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利店連鎖公司與學佼的校企合作協議
- 更新時間: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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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協議書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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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連鎖公司與校企合作協議
甲方:廣東****技術學院
乙方:****連鎖便利店有限公司
為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積極推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為社會培養高素質的高技能人才,本著互利共贏的原則,雙方就共建浙江工貿學院實訓教學基地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總則
甲乙雙方堅持“挖掘優勢資源潛力,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優化建設人才結構,打造特色公眾品牌”的指導思想,恪守“互相合作、互利互惠、實現雙贏、共同發展”的基本原則;同意建立校企合作關系,甲方在乙方掛牌建立“浙江****技術學院溫州百家樂超市連鎖便利店有限公司實訓教學基地”。
甲乙雙方在以下幾個領域展開全方位的合作:①培養方案設計與實施;?實習考核與控制;③就業服務與指導;④合作成果推廣;⑤在職職工繼續教育與培訓、職業資格鑒定和“雙師型”教師培養等。通過合作,形成以社會人才市場和學生就業需求為導向,以行業、企業為依托的校企合作產學研結合的聯合辦學體制和機制。
二、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與乙方合作,共同開發與實施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即共同確定學生實訓的培養目標、教學計劃、課程設置等。
2、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務、技術援助和項目合作研究。
3、負責基地牌匾的制作,并在媒體上進行宣傳報道,提高雙方的知名度。
4、根據專業教學計劃和課程教學大綱要求,初步確定每次實習的時間、內容、人數和要求,提前一個月與乙方聯系,與乙方共同制定具體實施計劃和安排。
5、委派教師與乙方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共同指導學生實訓、實習,或承擔生產、項目開發任務,實現“雙師型”教師的培養和優化。
6、為乙方在職職工的繼續教育、職稱(評定)考試、執(職)業資格(技能)鑒定等提供培訓與方便。
7、甲方在進行乙方的業務操作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操作流程;
8、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要求,實行訂單班或學院式培養方式,按照共同培養原則協助乙方對接受訂單班或學院式培養的學生進行管理。
(二)乙方
1、發揮自身的行業優勢和社會影響,根據需要與甲方進行項目合作研究,并對雙方成果進行推廣。
2、按照甲方教學計劃,結合乙方實際情況,安排甲方的學生到實訓基地實習,并確定每次實習的內容,派專車接送學生上下班,保證學生在崗及上下班途中生命財產安全。
3、推選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甲方共同制定和實施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4、根據學生人數安排技術人員指導實習過程,并定期安排專業人員到甲方舉辦業務講座或擔任甲方兼職教師,為甲方培養“雙師型”教師提供幫助。
5、提供實訓必需的技術資料、樣品及實訓所需用品,并承擔人員因實訓外出的費用。
6、與甲方共同制定實訓學生評價及考核標準,并對實訓學生進行全面的評價和考核。
7、根據學生在實訓期間的表現和綜合素質,優先選擇優秀畢業生到乙方就業。
8、學生在進行生產性實訓期間,乙方應根據學生實訓工作任務量及工作時間參照正式員工給予基本酬薪和補貼(900—1000元/月左右);并根據公司生產的特點組織對學生進行操作技能競賽,提供一定的獎勵。
9、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和要求,實行訂單班或學院式培養方式,按照共同培養原則對接受訂單班或學院式培養的學生進行合同管理和學費全額或一定額度資助政策。
三、合作時間
本協議合作時間為二年,根據雙方合作意愿和實際情況,可長期合作。首次合作結束后,雙方可共同商議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四、其它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合作協議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定相關條款的補充協議。
2、對于雙方共同合作開發研制項目,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
3、如一方單方面違約或有損害對方利益或形象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可依法追究違約方責任)。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