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門市租賃合同范文
- 更新時間:2021-02-09 14: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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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憑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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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門市租賃合同范文第1篇
甲方:(出租方)新門市租賃合同
乙方:(承租方)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利合作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就門市租賃達成以下共識: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xxxx門市出租給乙方作美發經營使用。乙方不得將該門市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利用該門市進行違法犯罪等活動。
第二條:租賃期限:1 年,即從20xx年8 月31號起至20xx年8 月30日止(2011年3 月7 號至20xx年8 月30日止由乙方在原承租人xxx20xx 年3 月24日所簽合同剩余時間內使用該門市)
第三條:稅后租金(僅限合同期限從20xx年8 月31號起至20xx年8 月30日止)為人民幣壹萬零伍佰元整(小寫RMB10500元整)租金由乙方一次性將現金于20xx年7 月30日前交給甲方,甲方將出具收款收據為憑。若乙方不按約定繳納租金,本合同作廢,甲方有權收回門市。乙方必須在20xx年7 月30前將屬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離該門市所屬空間以外。
第四條: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乙方要求繼續承租該門市,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重新簽訂合同,可以續租。但租金需要重新協商。若合同前一個月沒有簽訂新的合同,則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之日前將屬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離該門市所屬空間以外。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天然氣費用以及各種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并繳納。若因不繳或遲繳以上費用所產生的罰款和滯納金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方交給乙方水卡一個、卷閘門鑰匙兩把、天然氣智能卡一個、天然氣用戶本一個,以乙方向甲方出據收條為憑。
第七條:乙方需繳納給甲方保證金人民幣伍佰元整(小寫RMB500元整),以甲方出具收據為憑。乙方保證屬于甲方所有的門窗、隔樓、樓梯、衛生間、水、電、氣等設施和窒內裝修的墻面、天花板和地面磁磚不得損壞,如有損壞,由乙方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甲方將從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合同期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八條: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愛護及使用租賃物及租賃物中的附屬設施,并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乙方承擔租賃物及水、電、天然氣設施、門、窗、墻體、衛生間、閣樓等維修保養義務。
第九條: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轉租給第三人使用,并由甲方與第三人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和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失效。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轉租,甲方有權單方收回門市并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壹仟元整(小寫RMB1000 元整)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期間,因乙方自身原因不想繼續使用該門市,甲方不予退還剩余租金,并且乙方有義務將鑰匙、水卡、天然氣卡、天然氣本1 個等手續當天返還給甲方,否則應當承擔人民幣壹仟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后,裝修費用與甲方無關,乙方應當將鑰匙、水卡等物件交還甲方,并在當天無條件搬走全部剩余貨品及貨架、貨柜。室內裝修和固定設施不得拆除,如在約定時間不搬走或者不全部搬走,則視為放棄所有權,由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自覺遵守消防安全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非法和犯罪活動,否則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若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發生,雙方應本著公平、公正原則自愿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經三方調解或訴訟途徑加以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并按手印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新門市租賃合同范文第2篇
出租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簽訂門面房租賃合同之前務必通過地產產權證明等形式了解清楚出租人是否對該門面有實質處置權(涉及其他共有人的意思表示問題),該鋪面建筑是否屬于違法蓋建房屋,若出租人對鋪面、場地無實體處置權或屬于違法蓋建的,該門面房租賃合同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于_______街_____號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該門面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
2、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并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于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門面房使用。
風險告知:合同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之前承租人一方應當告知出租人該場地的用途。本合同是一般門面房租賃合同,主要用途一般是進行商業經營活動或者是餐飲活動等商業行為,承租人一方應當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進行經營活動,不得以經營商用門面為名義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
風險告知:關于租賃合同的期限,在實務中門面、鋪面的租賃期限通常約定為半年到三五年不等,最長一次約定不超過三五年,具體的期限可由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但要注意不得違反合同法中關于租賃期限的約定。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通常情況下租賃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因此在約定本合同中租賃期限時應該注意,一次簽訂合同時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在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亦不得超過二十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5%,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元。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30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風險告知:關于上述的轉租注意事項,這里補充明確的是:承租人轉租門面的,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 如果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門面并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至于第二承租人的損失,則由承租人根據其余第二承租人之間的合同進行賠償。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新門市租賃合同范文第3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門面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簽訂地點: 承租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雙方就門面的租賃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門面基本情況
租賃門面座落于新化金玉華庭小區 ,間數 1 ,建筑面積 60 平方米,門面結構為: 磚混 ,所在層數 1 層。
第三條 租賃門面用途
租賃門面用途為 商用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與出租門面相關配套設施租賃期限與門面出租期限一致。(注:甲方免收一個月房租做為乙方門面裝修期)
第五條 租金及租金的結算
1. 租金由乙方按先繳租金后租房的原則支付,每年預交一次。
2.該門面租金按每年遞增 %計算,第一年租金為 元(大寫 元整),第二年租金為 元(大寫 元整),第三年租金 為 元(大寫 元整),合同期為5年,門面租金 第三年調整一次,隨行就市,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制定門面基本租價及每年遞增率。 3.租賃門面押金為元(大寫元整),租賃期滿后,甲方驗收門面及相關附屬設施未損壞、乙方無欠繳相關費用,且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無異議后,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4.甲方開戶行 帳號: 。租金是否支付以甲方帳戶實際顯示為準。
第六條 其它費用
1.租賃門面的水、電、暖、氣、管道排污、有線電視、通信通訊、室外環衛、消防、綠化保護、物業管理、門面自身易損部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租賃門面生產經營,應自行辦理生產經營所需各項行政許可等政府批準手續并承擔全部費用。
3.租賃期間,如果政府有關部門征收與門面有關但本條未約定的費用,則由乙方支付。 4.其它費用承擔: 。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除本合同其它條款的約定外,雙方還有下列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按約定收取租金
(2)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在租賃期間對合同門面進行裝修、改造、改良、添附所導致的資產增值部分屬甲方所有,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此類增值部分且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2.甲方義務
(1)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向乙方交付門面并制作《門面交接清單》,雙方代表應在交接清單簽字以確認交接事實和門面現狀、附屬設施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有關門面及附屬設施的資料。
(2)本合同簽訂后辦理出租登記手續并承擔費用。
(3)對出租門面及其附著設施定期檢查,檢查、監督乙方使用合同門面情況并提出合理使用意見。
(4)出租門面管理權發生變化,甲方應通知乙方,并有義務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告知接受出租門面管理權人,本合同繼續有效。
(5)該出租門面的正常損壞(包括基礎、梁、柱、墻體和屋頂等門面主體結構)由甲方在合理期限內維修,正常損壞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須在門面發生毀損之日起兩
日內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權利
(1)按約使用門面。
(2)優先續租權。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4.乙方義務
(1)按時交納租金、押金及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2)如需改變門面內部結構或裝修門面或添加對門面結構有影響的設施、設備,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3)積極協助甲方對門面的修繕、管理行為;使用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甲方,按雙方約定對門面進行維修維護。
(4)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門面及其附著設施損壞及甲方承修門面主體結構范圍以外的維護修理的費用。合同期滿,
(5)如需要續租本門面,應于租期屆滿前30日告之甲方,逾期視為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另租賃他人。
(6)合同期內乙方有監督、保護租賃門面不受損害的責任和義務,門面的非正常損壞由乙方或責任人維修,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或責任人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乙方從簽訂本合同或實際接收門面之日起,即承擔涉及本合同項下租賃門面的安全、環境、治安、消防、工商等方面法律責任,因乙方違反安全、環境、治安、消防、工商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而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此致使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全額賠償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
2.甲方有權對租賃門面安全、環境、治安、消防、工商等方面進行檢查,但此項檢查不能成為乙方規避或減輕其安全、環境、治安、消防、工商等法定責任的依據或理由。
第九條 門面的出售與轉讓
1.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出售該出租的門面,但須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但甲方關聯交易除外)。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
第十條 租賃門面的歸還及其他
1.租賃期滿,乙方不續租的,應于合同期滿當日無條件將門面交還甲方,雙方辦理租賃門面移交手續。乙方交還門面后30日內甲方無息返還乙方繳納的合同履約押金。
2.租賃期間乙方添附的動產乙方可以拆除,不動產及裝修部分不得拆除,屬甲方所有。 3.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期搬出全部物件,如門面內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4.租賃期滿后,乙方如不按甲方新的定價標準簽訂合同但繼續占用門面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約定平均日租金的
5.門面交付驗收時,乙方如對門面及附屬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未當場提出異議的,視為交付符合合同約定。
第十一條 門面質量、產權瑕疵擔保
1.乙方已對本合同約定租賃門面的狀況及合法性有了充分了解。
2.甲方應保障乙方在使用門面時不存在門面質量和產權問題,不會發生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情況。如因門面質量問題、產權問題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構成違約,向對方按下列方式承擔違約金,或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甲方違約責任:
(1)每延遲一日交付門面,承擔合同總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門面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義務,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門面,承擔合同總金額5 % 的違約金。
2.乙方違約責任:
(1)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按每延遲一日支付合同總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未經甲方同意,(3
(5)租賃雙方在合同期內應簽訂《消防安全承諾書》,若乙方違反其中有關規定或造成事故或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每違反其中一項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并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2.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相對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以本合同約定之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單方解除事由:
(1)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
①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0日以上。
④乙方裝修前必須把裝修方案告之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出租門面進行裝修、改變門面主體結構或添加對門面結構有影響的設施、設備的;斷電等自救措施。
(2)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 ①甲方遲延交付出租門面10日以上的;
②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出租門面。
5.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冰雹、雪災、政府行為、政策行為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應當在3日內通知對方,并在10日內提拱證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賃物的毀損等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的,應就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門面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通訊地址
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雙方的法定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
出租方(甲方)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承租方(乙方)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 2.附件: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包含下列附件: (1)門面附屬設施及門面配套設施清單。 (2)雙方認為應作為本合同附件的其它資料。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手印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簽名蓋章)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附件2:門面附屬設施及門面配套設施清單
開戶銀行: 賬 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粘貼
消防安全承諾書
為了加強此商鋪(以下簡稱本單位)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承諾書:
1、承諾人的從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質,并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對本單位及雇請人員引起的火警火災、爆炸、中毒及其他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事故負全面責任。 2、承諾人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其經營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管理全面負責,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對雇請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使其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確保安全經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如實報告有關部門。
3、承諾人須對經營范圍內包括消防器材在內的安全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處于適用狀態。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4、承諾人應加強防火措施,按規定配備足量、有效消防器材(每50M2宜配置1-2個滅火器),并放置于容易取到的位置。
5、承諾人進行裝修前,應向消防部門提出申請(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經審批并準許后方可進行裝修。
6、裝修期間消防設施、設備應按照規定裝修,商鋪消防管網閥門位置須設置觀察孔,不能將閥門位置封閉,如未按規定裝修,后期產生整改費用全部由承諾人承擔,產生消防事故責任有承諾人全部負責。
7、承諾人應依法將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8、承諾人須提供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意見書、消防改動圖紙、消防改動人員資質。 9、在商鋪投入使用、營業前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提供消防機構審核合格證明,以及消防改動峻工圖。
10、 裝修后的消防設備、設施的維護,由商鋪使用人自行負責,因裝修引起的公共消防部位、公共消防設施損壞,本人承諾及時修復并賠償損失。
11、 承諾人承諾并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內容,并對不符合以下規定所造成的后果負責,包括:
(1) 嚴禁擅自挪用、損壞公共區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2) 嚴禁擅自動用消防水源; (3) 嚴禁占用、遮擋、堵塞消防栓;
(4) 嚴禁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 (5) 嚴禁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6) 禁止存放、生產、經營易燃、易爆、有毒、變質物品。 (7) 嚴格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的安全管理。
(8) 嚴禁私自亂拉、亂接用電、用氣線路;從事電業、電氣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動火作業時,應提供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審核文件。
(9) 電器產品的安裝、使用和電氣線路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10)自行做好電器產品安全性能維護,按規定定期檢修。 (11)禁止在經營場所內使用明火做飯,過夜留宿。 (12)其他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內容。
12、 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對承諾人的經營場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開具的消防問題處理意見的,承諾人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政府消防主管部門處理。
13、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承諾人及門面出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