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訓機構合作協議書
- 更新時間:2021-02-02 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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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培訓機構合作協議書》,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培訓機構合作協議書第1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發揮人才市場中介機構優勢,作為乙方學員就業優先推薦合作機構;
2、在甲方網站(_________)的培訓頻道為乙方提供以下五項免費服務:① 發布公司基本簡介;② 發布培訓課程信息;③ 發布最新培訓資訊;④ 發布培訓導師信息;⑤ 發布成功案例。
3、將乙方宣傳資料擺放在甲方招聘會現場的培訓資料索取處,供招聘企業及個人求職者免費索取。
二、乙方責任
1、將甲方網站納入乙方對外平面宣傳體系(海報、招生簡章、宣傳單張等),作為乙方的網上報名點之一(即在乙方宣傳資料顯著位置標明“更多課程請訪問:_________”);
2、如乙方有自己的公司網站,則必須在乙方網站首頁為甲方網站作logo圖片鏈接;
3、在合同期限內,為通過甲方宣傳渠道而報名乙方培訓課程的會員提供 折課程優惠;
4、在乙方培訓現場為甲方提供宣傳場地。 1、如甲、乙雙方有一方在協議簽訂之日起拒不履行相應責任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就此提出相應賠償;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雙方的責任不能按規定履行的,可延后履
三、違約責任
行,或雙方協商,終止協議。
四、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在協議期內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本著互相諒解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3、本協議到期如未續約,視為自動終止。
五、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代表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訓機構合作協議書第2篇
投資項目:培訓機構
合作人數: 四個 (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 )
甲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作宗旨
誠信合作,快捷經營,客戶信任,穩定發展!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投資開辦中小學輔導班,進行課外輔導,晚自習輔導,一對一教學,美術繪畫興趣班,晚托班等科目。組織學生進行學習興趣以及良好的生活習慣的培養及學習成績的提高。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后, 如各共同投資人對合同沒有進行否決要求,則合同按照相同要求進行優先續約;如共同投資人無意愿繼續續約,則由所有投資人共同商議并決策;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共同投資人丁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資完畢以保證合作投資項目的正常運作與經營:
3. 共同投資人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共同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本合同終止后,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依據經營狀況按照投資比例予以返還;如續約或合同經過所有共同投資人商議繼續執行的,共有資產不予以分割;
第五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 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 ___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7.其他投資人事務
8. 事務投資人工資
第六條 經營方式,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 資金投入比例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資實業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有;經商議給予參與經營的投資人( )的比例分紅。收益結算:收益結算以 為單位,到了結算期限將整理好所有數據,總體利潤除去經營者所得報酬外再按投資比例予以分紅;
2.債務承擔: 合作債務先由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共有投資人的資金投入比例 為據,按比例承擔;
3. 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投資比例承擔風險;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有投資人承擔(經過計算存在虧損,除去經營者需承擔的風險資金外,余下部分按投資比例分擔風險。)
第七條 共有投資人增加/退出 及股份的轉讓
1. 共有投資人增加:
① 承認本合同;
② 需經全體現有共有投資人同意;
③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共有投資人退出:
①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時退出;
③退出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資人并經全體共有投資人同意;
④退出后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共有投資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股份的轉讓:在與眾投資人商議情況下,允許共有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共有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資人增加對待,否則以共同投資人退出對待轉讓人;
第八條 合作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共同投資人的權利
1. ____________為共同投資人法人; 法人的權限有: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投資人的產品和經營項目,購進常用貨物及用品;④ 支付合作債務;
2. 其他資產人的權利:① 參與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共同投資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 檢查合作投資項目的財務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投資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資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合作投資人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共同投資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范圍;
3.法律禁止的,危機到合作投資事業的行為和活動
4.如共同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款,應按合作投資的實際損失賠償;經勸阻無效者,可由全體共同投資人決定進行除名;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投資事業因以下事由之一須終止:①本投資協議書合同期滿;②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③合作事業已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或解除此投資協議書效力的;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①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協商并推舉清算人,須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財產/物,可按市場行情折價賣給其他共同投資人或第三方組織,其價值款項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共同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共同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共同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地方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注冊營業日期開始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共同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如有遺失或損壞, 須向所有共同投資人申請并在場進行補充簽署, 個人增補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丁: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培訓機構合作協議書第3篇
協議各合作人:
甲方: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協議內容:
第一條 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方式、期限。
(一)甲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教室場地、教學教具、招收學員、廣告宣傳等方式出資、組織與乙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乙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師資力量、教學教具、學員考級等方式出資、組織與甲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二)雙方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正式簽訂。
(三)本合伙出資教學教具及相關設備,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