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示范文本
- 更新時間:2021-02-21 11: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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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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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示范文本第1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2009年月日至2009年月日止,現乙方根據《本省勞動合同條例》第33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示范文本第2篇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及【 】相關的規定,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和試用期
1.1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上述合同期限,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按照本合同約定條件變更。
1.2 試用期
1.2.1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試用期滿符合以下條件,予以錄用: 1.2.2 在試用期,不論乙方是否達到上述要求,只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將其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1)提供虛假身份證明、學歷、學位、技術資格等各種文書、資料、證明;
(2)隱瞞病歷;
(3)隱瞞與其它仍存續或未終止未解除的勞動關系;
(4)不能完成工作、不能達成工作目標、不能達成試用期績效評估80分以上;
(5)有任何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6)患精神病或其它病癥(包括新發病癥和原有病癥發作);
(7)非因工傷原因不能提供正常出勤;
(8)拒絕完成主管交辦的其它工作。
1.2.3 甲方根據乙方在試用期內的表現,有權在試用期限屆滿之前提前結束試用期正式聘用乙方。在這種情況下,試用期屆滿之日以甲方通知乙方正式聘用之日為準。
1.2.4 試用期限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工作崗位和內容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與乙方自身條件,安排乙方擔任【 】崗位工作。
(2)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 ,以及甲方指派乙方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務或職責 。根據崗位責任要求,乙方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完成甲方指派完成的工作任務,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后,不得同時受聘其他公司或個人。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兼職行為(包括各種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
(3)乙方已充分了解所任崗位的職責要求,并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質、按量、按時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珍惜甲方的聲譽,維護甲方的利益,保守甲方所規定的秘密。
2.2 職業危害性告知
據甲方在簽約之前的告知,乙方已知曉其從事的崗位屬于(用√選擇):
( )無職業危害性崗位
( )有職業危害性崗位
2.3 工作地點
乙方工作地點是:【 】 省/或者【 】市(含下屬各區縣)。
2.4 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調整
(1)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生產經營的變化及乙方的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同時乙方的工資等待遇也可做相應調整,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及待遇調整,否則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及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無權獲得相應補償金。
(2)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乙方應遵守甲方工作時間制度
乙方所在的崗位執行以下第【 】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3)不定時工作制度。
3.2 加班安排
(1)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安排乙方加班。
(2)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的申請,說明加班的理由和時間,經主管領導人批準后,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乙方未履行規定的審批程序,未經甲方相關負責人的批準,乙方擅自滯留在甲方辦公場所的,不屬于加班,乙方也無權主張加班待遇和勞動法上的其他權利。
3.3 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等有薪假期;因工傷或者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療期限和相應待遇。
(2)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且每周保證一天休息的,在周六、周日上班的不視為加班,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時間為乙方每周休息日,乙方對此表示認可。
3.4 事假
(1)乙方工作期間如遇特殊情況要請事假的,乙方須提前寫假條,由乙方的上級主管審查后簽字批準后方可生效,甲方批準后按實際請假天數扣乙方工資。
(2)乙方請事假未經甲方批準或乙方未請假擅自離崗的,按乙方曠工處理。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甲方有權予以除名。
第四條 勞動報酬與社會保險
4.1 工資支付基本條件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可得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試用期內只領取基本工資,試用期滿正式錄用后根據具體情況可能享受相應的效益工資。獎金、津貼、補貼或者福利費按照甲方制定的分配制度執行。
4.2 工資計算方式
工資標準采取下列第【 】 種形式:
(1)實行計時工資。試用期月基本工資為 人民幣【 】元(稅前);試用期滿正式錄用后的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稅前),效益工資部分根據甲方經營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人民幣【 】元。未約定的,按照甲方現有規定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
(3)雙方另行約定工資按照年薪人民幣【 】元或其他【 】形式支付。
4.3 工資調整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貢獻大小以及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同意實行變崗變薪制度,即乙方的勞動報酬隨工作地點、工種、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的變化而改變,按照甲方的薪酬制度相應調整,無需另行協商。
4.4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
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為:【 】。
4.5 工資支付
(1)甲方以人民幣的形式每月 日通過現金、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發放乙方上月/本月/下月工資(備注:依據具體情況打鉤選擇。如果選擇每月31日之前發放乙方上個月工資,實際上甲方就合法扣留了乙方兩個月工資)。乙方指定的銀行賬號為: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在保障乙方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經與本單位工會及勞動者代表協商一致并形成書面協議,可以延期支付,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
(3)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勞動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月的,若甲方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若甲方未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本地當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停工津貼。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并可根據遭受的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4)因工資計算標準不明確或計算方式不當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資的,或乙方拒絕領取的,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銀行賬戶轉賬或者匯款被退回的,不屬于無故拖欠或克扣工資。
4.6 工資扣除
(1)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并從乙方工資中直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乙方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乙方應繳的個人所得稅和依法應由個人承擔之社會保險費用由其本人負擔,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為扣繳。
4.7 工資構成之排除項目
根據國務院有關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中包括但不限于有關勞動保險、職工福利、勞動保護各項支出、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約滿酬金、年終獎勵等報酬不屬于工資總額的范圍,乙方對此表示認可。
4.8 拒絕支付報酬
(1)乙方每月應得任何形式的報酬(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福利費以及其他各種形式的應得報酬,下同),除在當月工資條上列明并支付的項目和金額外,視為甲方不再支付,也無需支付。乙方如認為未足額發放或者有任何異議,應在當月工資條上(包括工資袋上每月相對應的位置)簽字之前當場向甲方提出,沒有異議的當場簽字。除此方式之外,乙方應在甲方發送工資信息短信之次日,或者甲方轉賬款項進入乙方銀行帳戶之次日(以時間在先者為準)之前,向甲方提出異議。前述期限之后再提出異議的,甲方一概不予支付,前述異議期限屆滿之日視為用人單位拒絕支付之日,本合同條款視為拒絕支付之書面證據。
(2)除上述情形之外,在本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期限內甲方沒有發放任何報酬也未向乙方發送工資信息、沒有要求乙方在工資條或者工資袋上簽字,逾期超過一個月仍未發放的,視為甲方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支付最后期限為拒絕支付之日,本合同條款視為拒絕支付之書面證據。
(3)上述拒絕/(視為)拒絕支付之日,為訴訟時效和其他相關時效起算之日。
4.9 社會保險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或者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甲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 。屬于乙方個人負擔的【 】 部分,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5.1 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范、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已經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對乙方履行了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各級相關部門以及甲方制定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5.2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定穿戴和使用。
5.3 技能、安全培訓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崗位操作規程、技能和安全等培訓。
第六條 規章制度
6.1 規章制度之制定和遵守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并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包括但不限于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考勤制度、績效考核制度、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制度)。
(2)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方已將上述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交付一套給乙方。乙方在簽約時已經熟悉并接受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生產、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3)甲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乙方違反規章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給與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以及追究其他責任。
(4)甲方因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而對其罰款的金額由甲方依據規章制度確定。并可根據乙方的情節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降低乙方的工資級別。
6.2 違反規章制度的責任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法律、法規給予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指累計 次以上)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有違法亂紀行為的;
(4)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由于乙方違法行為或不良社會行為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甲方可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予以相應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3 乙方嚴重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在其責任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乙方應得報酬中直接依法扣除。
6.4 其他未盡事項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7.1 全面履行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7.2 協商變更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條件,或者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勞動合同的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限變更或者期滿自動延續),僅僅是原合同內容的調整,不構成原合同的中止或解除,不構成新合同的訂立。
7.3 非變更事項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并相應調整乙方勞動報酬,屬于勞動合同的正常履行,不屬于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8.1 協商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2 乙方任意解除
(1)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后,乙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簽訂保密協議的,其通知期另行約定。
(2)甲方接到前述通知后,可以要求乙方在通知期內繼續上班,也可以縮短通知期限免除乙方上班義務并隨時要求乙方辦理離職手續。此種情況仍為乙方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解釋為甲方解除合同。
8.3 乙方有理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本情形所指是僅指未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和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不包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不及時或者不足額的情況。在社保費用已繳納但未及時足額的情形下乙方只能要求甲方補交,不能根據本條款主張解除和經濟補償金);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4 甲方即時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其他兼職關系(包括各種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含緩刑)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拒不服從甲方崗位調整及工作安排的;
(8)違反本合同關于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的;
(9)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10)應聘時以及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提供虛假證件、虛假陳述或者提供不完整、不真實的資料或者證明文件的;
(11)違反本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12)生活作風不端正,受到治安處罰,對用人單位形象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或者嚴重擾亂甲方生產、工作秩序的,受到甲方處分的;
(13)法律、法規、甲方企業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8.5 甲方提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甲方企業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8.6 裁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8.7 限制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8 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9 經濟補償金
(1)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涉及經濟補償金的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以上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8.10 合同期滿終止與順延
(1)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均有權選擇是否續訂合同。乙方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向甲方書面確認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意向,截止合同期滿之日,仍無書面明確告知甲方續訂勞動合同意向的,視為乙方不同意以原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
(2)本勞動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可以另行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方未能另行簽訂新的書面合同的,或者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后乙方繼續為甲方工作而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的,視為雙方同意按照原合同約定條件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期限自動順延一年或者甲方指定的期限(二者沖突時以甲方指定期限為準)。本條款規定的順延次數不受限制,直至甲方通知終止時為止。在這種情況下,應理解為原合同的變更,即合同期限的延續,不得解釋為雙方之間未簽訂勞動合同,也不得解釋為雙方之間訂立了新合同。
(3)以上兩個條款可以并存。如果二者發生沖突的,優先適用第2種情形。
8.11 勞動合同的暫時停止履行
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或者因為其他原因暫時喪失人身自由未能提供勞動的,甲方在乙方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與其暫時停止勞動合同的履行。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甲方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支付報酬等所有義務,可以辦理社會保險帳戶暫停結算/封存手續,且該期間不計算入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乙方經證明被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乙方的損失,可由其依法要求有關部門賠償。
第九條 特別約定
9.1 乙方的聲明和保證
(1)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賠償、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各種證件真實、合法、有效,所做陳述真實、完整、無保留。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者其他資料、隱瞞重要情況或者其他欺詐行為的,應當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經承擔和應當承擔的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包括但不限于工傷保險待遇或工傷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甲方應得但因此未能得到的可得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保險理賠等),以及勞動合同被認定無效后的各種損失。對于甲方遭受的上述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或者直接予以抵扣,并隨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且無需給予經濟補償,乙方應自行承擔所有損失并無權要求享有相應的勞動法上的待遇和民法上的各種權利。
9.2 離職前的工作維持
(1)乙方在提前30天向甲方遞交解除勞動合同(辭職)書面報告后,應繼續在甲方履行規定的崗位職責,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得擅自不來上班或強行離職。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甲方可按嚴重違紀予以辭退,同時可追究乙方賠償擅自離職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費用支出,以及因乙方脫崗給甲方造成的營業損失(雙方約定該項損失的計算方法以 元/日計算,甲方舉證證明實際損失大于該數額的,以實際損失為準)。
(2)無論何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10日內到甲方處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后(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方可離職。
9.3 工作交接
無論何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均應按照甲方的規定做好工作移交,另外還需辦理借款、證件、資料、財物等方面的移交和歸還手續。如有遺失或者損壞應按原價賠償,賠償款從工資或者經濟補償金中扣除(不得視為克扣工資),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凡未按規定辦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在前述交接手續完成之后,甲方才開始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在扣除乙方欠款以及應賠償金額后實際支付。
9.4 履約獎勵的特別約定
為鼓勵乙方誠信守約,若本合同能夠得到全部履行,甲方將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給予乙方履約獎勵:
(1)根據本合同期限按照每滿一年人民幣【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約滿酬金(合同期限為非周年者,按照具體期限除以365天相應折算)。本項約滿酬金只有在合同期限履行完畢自然終止才視為約滿酬金支付條件成就,除此之外任何原因導致的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的任何形式的提前終止或者解除均視為支付條件不成就。
(2)甲方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和盈利情況決定是否向乙方發放年終獎勵(包括貨幣獎勵或物質獎勵)。甲方如決定發放年終獎勵的,乙方為甲方工作每滿一個年度的,甲方將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及全年出勤情況經甲方考核后向乙方發放年終獎勵;如乙方為甲方工作未滿一個年度,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不予考核也不予發放年終獎勵,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均明確,本條款所指履約獎勵(包括約滿酬金和年終獎勵)為甲方在法定義務之外為乙方額外設定的激勵,該獎勵款項不屬于勞動報酬或者工資的組成部分。
9.5 知識產權權利歸屬
乙方確認: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乙方在甲方所擔任的職務使乙方可能接觸到甲方大量的商業秘密(包括經營秘密與技術秘密)和其他知識產權,因此無論乙方是否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內形成的與甲方業務范圍相同或近似或者相關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權、發現、發明、構思等權利均屬職務行為,權利歸甲方所有。乙方自甲方離職后所完成的作品權利歸屬的確定依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9.6 培訓服務期約定
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培訓費用累計人民幣【 】元以內,乙方應為甲方服務不少于【 】年;累計人民幣【 】元以上(含本數),乙方應為甲方服務不少于【 】 年。前述服務期限,自最后一次培訓結束之日起計算。服務期限終止日期在勞動合同終止期限之后的,勞動合同期限相應順延至服務期限終止之日。乙方違反前述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累計總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減輕或者免除乙方的服務期義務,單方決定調整、縮短乙方的服務期,這種情況不構成合同變更或者解除。
第十條 關于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10.1 商業秘密的范疇
(1)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設計資料、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報價資料、客戶資料、合同、內部文件、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信息。
(2)本合同為甲方內部文件,乙方應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給第三方,離職時必須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業秘密的規定處理。
10.2 先前保密義務
乙方保證在受聘于甲方之前不存在任何保密協議或類似協議約定的商業秘密使用限制及就業崗位限制,如乙方的保證與事實不符,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如因此給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甲方的所有費用支出。
10.3 保密義務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業秘密,不得自營或與甲方以外的人再行合作進行與甲方的業務相同或者相類似或者相競爭的業務,否則視為乙方嚴重侵害甲方商業秘密并嚴重違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因此獲得的所有利益和收入歸甲方所有,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離職后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各項費用支出)。
10.4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應承擔【 】%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涉及訴訟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2.1 先前協議
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包括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沒有沖突的部分,在其有效期內仍維持其效力。
12.2 合同附件
(1)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12.3 聯系方式
(1)乙方變更通信聯系地點的,應在七日內以書面告知甲方,否則有關通知和文件以乙方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信聯系地點為準,甲方給予乙方的掛號或者特快專遞郵件付郵10日后或以專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視為已經送達,因乙方通信地址不明造成無法聯系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2)除前述方式外,甲方還有權選擇以登報發表公告、通知、聲明,或者向乙方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送達或通知。
(3)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時,授權合同首部的“緊急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調解、代為簽署和收取相關文書、代為領取款項和財物的權限,無需另行辦理授權委托手續。
12.4 其他
(1)
(2)
第十三條 附則
13.1 未盡事宜
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若沒有相關規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3.2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13.3 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 】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鑒證本案的,多備一份副本報送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鑒證、備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附:(略)
1. 乙方身份證和其他相關證件復印件,如駕駛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技術職稱證書等;
2. 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或使用的材料、用具、設備清單。(備注:相應的價值可以注明)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示范文本第3篇
甲方名稱: 重慶分眾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乙方對甲方公司情況、管理制度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形式:自 20_ 年 1 月 5 日起至 20_ 年 1 月 4 日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重慶市璧山縣建設賓館3層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教師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經營情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核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作級別,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條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平均每月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有關報酬依據《勞動法》及甲方內部管理制度辦理。
第五條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見附表1、2。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在甲方處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工資待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七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如下內容均系用人單位的重大規章制度,如出現如下情況之一,除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除無權獲得任何經濟補償,并需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切損失。(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未終止與其他雇主訂立的勞動或聘用合同;或者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同時受聘于其他雇主的。
(2)乙方在教育、學歷、工作經歷、身體狀況等方面有隱瞞、造假、虛報等與事實不符的情況。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應對所有與甲方有關的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客戶、產品、銷售等信息)予以保密。凡未經甲方批準不得將甲方有關資料(含復印件、電子資料)帶離工作場所,擅自傳播和復制(拷貝)甲方有關資料,離職時未歸還所有屬于甲方的文件、物品均屬于未能保守商業秘密的行為。
(4)乙方嚴重違反員工手冊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經詳細了解員工手冊內容,承諾嚴格遵守。乙方累計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三次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雙方確認造成甲方損失1000元以上的為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此處及時是指在乙方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遇乙方違反勞動合同、勞動紀律,或遇不可抗力、節假日順延支付等情況,不視為未及時;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4.因違反《勞動合同法》使勞動合同無效的;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2.乙方沒有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后才能支付。乙方工作交接未辦結的,無權領取經濟補償。乙方離職時的工作交接手續、應當履行的義務等依照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執行,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和文件,以確保甲方能夠及時為乙方辦理轉移手續。乙方承諾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在乙方未辦理完畢前,甲方可以暫時不為乙方辦理轉移手續。
第九條 競業限制條款
(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秘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并保證兩年內不在 璧山縣 行政地域范圍內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工作,且不在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爭。
第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乙方申明: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業已獲得公司的相關文件,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及以后頒布或修訂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