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 文物古迹及其它公共设施用地规划保留并保护庆安会馆,钱肃乐故居、彩虹坊、总工会旧址4处文保单位及13处文物点。保留七塔寺、基督教堂、宁江村敬老院等其它公共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4.5公顷。老年设施建设不单独安排土地,结合居住区、楼宇的建设,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21.9 建设控制开发
*本区建筑高度应满足栎社机场和庄桥机场净空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
第22条 工业用地22.1 规划近期保留仇毕区块工业用地和科技园区启动区,远期不独立设置工业用地,都市型、无污染的研发企业可结合办公用地设置。22.2 规划保留庆丰热电厂,用地3.7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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