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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行发文超额放贷者将受罚 |
| 作者:陈琰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8 9:22:01 |
在监管层决意执行从紧货币政策的风口浪尖,商业银行开始真刀真枪控制贷款规模。27日,工行总行已下发文件,分行超额发放贷款将受“按指定利率上存资金”的经济惩罚。 “按指定利率上存资金”与“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存在类似之处:它要求被执行方上缴一定资金,且这部分资金享有的收益率相对有限。工行未透露“指定利率”的标准,但“指定利率”会低于贷款利率,否则难以体现惩罚性。此外,工行还将提高超计划放贷的分行的经济资本占用,使超限放贷变得不划算。 除工行以外,以建行为代表的一些国有银行开始采用“按月下发贷款指标”措施(此前一般按季发放贷款指标)。深发展等股份制银行则提高了房贷门槛。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这些措施的出台,说明管理层的宏观调控开始见效。受春节因素影响,2008年1月份我国银行业新增贷款额创下8036亿的历史天量,令人瞠目的贷款增速暴露了银行体系过剩的流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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