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信用卡消费时,采用的是‘签名加密码’的方式,5月31日,有人在浙江衢州用我的卡号产生了一笔交易,银行提供的证据显示,这笔款的签名不是我,但中信银行却坚持让我还这笔款,并说如果不还,将影响我的信用记录,哪有这样的道理?”前天,郑州市民路女士向本报反映。 信用卡在郑州 却在浙江产生交易 前天上午,在本报二楼大厅,家住郑州市二七区西陈庄前街的路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她说,一年多前,她在中信银行郑州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该卡采用“签名加密码”的方式消费。5月31日下午5点27分,她正在银基商贸城自己的服装店里招待顾客,忽然接到中信银行的短信,说她的信用卡产生了一笔交易,交易额为3600元。“我没有用信用卡消费啊?怎么会有交易?”她立即给中信银行打电话,确认那笔交易是在浙江产生的。“我人和信用卡都在郑州,怎么会在浙江产生交易啊?”她立即意识到,有人利用她的信用卡号进行消费了,她马上通过电话向中信银行报请挂失。下午5点45分,她到郑州三院附近的一个中信银行自动取款机上查询,发现她的信用卡已经被冻结。下午6点20分,她到二七公安分局铭功路派出所报了案。 路女士说,她的信用卡没有副卡,从没丢失过,也没借给别人用过,密码除了她自己外,没有别人知道,她也从没去过浙江。 后来,她给中信银行总行客服联系,客服说,经查她的信用卡是在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彩虹路8号一家空调专卖店被刷的,刷卡人签名为“王玉梅”。当时中信银行说,在事情没查清楚前可以先不还这笔款。 但前几天,中信银行把上个月的消费账单寄过来,账单上显示,她的那笔3600元欠款在还款范围之内,最后还款日期为7月26日。她以为银行弄错了,忙打电话咨询,那边客服回答3600元欠款这个月必须还,不然的话,会影响她的信用记录。“我的信用卡是‘签名加密码’的方式消费,两者缺一不可,现在银行已经承认这笔款不是我的签名,但却硬要我还,哪有这样的道理呀?” 路女士说,她同时向开化县公安局华埠镇派出所报了案,铭功路派出所也把有关材料寄给了华埠镇派出所,但她多次询问该案进展时,华埠镇派出所没有人给她回复。 昨天下午,记者从铭功路派出所获悉,该所早就把路女士的报案材料寄给了华埠镇派出所。 记者昨天下午致电开化县公安局华埠镇派出所,但该所工作人员拒绝回答关于路女士信用卡被盗刷的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