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2007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质量创新论坛”传出消息说,上海将制订金融服务质量标准,银行排队时间预计限制在15—25分钟。 针对上述银行业的25分钟排队标准,如果从体制性与合理性角度观察,应当可以说,如此“标准”的合理性仍然应该受到质疑。
银行排队的问题今后还将得到改善。日前召开的“2007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质量创新论坛”传出消息说,上海将制订金融服务质量标准,银行排队时间预计限制在15—25分钟(《东方早报》11月8日)。
应该说,面对消费者对银行排队时间太长并不能得到有效改善的抱怨,上海银行方面投入人力、物力以缩短排队时间方式回应,在某种程度的确可以说是一件好事,也应当受到肯定。不过,如果这样的服务改进动力还只是源于银行自愿或上级的指令,而不是来自市场开放所形成的公平竞争压力,那如此的服务质量提高也许是不可持续,也可以说不是消费者所真正需要的。
因为以市场观点,一个市场如果是垄断或寡头垄断的,那垄断就会在最大利润的追逐过程中,形成对市场正常竞争的排斥与消费者利益的掠夺,可以说,这已是一条为社会经济发展事实早已证明了的规律。所以在此前提下,只要市场垄断还没有被打破,垄断,包括银行业在内的行业垄断,就不可能会改变自身的排斥公平竞争与掠夺消费者的天性。对此就以上海银行业所推出的25分钟排队标准为例,虽然与现有的排队时间相比,在表面上是消费者“待遇”的改善,可在本质上,由于如此的“标准”设定是源于上级要求或社会抱怨,而不是源于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机制压力。因而就此人们似乎可以断言,如此的“标准”既不具有持续性,也不具有制度性进步的含意。
就此再展开说,由追求垄断利润的千古不变本性所决定,同样也应当清醒认识的是,在垄断、包括银行垄断的市场条件还没被动摇的前提下,对垄断行业所推出的各种“服务”措施,在理论上应该说都不具“善意”的社会含意,相反却应该是:只要相关的市场垄断没被打破,那么对垄断行业的种种“善意”作出相反的推断,则可能往往会是理性的。对此,同样以这次上海银行业的25分钟排队标准来说,如此的排队时间确定的依据是什么?是根据上级要求、还是垄断利润与消费者抱怨之间平衡的结果?对此或许都不能确定,但有一点可以无疑,那就是肯定不会是从消费者权益立场出发所作出的权衡结果。而这,也是这个25分钟排队标准缺乏合理性的关键所在。
所以,针对上述银行业的25分钟排队标准,如果从体制性与合理性角度观察,应当可以说,如此“标准”的合理性仍然应该受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