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条 发展目标11.1 经济发展目标到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达到1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5万元,年均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翻一翻。2020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占地区总产值比重进一步提高,形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辐射功能强大、服务范围全面的服务业体系,成为宁波市重要的商贸、商务、会展、物流、科技和信息中心。工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以研发中心和经营管理总部在区内、加工制造环节在区外为基本形态的新型工业态势,培育一批对宁波市、长江南翼地区乃至全国制造业有较强影响力的科技型规模企业和特色产业群。服务业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增加值占地区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到64%以上。以会展、物流、中介、信息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左右。基本形成集会展综合功能区、物流核心控制区、餐饮特色区、现代商务和金融区等特点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区和标志性区域,基本确立现代化中心城区地位;到2020年,服务业占地区总产值比重进一步提高,形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辐射功能巨大、服务范围全面的服务业体系,成为宁波市重要的商贸、商务、会展、物流、科技和信息中心。工业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传统工业企业的腾笼换业基本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和都市型工业成为新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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