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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来反思银行服务细节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金融理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6 10:03:08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05年公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1月中国个人征信体系正式运行。银行通过信贷系统自动判断客户是否产生了不良记录,并将客户的信用记录定期传送给人民银行的核心信用系统,这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该系统全面了解客户全部的信用状况。虽然银行要根据个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才能决定是否放贷以及贷款的额度为多少,但自该系统运行以来,个人信用报告作为银行审批个人信用业务的重要依据,对于个人的信用行为产生了越来越直接的影响。目前一些商业银行贷款可以接受的逾期记录为8次以内,公积金贷款可接受的逾期记录约为4次,有些银行则非常严格,如果客户逾期超过60天的记录产生一次,客户的信贷申请将会被拒绝。由此可以看出,一份信用报告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实在是不可低估。 在目前的个人信贷系统中,由系统自身判断客户的违约行为并产生不良记录。一旦产生,银行和客户没有任何办法进行更改。同时,对于大多数非恶意的客户而言,对有不良记录的情况往往并不知情。这就存在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银行只是做到卖产品,但其售后服务在哪呢? 做好个人信贷业务的售后服务,银行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做好“信用保护”的教育工作 大多数客户是怀着良好的愿望来使用银行的信贷产品,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并不非常了解贷款逾期的严重不良后果。这一方面是由于在产品营销过程中,银行的营销人员会不自觉地强调产品的好处,而对于使用银行产品的注意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往往强调不够。另一方面,银行对金融知识的宣传不足。按照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要求,银行要对产品的风险做到充分揭示。为了弥补客户对个人信用保护意识不足的现状,银行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比如发放个人信用保护手册、通过媒体做专题节目等)来“教育”客户:在享用银行信贷产品的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用。这样,不但不会造成客户放弃使用银行的产品,反而能赢得更多客户的尊重。 做好贷款到期前的提示工作 任何人都必须对信用记录中的污点负全部的责任和承担全部的后果。但是银行可以通过一定的系统升级帮助客户减少不良记录发生的机率。按照银行对公信贷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贷款到期之前,银行工作人员需要提前通知客户即将到期贷款的本息和到期日,并明确声明:如果在到期日,客户无法偿还本息,银行将收取逾期利息。这样,客户就可以提前安排资金,保证到期还款。银行同样可以为个人客户提供该项提醒服务。如果银行能够在借款到期前一周和到期前一天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客户贷款即将到期的信息,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将非常感激银行能够提供此类服务,并及时安排资金到签约的还款账户,有效避免由于工作繁忙和疏忽造成的非恶意的贷款逾期。通过该项服务,个人信贷客户的不良记录将会有非常大的下降,而客户的满意度将会有很大提高。 做好不良记录产生后的通知工作 目前的个人信贷系统会非常严格的记录客户的信用状况,并定期将信用记录信息发送到个人信用系统。在这个过程中,银行没有将产生不良记录的结果及时通知给客户,也没有给客户申辩的机会,一旦个人信用系统收到银行的信息,一切都将成为定局。在这里,银行忽视了客户的知情权,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在信贷关系中,银行和客户是合同的双方,双方有义务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意外情况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结合到期前的提醒功能,如果客户真的没有按期还款,银行应该及时将不良记录产生的后果告知客户,一方面,客户有权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客户可以及时安排资金,避免发生更加严重的违约行为。 做好不良记录产生后的“善后”工作 一旦不良记录产生,客户在后续的信贷申请中就会遇到不同程度的障碍,需要记录其违约行为的银行能够出具文件证明其以前的违约行为是非恶意的。 如果,客户的“不良记录”确实属于非恶意的违约,银行应该及时为客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客户的信用状况,使其在后续的信贷申请中能够比较顺利的获得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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