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金融理财师工作水平,工行湖北十堰分行从规范工作职责入手,以调动金融理财师工作积极性。
其工作职责如下:
1、遵守客户经理日常工作规范。每日营业前,应察看相关信息,参加晨会,整理工作环境。营业中,应准备好预约客户的有关资料,主动开展电话营销,随时记录客户经理工作日志,组织参加外勤营销活动。营业终了,要总结当天工作情况,登记销售业绩,察看次日客户预约情况,参加晚会等工作。
2、优质客户挖掘拓展。通过个人客户营销系统、定向或其他外勤营销活动推介、优质客户推介等渠道,挖掘拓展我行优质客户,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3、进行优质客户关系维护。要掌握优质客户信息,在个人客户营销管理系统中建立并管理优质客户电子档案;有计划、规范性地进行客户关系维护工作;为优质客户提供优先、优惠和附加值服务;与优质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4、提供专业理财服务。发掘客户的理财需求,为其提供一站式的专业投资理财建议和策划,帮助优质客户达成理财目标,实现资产组合最优化,对理财方案跟踪并根据情况变化作定期调整。
5、开展针对优质客户的产品和服务营销。结合客户需求和产品特性,有针对性地向优质客户进行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营销;向客户提供或者推荐组合型的负债、资产、中间业务产品,不断提高交叉销售率,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不断增加个人金融业务收益。
6、个人客户营销系统的使用。金融理财师以客户经理的角色使用客户管理、日常事务管理、营销管理等系统功能,进行客户关系管理。
7、金融理财师必须积极参与各行处组织的理财营销宣传推介活动。
8、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客户资料和个人隐私。金融理财师要严格执行相关经营制度及运作程序,密切关注市场及客户情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维护银行与客户资产权益。