或后果嚴重的。
十五、由于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各方損失的,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其相應損失。
十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七、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一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山東儲備物資管理局三三四處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濟南市白馬山南路8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250022
電話: 電話:
范本2
武漢市建筑起重機械
委
托
代
管
協
議
書
武漢建設安全管理協會
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工作委員會制
武漢市建筑起重機械委托代管協議書
委托方 (甲方)
代管方 (乙方)
為執行武漢市建設管理部門對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甲方將自有起重機械設備委托乙方進行托管,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以下委托代管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甲方(起重機械設備的產權所有方)自有塔式起重機 臺、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 臺、貨用施工升降機 臺,委托乙方代行
管理。其起重設備的備案證證號分別為:
塔式起重機
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
貨用施工升降機
1.1甲方將性能良好、安全裝置齊全、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1.2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時,提供每臺設備真實的原始技術資料、建筑起重機械備案證,原件交乙方保管,自己留復印件。
1.3在使用過程中因工程的需要增添的零部件、配件,由乙方代行解決,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1.4在用設備,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托管費(管理費),從租賃費中扣除。其費額為:
塔式起重機 元/月;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 元/月;貨用施工升降機 元/月。
停置時的處置,以甲乙雙方的約定為準。
1.5設備在閑置時間的維修保養、轉場安裝前的維修或大修,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0托管時,查閱隨機的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是否取得建筑起重機械備案證。
2.1新購設備或還未取得建筑起重機械備案證的起重設備應重新辦理建筑起重機械備案證再簽訂委托代管協議。
2.2乙方對所托管的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負責。
2.3負責設備在使用中日常維修保養。
2.4負責每月對在用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及時處理(解決)。更換零部件的費用,由甲方支付。使設備在良好性能的狀態下運作。
2.5執行建筑起重機械管理的有關管理規定和辦理程序。違反管理規定或違反辦理程序而受到的經濟處罰,由乙方承擔。
2.6由于違反操作規程、設備“帶病”作業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或“故障”造成的設備受損,由責任方負責并對其受損設備的損失負責。
三、其他
3.0本委托代管協議有效期 年(不低于3年),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3.1有效期內,不再委托第三方托管。
3.2要解除協議,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雙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協議。
3.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發生糾紛或有疑議時,可邀請協會工作委員會仲裁或提交法院審理。
委托方 承接方(章)
委托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