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密協議勞動方向
- 更新時間:2021-03-24 09: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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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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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勞動方向第1篇
本協議書由以下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簽署并生效。
1.蘇州中科集成電路設計中心(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地址為:
郵政編碼:
2. (以下簡稱“乙方”)
經營地址為:
郵政編碼:
鑒于:
1.甲方與乙方進行技術及業務合作事宜,雙方將以書面或口頭形式要求對方提供,并將擁有或已經擁有對方某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2.雙方愿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為此,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屬于提供方或其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所有或專有的,或提供方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第三方的下列資料及所有在信息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電路設計版圖數據、業務記錄和計劃、貿易機密、技術資料、產品項目、產品設計信息、價格結構、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第二條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時,接受方已經通過其他來源獲悉的、無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過合法行為獲悉已經或即將公諸于眾的信息;
3.根據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條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條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對保密信息謹慎、妥善持有,并嚴格保密,沒有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該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信息;
3.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雇員(統稱“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
4.若具有權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將(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類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將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接受方須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沒有得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書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五條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頒布有關產權資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雙方有義務遵守這些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
第六條本協議的各部分構成完整的保密協議,并取代雙方此前任何有關本協議所述事項的理解或協議。未經他方書面同意,本協議不得變更或修改。
第七條雙方承認并同意,除提供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達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構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轉讓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對其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擁有的利益,亦不構成向接受方轉讓或其他知識產權等有關利益。
第八條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應在蘇州仲裁解決。
第九條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后兩年內持續有效。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蘇州中科集成電路設計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
保密協議勞動方向第2篇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主要聯系方式:
鑒于:
1、甲方與乙方確立了勞動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職位及所從事工作的保密性質;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協議中擬訂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資料,文件,信息,軟件,數據庫及其他公司的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書面資料,電子文本,照片等)。
甲、乙雙方為維護公司合法利益、嚴格乙方職業職責,根據《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法律、法規,在平等、協商、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磋商,就乙方負有保密責任有關事宜達成一致,具體協議條款如下:
一 、 保 密 內 容 和 范 圍 本協議所指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勞動合同 保密協議 。后來男生總是說,你終于笑了,其實笑起來很好看。許是那時的驕傲吧!少女心中總是把那懵懂的情愫美其名曰欣賞,面對眾人的調侃,也只是莞爾一笑,不予理睬。就這么天真的以為,可以永遠保持現狀,以這樣的距離,維系一段情誼。只是突然某天,日月星辰改變了其原有的運行方向。恒定的距離,因為某些無奈何而改變。一場考試,考散了曾經的前后桌。結業典禮時,前桌空蕩蕩的座位上躺著的獎狀,是那么苦澀不堪。呵!難道所謂的優秀學生,連這點起碼的禮貌都沒有嗎?耳邊還回蕩著班主任的話語,xx 同學轉學去了老家,之后的話,如云霧般飄散。傻傻的幻想著只是一
1、甲方的生產資料、生產基礎、生產情況、產品配方、產品成本、產品定價、人事記錄、員工資料、客戶名單、供應商名單、貨源情報、市場資料、業績評估、產銷策略、銷售歷史、財務狀況、進料渠道、設計、程序、技術文檔、軟件源代碼、可執行程序、演示程序、測試數據、制作工藝、制作方法、工藝流程、技術資料、管理訣竅、產品開發與研究進程、招投標的標底和標書內容以及尚未經甲方正式對外公布的經營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間研究發明或者參與研究發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從公司知曉、學習到的知識、了解的商業秘密及知識產權,獲知或負責完成的一切與項目及公司有關的信息、資料、數據等。
3、其他經營信息、技術信息。
4、雖不符合商業秘密構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確提出保密要求的資料或者信息,也適用本協議有關權利義務的規定。
5、本保密協議和勞動合同為甲方內部文件,乙方應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給第三方,離職時必須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業秘密的規定處理。
6、客戶名單和供應商名單包含以下內容:客戶名稱、住所地、通信地址、電子信箱、負責人、業務聯系人等。
7、《勞動合同》和本協議其他條款提及的“商業秘密”應當理解為包括本條各款所指的資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 、 保 密 期 限 1、本協議經雙方認可的保密期限為自乙方獲取本協議保密范圍內甲方任何信息資料等之時直至該等信息、資料為公眾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終成為甲方受聘人員或離任、辭職、解雇等原因而終止。
2、如果乙方與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期滿后,不論雙方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原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依然有效。
三 、 甲 方 的 權 利 義 務 1、甲方擁有本公司項下的所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權、物權、經營收益權、知識產權等。其權利受法律保護,不受侵害。
2、乙方為甲方工作期間,基于職務進行科學研究、發明創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屬于職務成果范疇,所取得的一切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法律規定的相應權利。雙方之間有特別約定從約定。
3、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并根據其開發成果所創造的經濟效益按照《勞動合同》及甲方制度給予相應的報酬與獎勵。
四 、 乙 方 的 權 利 義 務 1、乙方應自覺維護本企業的利益,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頭、書面、電子郵件以及其他通訊手段等)泄露知悉、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成果、信息、資料等。
2、乙方應依照甲方的規定保密工作流程操作執行。不準越級、不準竊取不屬職權范圍內的企業商業秘密。
3、乙方對自身負責的崗位或項目,應根據崗位或項目的內容和特點制定或采取相應保密措施、以保證商業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相應采取或改進建議措施。
4、乙方對本協議保密范圍內公司任何信息資料等負有保密責任,非經公司書面允許或工作之必需,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指示第三方技術訣竅和研制路徑。
5、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并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及時交甲方保存。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技術秘密、技術成果、相關信息、資料用于公司開發項目以外的其他任何研究與開發項目。
6、 非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使用該商業秘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該商業秘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7、 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牟取私利。
8、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在公司外兼職(包括各種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
9、乙方不得將工作中獲取或研制開發中的商業秘密據為已有,有關資料、圖紙、樣品一律歸檔,不得私自留存。
10、所有的商業秘密資料原件、原物和相關復印件、摘錄件等,乙方應在離職前叁日內移交給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帶走、留存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業秘密,同時承擔在所有商業秘密解密之前不泄露商業秘密的義務。
11、乙方對本協議保密范圍內公司任何資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公司工作需要的目的進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傳遞、泄露、以個人名義或公司名義或者其他名義發表。
12、乙方工作期間,基于職務或利用甲方的成果、信息、資料等進行科學研究、發明創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屬于職務成果范疇,所取得的一切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照甲方制度享有相應獲取報酬的權利。
13、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自營或與甲方以外的人再行合作進行與甲方的業務相同或者相類似或者相競爭的業務,否則視為乙方嚴重侵害甲方商業秘密并嚴重違約。乙方因此獲得的所有利益和收入歸甲方所有,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 、 脫 密 期 之 約 定
乙方解除合同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勞動關系之前,應當提前 3 個月通知甲方,由甲方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另行調整安排,以便脫離商業秘密之接觸。
六 、 競 業 禁 止 之 特 別 約 定 乙方同意并接受,自乙方從甲方離職后兩年內不能到生產或提供相同或類似產品或服務,或者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公司、機構、組織或個人處任職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勞動或勞務,也不得自營或者合作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業務。
七 、 違 約 責 任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視為違約并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法律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或商業秘密;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業秘密; (3)將研究成果或商業秘密或其復制品據為已有或未經甲方授予權持有; (4)為他人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違反脫密期約定之提前通知義務的; (6)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 (7)其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
2、如果上述情形發生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甲方還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并且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并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3、乙方未能全面遵守本協議約定義務的,向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幣貳拾萬元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損害甲方的賠償責任。乙方承擔上述責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應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八 、 免 責 條 款 1、經公司允許對外公開的公司信息資料或公司認為可以公開的資料信息,不在本協議約束的保密范圍內,乙方不負保密責任。
2、有關部門依職權向乙方調取并經甲方同意的披漏。
3、經公司允許的對媒體的了解情況性披漏。
九 、 爭 議 解 決 1、因本協議之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屬于勞動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屬于民事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轄。
2、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據法。
3、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主張權利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仲裁費用、律師費用、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用等。
十 、 其 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與補充協議都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清的,中國有關商業秘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當然適用。
2、本協議作為乙方與甲方勞動合同的附件,與雙方的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字: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勞動方向第3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系電話:
鑒于,上述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勞動合同書》(編號為: ),由甲乙雙方依法建立了勞動關系。甲乙雙方一致理解并確認,乙方作為甲方之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或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可避免地接觸、了解和知悉與甲方生產、經營相關的秘密信息。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署并承諾遵守如下競業限制及保密協議:
第一條 在本協議書中,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1.1競業限制期:指自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 年內,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1.2甲方競爭者:指在中國區域內所從事的業務或經營活動與甲方主營業務(因…….)相同或者近似的企業、公司、或個人;
1.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1.***;2.***;3.***;
1.4競爭行為:指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工作內容相同或者近似的,或與甲方主營業務有關的工作內容。競爭行為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競爭者,自行或與他人合作投資設立與甲方競爭的公司,為客戶提供……服務、提供…….咨詢,為客戶進行……等行為,競爭行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的客戶進行業務聯系,代表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企業、公司或個人為甲方的客戶提供包含競爭行為的服務,為甲方的競爭者與甲方客戶建立或試圖建立業務聯系,與甲方的客戶進行或試圖進行交易等行為。
1.5甲方的機密信息:指甲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形成的,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甲方未以明示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披露的商品、經營及服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戶名錄(包括甲方現有客戶以及潛在客戶)、甲方為客戶提供服務的業務流程、價格政策、客戶的消費習慣、客戶的購買需求等,無論前述信息是否有形存在,亦不論甲方是否已經以明確的書面方式標示該信息為機密信息。
1.6甲方客戶:指在乙方自甲方處離職之日,正在與甲方發生業務關系或曾經接受過甲方所提供的服務的個人、公司、企業或其他組織。
第二條 競業限制及保密
2.1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為自己,為甲方競爭者,或者為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從事競爭行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為自己或者為甲方競爭者提供含有競爭行為的服務或工作;不得向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2.2 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3 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一條第1.2款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利益;乙方不得自己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2.4乙方承諾不得披露甲方的機密信息,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信息;
2.5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或者甲方的潛在客戶進行具有直接或間接競爭行為的聯系,亦不得為甲方競爭者推薦、聯絡甲方的客戶或甲方的潛在客戶;
2.6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甲方的客戶或潛在客戶進行任何方式的交易,亦不得許可乙方所在職公司、單位、企業與甲方的客戶或潛在客戶進行交易。如果乙方知悉其所在單位與甲方客戶進行交易,乙方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告知甲方,并說明其了解到的交易情況,否則,即視為乙方存在違反競業限制之行為;
2.7 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甲方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乙方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甲方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2.8在任何時候,乙方均承諾對甲方的機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2.9甲乙雙方理解并同意,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所有條款之行為同時構成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及保密義務。
第三條 經濟補償
3.1甲乙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為離職后補償金:指甲方根據本協議第3.2款向乙方支付的補償金;
3.2甲方應當在乙方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人民幣 元,甲方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
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匯款,甲方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到達乙方賬戶后視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收款賬戶信息為 ,乙方提供賬戶錯誤、賬戶注銷等各種原因導致公司無法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4甲乙雙方理解并確認,上述補償金數額條款是公平合理的數額。在競業限制期內,如果有關法律對競業限制補償金有新的強制性規定,則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進行相應的調整;
3.5無論甲方是否向乙方支付了離職后補償金,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全部保密義務;
3.6 乙方應當在每季第一個月以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證明,該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就職單位的證明以及員工作出的保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書面承諾。
第四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4.1 乙方在離開甲方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甲方可在乙方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甲方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4.2 在乙方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乙方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乙方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所述之競業限制或者保密義務之約定,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人民幣 萬元。如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實際損失的,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實際損失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違約金之外,如果乙方由于違反競業限制責任獲取了任何利益或者報酬,乙方所獲得的全部利益或者報酬均歸甲方所有;
5.3 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甲方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乙方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5.4 本協議第5.1條所屬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甲方由于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2)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6.1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6.2如果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北京市 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北京市 區人民法院予以裁判。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條款
7.1在簽署本協議前,甲乙雙方已經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及協商,雙方已完全理解了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及后果,且本協議為雙方自愿簽署;
7.2 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7.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7.4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7.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