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學、幼兒園法制宣傳資料
- 更新時間:2018-04-03
-
教學資料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小學、幼兒園法制宣傳資料》,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一、《未成年人保護法》
父母或者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煙、飲酒。
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主要有下列幾種類型:
1、曠課、夜不歸宿;
2、攜帶管制刀具;
3、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4、強行向他人索取財物;
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6、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三、“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的由來是什么?
12月4日,是現行憲法實施日,為紀念這一特殊的日子,2001年,經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四五”普法規劃明確規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四、法制宣傳教育“一學三講”的內容是什么?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